百萬份檔案、30場聆訊,以及等待公布的報告
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於2026年10月22日收到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報告。調查期間,委員會聽取80名證人作供,並蒐集逾100萬份檔案。李家超承諾,將於短期內公布全面改革及追究責任的安排;在公開調查結果前,政府會先徵詢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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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檢視大埔屋苑的火災,以及大型樓宇維修工程的監管。證據包括居民、政府官員、專家及消防工程承辦商的證供,以及書面陳述和代表相關人士的律師提出的論據。
據了解,報告分為兩冊,長達數百頁,超過10章,並有中英文版本。公布前流出的內容顯示,報告批評總承建商、工程顧問及四個政府部門,其中房屋局獨立審查組受到的批評最嚴厲。
政府承諾公布報告,但尚未訂下公布日期,也未確定公布改革方案的日期。李家超表示,已有與火災相關人士被控刑事罪行,因此處理可能影響審訊的資料時必須審慎。
對居民和罹難者家屬而言,報告提交標誌著追查危險翻新物料、遭忽略的警告及消防設備問題進入新階段。眼前的決定包括政府將公布哪些內容、採納哪些建議,以及如何追究責任。
刑事訴訟為何影響報告公布
李家超表示,政府會就如何處理涉及刑事訴訟的段落徵詢法律意見。問題在於,如何在公布調查結果的同時,保障審訊公平,讓法庭能就個別被告面對的控罪作出裁決。
李家超解釋這項決定時表示:
「由於多名被指與宏福苑火災有關的人士已被控不同刑事罪行,政府有責任找出並考慮如何妥善處理報告中可能涉及刑事審訊的部分,以免影響法庭程序,」他說。
委員會的調查涵蓋的決策範圍,比任何單一檢控更廣:翻新工程如何進行、公營機構如何監管,以及需要作出哪些改變以防止同類災難重演。刑事訴訟則會處理針對特定人士提出的控罪。
調查進展至今
委員會由陸啟康法官擔任主席,成員包括陳健波及余國樑。李家超於2025年12月12日宣布成立委員會,委員會於2025年12月19日正式展開工作。
委員會於2026年3月至7月分六輪舉行30場聆訊。80名證人提供事實及專家證供。調查亦審閱個人及機構提交的書面陳述、其他證據和法律論據。檔案總量超過2兆位元組,相當於逾2TB。
以下重要日期記錄了調查過程,其報告期限已超出原定的9月目標:
- 2024年7月:勞工處接獲投訴,指宏福苑有工人在棚架上吸煙。
- 2024年10月28日:獨立審查組測試棚架網,網料燃燒超過10秒仍未熄滅。
- 2025年12月12日:李家超宣布成立獨立委員會。
- 2025年12月19日:委員會正式展開工作。
- 2026年3月至7月:六輪聆訊檢視火災及相關責任。
- 2026年9月:委員會申請延長期限後,原定報告期限屆滿。
- 2026年10月22日:委員會向李家超提交報告。
這份報告延續了災難發生後對追究責任的初步要求。截至2025年12月3日,至少128人死亡,約150名居民仍下落不明。這是緊急應變工作仍在進行搜救及辨認遺體時的數字。
誰因翻新工程受到批評?
據了解,報告將主要責任歸於總承建商宏業及工程顧問鴻毅。受到批評的四個公營機構,則是房屋局獨立審查組、屋宇署、消防處及勞工處。
公布前披露的調查結果指出,在上述機構中,獨立審查組承擔的責任最大。據了解,報告對勞工處的責任歸屬相對較輕,並未在責任討論中涉及政治任命官員。
聆訊揭示了對火災原因的不同看法。委員會首席代表、資深大律師戴維斯指出,四個機構均涉及監管責任。他在7月的結案陳詞中主張,改革需要結構性改變,而非小幅調整。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孫德基則主張,承辦商及專業人士等私人方面的不法行為,是直接造成火災及重大傷亡的原因。他承認監管存在漏洞,導致違規行為未被發現,但反對將所有責任歸於政府的說法。
這兩種看法將兩個相互關聯的問題帶到調查核心:施工人員的行為,以及用以發現危險做法的公共防護措施是否有效。
檢查棚架網時發生了什麼事?
獨立審查組處理棚架網的方式,是聆訊檢視的具體案例之一。2024年10月28日,職員在宏福苑測試棚架網,網料燃燒超過10秒仍未熄滅,最後須以人手吹熄。
棚架網包圍外牆附近的棚架,其防火性能十分重要。若物料持續燃燒,便可能在居民窗戶和逃生通道旁增加火源。調查檢視了為何測試結果沒有帶來有效跟進。
火災發生前,該組曾到屋苑巡查10次,其中8次事先通知,只有兩次沒有預先通知。換言之,80%的巡查都有事先通知。據了解,報告批評這種做法,因為承建商因此有機會在檢查前更換棚架網。
高級屋宇保養測量師古紹平在聆訊中承認,他當時沒有特別留意覆蓋窗戶的發泡膠板,或後樓梯開口對逃生樓梯結構造成的影響。居民投訴及當局如何回應,也納入調查範圍。
對住戶而言,這些都是住家周邊的實際情況:窗戶被什麼覆蓋、樓宇周圍有什麼物料,以及火災時的逃生通道是否仍受保障。調查將這些實際環境與巡查人員到訪時所作的決定連結起來檢視。
證明文件、抽樣檢查與未互通的政策
屋宇署的監管工作還暴露另一個問題:依賴文件,卻沒有在現場檢查。助理署長張玉清承認,火災發生前,該署從未對維修工程使用的棚架網進行實物抽樣檢查。
該署依賴承建商提交的證明書,卻沒有機制核實證明書是否真確。證明書是聲明產品或工程符合標準的文件;其作用取決於文件是否真確,以及是否適用於實際安裝的物料。
聆訊亦檢視屋宇署於2023年推行的一項政策。政策要求檢查受監管計劃涵蓋的小型工程,抽查其中20%並進行實地巡查。獨立審查組在火災發生後才得知這項政策。
據了解,報告批評兩個機構之間的溝通。要求巡查符合資格工程五分之一的政策,前提是負責監管的官員知道這項要求存在,並在工作中落實執行。
多次巡查仍未發現消防安全問題
聆訊審閱的證據顯示,消防處在超過10個月的翻新工程期間,曾到宏福苑巡查26次。巡查人員沒有進入消防泵房,也沒有測試火警鐘。
聆訊指出,主電源開關曾長時間關閉,水缸也有七個月維持乾涸。水泵、供水設備和警報器各有不同功能:水泵輸送水源、水缸儲水、警報器則提醒人們撤離。要確認各項設備正常運作,光是到屋苑巡查並不足夠。
戴維斯也批評消防處履行職責的方式。涉及建築物料、工程期間的火警風險,以及建築結構內的防護設施等問題,都被視為屋宇署的職責。覆蓋窗戶的發泡膠板及後樓梯開口,都是調查檢視的問題。
據了解,報告將這些預防工作上的疏失,與緊急應變區分開來。據報,報告評估認為消防行動並無不當,並否定消防人員需要投放水彈、使用無人機滅火,或向中國內地求助的說法。
吸煙投訴與17次巡查
2024年7月,勞工處接獲居民投訴,指有工人在被防護網包圍的棚架上吸煙。勞工處將投訴轉交消防處,沒有立即自行展開全面調查。
勞工處也曾書面告知居民,其執行的安全法例並不涵蓋棚架網或其他物料的防火標準。聆訊中,該處承認17次巡查中,沒有一次發現工人吸煙。
據了解,報告歸予勞工處的責任低於其他部門。該處的角色仍是整體調查的一環,反映居民居住在工程進行期間,一項警告如何在不同部門之間傳遞。
投訴、棚架網測試及巡查紀錄,提供了官員接獲資訊或到訪現場的具體時間點。這些資料共同說明,調查為何檢視警告如何處理及部門間的協調,也檢視承建商的行為。
正在籌備哪些改革?
李家超表示,政府的應對措施將涵蓋樓宇維修工程監管、樓宇管理,以及消防裝置規管。這些範疇涵蓋翻新工程的組織方式,也包括火災發生時用以保障市民的設備。
李家超說明改革範圍時表示:
「政府將在樓宇維修工程監管、樓宇管理及消防裝置規管等範疇推行全面改革,」李家超補充說。
李家超表示,2026年9月的《施政報告》已提出優先措施,政府也正籌備更廣泛的改變。他承諾會研究委員會的建議,並於短期內公布改革及追究責任方案。
公布前披露的建議包括加強對專業人士的監管,以及引入刑事罰則。建議也包括以電子方式提交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明書,以及停止以傳真轉交警方要求消防處支援的請求。
改用電子方式提交,將改變安全紀錄送交消防處的方式;以其他方式取代傳真轉介,則會改變緊急支援請求在不同部門間傳遞的方式。這些建議著眼於居民仰賴的實際制度流程,同時也涉及巡查、專業責任及違規罰則等更廣泛的決策。
對宏福苑受影響家庭而言,下一階段取決於政府如何回應:公布調查結果、決定是否採納各項建議,並說明如何追究責任。報告提交代表委員會已完成蒐集證據,接下來的決定將由政府作出。
重點摘要
- 李家超於2026年10月22日收到宏福苑火災調查報告。
- 委員會舉行30場聆訊,聽取80名證人作供,並蒐集逾100萬份檔案。
- 由於相關刑事訴訟正在進行,政府將在公布報告前徵詢法律意見。
- 公布前流出的內容顯示,報告批評總承建商、工程顧問及四個政府機構。
- 聆訊證據涵蓋持續燃燒的棚架網、依賴證明書,以及未能發現消防安全問題的巡查。
- 李家超承諾改革樓宇維修工程監管、樓宇管理及消防裝置規管,並將於短期內公布追究責任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