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緬甸移工在身分證明中心疑遭要求繳交 2% 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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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anmar Migrants in Thailand Face Alleged 2% Tax Demands at Identity Centres

勞工面臨新要求,合法工作資格恐受影響

據稱,緬甸移工在泰國辦理合法就業所需的身分文件時,被要求向緬甸軍政府繳交每人約 6,000 泰銖的所得稅。雇主代表尼魯蓬・蓬帕約姆(Nilubon Pongpayom)於 2026 年 11 月 2 日在曼谷國會提出此項申訴,稱相關費用是在身分證明(Certificate of Identity,CI)中心內收取。

目錄
  1. 勞工面臨新要求,合法工作資格恐受影響
  2. 據稱費用如何層層增加
  3. 雇主表示正先行墊付費用
  4. 2% 稅款與 25% 匯款規定
  5. 提議由泰國主導登記程序
  6. 個人資料也成為爭議焦點
  7. 邊境暴力引發更強硬回應的呼聲
  8. 泰國也試圖留住有經驗的勞工
  9. 公平待遇也是改革訴求之一
  10. 重點整理

尼魯蓬代表「白色雇主」團體(White Employers group),她表示,據稱這筆 2% 的稅款是在文件費及為取得預約而被索取的非正式款項之外,另行收取。她估計,約有 70 萬名勞工需要辦理 CI 文件,另有超過 100 萬人持有即將到期的護照。

人民黨呼籲由泰國監督這些中心,並透過正式外交途徑,反對緬甸向在泰國工作的勞工收取所得稅。移工政策網絡進一步提議,暫時關閉這些中心,同時讓已登錄在泰國系統中的勞工保有居留與工作權。

CI 文件有助於確認勞工身分,是在泰國取得合法身分的程序之一。若取得文件須支付額外費用,眼前的問題就不只是文書作業:勞工可能難以維持合法工作,雇主也可能因此流失員工。

尼魯蓬估計的受影響勞工人數,顯示此事涉及的規模。她提到的兩群人可能有所重疊,因此不能直接相加。無論如何,這場爭議牽涉大量仰賴文件核發或續期來維持工作的民眾。

據稱費用如何層層增加

尼魯蓬表示,透過 7-Eleven 繳納的護照相關費用,先從 310 泰銖漲至 710 泰銖,之後又漲到 2,670 泰銖。泰國移民改革聯盟(Thailand Migration Reform Consortium,TMR)也指出,公開列出的 CI 費用為 2,670 泰銖,但有些勞工反映實際支出超過 5,000 泰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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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雇主團體曾就費用上漲致函就業廳。之後,國會安全委員會邀請就業廳廳長與該團體討論此事。尼魯蓬表示,討論中發現,緬甸當局加徵的稅款已列入繳款收據,卻未向勞工或雇主說明。

據稱,緬甸仲介也向已繳費並取得 CI 預約的勞工索取 1,350 至 1,500 泰銖。尼魯蓬表示,拒絕支付這筆非正式排隊費的勞工,無法繼續辦理申請。

至於在中心內被要求繳交的另一筆 2% 費用,尼魯蓬表示,勞工被指示透過 TrueMoney 轉帳,之後還要在 7-Eleven 再付款。這筆約 6,000 泰銖費用所依據的收入期間及計算方式,並未說明。

上述金額分別是不同階段據稱收取的費用。勞工若要為登記程序編列預算,必須清楚知道文件費、任何被要求繳納的稅款,以及其他費用各是多少。尼魯蓬的申訴在於,雇主與勞工遇到這些收費時,並未獲得清楚說明。

雇主表示正先行墊付費用

尼魯蓬表示,由於勞工無力負擔,泰國雇主正先行支付部分費用。她指出,企業已因洪災蒙受損失,並警告新增支出可能加劇缺工問題。

代表白色雇主團體發言的尼魯蓬,描述企業試圖透過合法制度留住勞工時所承受的壓力:

「我們努力依法辦理所有事情,卻得承受緬甸軍政府強加的費用,尤其雇主已經受到洪災影響。」尼魯蓬說。

她表示,若雙方都無力支付這些要求的費用,雇主擔心會失去勞工:

「如果我們不付,勞工自己也負擔不起。最後,他們就不會繼續留在我們這裡,缺工情況會更加嚴重。」她補充說。

因此,這場爭議同時影響家庭收入與企業營運。勞工需要有效文件才能維持合法工作,企業則需要有經驗的員工繼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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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稅款與 25% 匯款規定

人民黨春武里府議員薩哈薩瓦・坤孔(Sahassawat Kumkong)表示,緬甸要求海外勞工透過軍政府控制的銀行,至少將收入的 25% 匯回國內,並另收 2% 所得稅。TMR 也對要求勞工提出證明、證明已透過指定管道匯出 25% 收入的規定表示關切。

這兩項要求的目的不同。據稱,2% 是稅款;25% 的規定則涉及勞工必須匯回多少錢,以及必須使用哪些管道。勞工或許已經匯款支援親屬,但強制匯款規定會限制他們管理收入的自主權。

薩哈薩瓦認為,將這些條件與身分文件掛鉤,等於讓緬甸當局對民眾能否繼續在泰國合法工作具有過大影響力。他表示,無法續辦文件的勞工可能被排除在正式就業制度之外,進而影響聘用他們的泰國企業。

人民黨影子外交部長披善・瑪納瓦帕(Pisan Manawapat)呼籲泰國正式通知緬甸,表明該黨認為 2% 稅款不符合國際法,也違反 2002 年簽署的雙邊避免雙重課稅協定。

避免雙重課稅協定訂定兩國如何對與雙方都有關聯的收入課稅,包括處理重複課稅主張的方式。人民黨提出的是希望由泰國採取的法律層面異議。至於個別勞工是否負有納稅義務,仍須視相關條約條文與個人稅務情況判定。

提議由泰國主導登記程序

TMR 於 10 月 30 日向安全機關及勞工部提出政策建議,呼籲暫停由緬甸營運的 CI 中心,調查有關費用、稅務條件、個人資料,以及泰國代表能否進入中心等方面的申訴。

該聯盟提議,保障已在泰國系統登記或留有紀錄的移工居留與工作權。當局可依泰國訂定的標準,使用無泰國國籍人士的既有身分證號、生物辨識紀錄及雇主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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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R 引述 1979 年頒布的《移民法》佛曆 2522 年第 17 條,以及 2017 年頒布的《外國人工作管理緊急法令》佛曆 2560 年第 14 條,指出官員可在安排暫時紓困措施時考量這些條文。該提議可避免在過渡期間,將新核發的 CI 文件設為維持合法身分的唯一條件。

該聯盟也呼籲進行身分查核與個別風險評估,由泰國相關機關聯合調查,設立安全的申訴管道並保護申訴者。該聯盟希望在中心重新開放前,明訂費用須透明、由泰國監督、保障資料安全,且不得以恐嚇方式對待勞工。

薩哈薩瓦主張立即改革,若中心仍有必要,應由泰國監督,並重新檢視泰國是否仍需要這些中心。他承認,勞工部長已要求查核額外收費,也在考慮暫時延長期限,但他認為這些措施並未改變根本制度。

個人資料也成為爭議焦點

TMR 關切,辦理文件時蒐集的敏感資料可能被用來追蹤政治異議人士或達到徵兵年齡的人。該聯盟呼籲,若欠缺充分法律依據與保障,應限制分享這些資料。

該聯盟希望將身分查驗與國籍認證分開。實務上,這項提議可讓泰國機關為就業管理確認個人身分,而不必讓每個程序階段都仰賴緬甸當局重新核准。

考慮是否進入辦理程序的勞工,評估的可能不只是費用。TMR 表示,旅程、文件要求,以及對個人或家庭安全的疑慮,都可能使部分移工不願登記或續辦身分。

人民黨黨魁納塔蓬・倫潘亞武(Natthaphong Ruengpanyawut)也呼籲建立更完善的移工資料庫。他的提議與 TMR 對隱私的關切,涉及兩項必須兼顧的需求:泰國需要準確資料來管理就業,勞工則需要保護資訊,避免自己或親屬陷入危險。

邊境暴力引發更強硬回應的呼聲

薩哈薩瓦將 CI 爭議與緬甸軍方及泰國主權的廣泛疑慮連結。11 月 1 日,他表示,前一晚緬甸軍機在湄宏順府湄三萊附近投下兩枚炸彈,地點位於薩爾溫江對岸的緬甸境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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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哈薩瓦表示,爆炸造成泰國境內的住宅、地方衛生設施及政府建築受損,迫使居民撤離。他也提到,緬甸軍政府曾警告泰國官員及企業不得與克倫民族聯盟(Karen National Union,KNU)交易,並威脅要攻擊緬甸境內的倉庫。

這名議員呼籲正式提出外交抗議,要求緬甸說明並為損害負責,並檢討雙方在 CI 中心的合作。他也表示,另有 31 名緬甸軍政府官員獲准在泰國境內的中心工作。

披善提出的應對方式包括檢討泰國漸進式外交方針,並透過處理緬甸長期衝突,應對跨境軍火、毒品與河川污染問題。他指控緬甸軍方無視泰國及東南亞國家協會(ASEAN)的「五點共識」。

近期事件顯示,勞工申訴與邊境緊張局勢如何交會:

  • 2026 年 10 月 30 日:TMR 提議暫停 CI 中心運作,並推出由泰國主導的過渡性登記制度。
  • 10 月 31 日:據薩哈薩瓦說法,緬甸軍機在湄三萊對岸投下兩枚炸彈。
  • 11 月 1 日:薩哈薩瓦呼籲採取外交行動,並檢討與緬甸軍政府的合作。
  • 11 月 2 日:尼魯蓬在國會說明據稱存在的稅款與排隊費,人民黨則提出改革方案。

泰國也試圖留住有經驗的勞工

CI 文件引發的壓力之際,泰國與緬甸正考慮放寬另一項影響合法就業的限制。雙方已原則上同意,豁免緬甸勞工依兩國政府招募協議工作滿四年後,必須返國停留 30 天的規定。

這項討論涉及 2026 年達到工作年限上限的 45,834 名勞工,以及 2027 年的另 46,906 人,合計 92,740 人。眼前的豁免提案適用於 2026 年期滿的勞工,仍須取得相關移民與就業核准。

豁免提案與 CI 爭議涉及不同的行政程序,但兩者都影響雇主能否留住已熟悉工作的員工。取消強制休息期可減少工作中斷;文件續辦費用高昂或難以取得,則可能造成另一種中斷。

泰國也已開放合法就業給邊境 9 座難民營中符合資格的緬甸難民。這項政策讓約 42,600 名已登記、達工作年齡的居民符合申請資格,另闢就業途徑,但未能解決 CI 相關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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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待遇也是改革訴求之一

納塔蓬表示,移工對泰國經濟不可或缺,並呼籲保障所有國籍勞工的公平薪資、安全工作條件,防止剝削、強迫勞動與人口販運。

他將這些標準與泰國爭取加入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的目標連結。他也提議檢討保留給泰國國民從事的職業,協助泰國勞工與雇主提升技能,並為移工提供泰語學習及其他協助,幫助他們適應當地生活。

薩哈薩瓦形容,現行登記制度困難、緩慢且費用高昂。他認為,隱藏費用助長貪腐,也打擊正式登記意願,導致泰國無法可靠掌握各行業移工人數。

納塔蓬也譴責一名移工抗議領袖在曼谷拉差丹嫩諾路的聯合國辦公室外遭到攻擊。他表示,在法治民主國家,與抗議者意見不同絕不能成為使用暴力的理由。

眼前的政策抉擇,是如何調查據稱收取的款項,同時讓勞工維持合法就業。各項提議包括加強泰國監督,以及暫時以泰國現有紀錄進行查核,取代 CI 文件要求。

重點整理

  • 雇主代表尼魯蓬・蓬帕約姆指稱,緬甸勞工辦理 CI 時,面臨約 6,000 泰銖、相當於收入 2% 的稅款要求。
  • 她也指稱,另有 1,350 至 1,500 泰銖的非正式排隊費,與文件費分開計算。
  • TMR 提議暫時關閉 CI 中心,並透過由泰國主導的登記制度維持勞工合法身分。
  • 人民黨呼籲由泰國監督、簡化登記程序,並正式反對緬甸收取稅款。
  • 若文件費用或條件妨礙續辦,勞工與雇主眼前都面臨工作中斷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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