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醫學會要求說明尼古丁豁免提案,電子煙禁令與3.54億令吉稅款爭議交錯

閱讀時間 7 分鐘
Malaysia's MMA Demands Answers on Nicotine Exemption as Vape Ban and RM354 Million Tax Dispute Collide

重新提出豁免提案,電子煙政策再受檢視

馬來西亞醫學會(MMA)要求衛生部長祖基菲里.阿末(Dzulkefly Ahmad)說明,為何提議再次將液態尼古丁排除於毒藥清單之外。此前,吉隆坡高等法院已於2026年5月推翻先前的豁免決定,距今僅數月。

目錄
  1. 重新提出豁免提案,電子煙政策再受檢視
  2. 2023年決定為何遭推翻
  3. 爭議如何發展至今
  4. 兩部法律共同形塑市場
  5. 現行法律已有權限限制產品
  6. 毒品查緝案件加深禁令壓力
  7. 3億5,400萬令吉稅款引發另一場爭議
  8. 業者盼釐清庫存與法規遵循要求
  9. 部長須決定開放或禁止
  10. 重點整理

這場爭議已不只是電子煙液能否在一般商店販售。政府於8月18日撤回對判決的上訴,國會議員要求退還超過3億5,400萬令吉的電子煙稅款,而政府原先目標是在2026年實施全國電子煙禁令。

MMA會長林西瓦納森醫師(Dr L Sivanaesan),全名為西瓦納森.萊查曼(Dr Sivanaesan Letchumanan),表示,這項豁免提案似乎與政府承諾的方向相左。他要求衛生部長說明提案的公共衛生依據,並提出明確的電子煙產品禁令時程。

馬來西亞藥劑師協會證實,毒藥委員會支持這項新提案;相關討論內容保密。若要重新豁免,衛生部長須發布命令並刊登於《政府公報》,亦即賦予此類決定法律效力的官方紀錄。

西瓦納森以MMA會長身分發言,要求立即作出說明:

我們呼籲衛生部長儘速釐清此事,並說明這項豁免提案的公共衛生依據。

2023年決定為何遭推翻

前衛生部長祖麗哈.穆斯塔法醫師(Dr Zaliha Mustafa)於2023年將電子煙產品使用的液態及凝膠尼古丁排除於毒藥清單之外。政府當時主張,讓產業脫離黑市,有助於監管業者並徵稅。

西瓦納森表示,毒藥委員會曾反對這項豁免。公共衛生團體也對決定提出挑戰,使爭議進入吉隆坡高等法院審理。

廣告

法院於2026年5月認定豁免違法,理由之一是未充分諮詢毒藥委員會。法院形容這項決定不合理,並認定經濟考量,尤其是對含尼古丁液體課稅的計畫,是促成決定的主要因素。

法院也指出,2023年豁免生效至《2024年公共衛生吸煙產品管制法》於2024年10月1日實施期間,存在監管缺口。尼古丁已從毒藥管理架構中移除,但替代性的吸煙產品管理架構尚未生效。

政府撤回上訴後,該判決維持有效。因此,電子煙產品使用的液態及凝膠尼古丁重新受到《1952年毒藥法》管制,包括列入C組毒藥管理架構;該架構一般限制其供應管道,僅限法律界定的醫療或藥局通路。

爭議如何發展至今

馬來西亞目前的歧見,涉及三年多來作出的多項決定。以下時序說明,為何新提案在法律程序與政府意圖兩方面都受到檢視。

  • 2023年:祖麗哈將電子煙產品使用的液態及凝膠尼古丁排除於毒藥清單之外。尼古丁電子煙消費稅於同年4月開始徵收。
  • 2024年10月1日:《2024年公共衛生吸煙產品管制法》及其施行規則開始生效。
  • 2026年5月:吉隆坡高等法院撤銷2023年的豁免決定。
  • 2026年6月:祖基菲里承認,在電子煙產品中發現危險合成毒品,足以成為實施全國禁令的有力理由。
  • 2026年7月:內政部公布查獲疑含違禁物質的電子煙產品,以及相關逮捕案件。
  • 2026年8月18日:政府撤回對高等法院裁決的上訴。
  • 2026年8月26日:祖基菲里表示,衛生部將說明撤回上訴一事。
  • 2026年9月2日:兩名國會議員呼籲停止尼古丁電子煙零售及消費稅徵收。

在這些發展之後,政府又提議恢復豁免。對MMA而言,核心問題是政府是否準備維持商業化尼古丁電子煙市場,還是仍打算透過全國禁令將其關閉。

廣告

兩部法律共同形塑市場

《毒藥法》管制作為物質的尼古丁;《2024年公共衛生吸煙產品管制法》(簡稱第852號法令)則監管包括電子煙產品在內的吸煙產品。業者必須了解兩套規範如何適用於其產品。

第852號法令對吸煙物質採廣義定義,涵蓋尼古丁、丙二醇、甘油及三甘醇。因此,吸煙產品管理架構的適用範圍比尼古丁本身更廣。

菸草管制法律資料庫將第852號法令列為馬來西亞主要的菸草管制法規。資料庫列出銷售、產品登記、包裝與標示相關規則,以及禁止吸煙場所的規定。

因此,液態尼古丁能否在一般零售通路販售,取決於其在毒藥管理架構下的身分,以及成品電子煙適用的相關規定。新的豁免提案試圖改變其中尼古丁所受的管制。

截至9月4日,政府尚未公開說明撤回上訴後兩部法律應如何共同適用。據報毒藥委員會已表示支持,但若要循此途徑恢復一般商業銷售,仍須發布新的豁免命令,這是必要的法律程序。

現行法律已有權限限制產品

《公共衛生吸煙產品管制法》第21條規定,若發生嚴重危及生命、健康或安全的急性或重大情況,衛生部長可據此禁止或限制產品。

程序始於衛生總監提出建議。部長之後可成立委員會協調行動並提供情勢建議。若部長認定危險程度達到法律門檻,可依委員會建議採取行動,並以刊登於《政府公報》的命令實施。

廣告

此類命令可禁止或限制進口、製造、分銷或銷售,並由部長訂定相關條件。這項規定將相關權限連結至特定的健康緊急情勢評估與決策程序。

第852號法令也明定,相關登記規定生效時已營業的業者所負義務。第54條要求納入過渡安排的既有進口商、製造商及分銷商,須於法令生效後六個月內提出登記申請。

若衛生總監駁回申請,第54條要求業者自費召回產品並停止銷售。因此,登記決定可能使已生產或分銷的庫存直接面臨成本。

毒品查緝案件加深禁令壓力

內政部7月公布,2023年至2026年6月間,當局查獲718.43公斤疑含違禁物質的電子煙產品。相關案件共涉及400宗調查、585人遭逮捕。

這些數字是MMA要求採取更強硬行動的核心依據。該協會表示,電子煙裝置愈來愈常被用來吸食危險非法物質,因此其憂慮已不只在於尼古丁成癮。

西瓦納森警告,這可能導致毒品依賴、嚴重醫療併發症、醫療服務負擔加重及公共安全問題。他主張,單靠管制尼古丁銷售,無法處理透過電子煙裝置吸食的各類物質。

祖基菲里本人6月也承認,在電子煙產品中發現危險合成毒品,足以成為實施全國禁令的有力理由。MMA如今要求說明,這項立場如何與重新豁免尼古丁液體的提案並存。

兒童與年輕人仍是該協會關注的核心。尼古丁高度成癮,MMA表示,防止新一代人對尼古丁產生依賴,應優先於維持商業銷售。

3億5,400萬令吉稅款引發另一場爭議

八打靈再也國會議員李存忠與瓜冷國會議員阿末尤努斯.海里醫師,於9月2日呼籲,在法院裁決及政府撤回上訴後,停止一般尼古丁電子煙零售與消費稅徵收。

廣告

李存忠也要求退還自2023年4月以來徵收的超過3億5,400萬令吉稅款。他表示,這筆金額仍以每月約800萬令吉的速度增加。

依此月增幅計算,若再徵收一年,將增加約9,600萬令吉。這項估算顯示,政府決策的時機不只攸關眼前的銷售問題,也涉及財務影響。

李存忠引述訴訟程序中財政部秘書長約翰.馬穆德.梅里肯(Johan Mahmood Merican)的宣誓書。李存忠表示,宣誓書指出,取消尼古丁豁免將影響對該物質徵收消費稅的依據。消費稅是針對特定商品徵收的稅款。

退款仍是國會議員提出的要求。截至9月4日,政府尚未決定是否退款,也未確定最終金額。

業者盼釐清庫存與法規遵循要求

馬來西亞電子煙商會主張,業者已投入資源以符合第852號法令要求,需要穩定的監管架構。馬來西亞電子煙使用者聯盟也呼籲訂出明確規則,並持續對成年消費者執行該法。

對業者而言,不確定性影響已登記產品、進口品、原料液態尼古丁,以及已繳納稅款的庫存。法律立場一旦改變,可能影響這些商品能否分銷或銷售,以及業者如何處理既有承諾。

馬來西亞電子霧化器與菸草替代品協會先前曾要求,若政府實施電子煙禁令,應提供至少六個月的過渡期。協會表示,業者需要時間處理庫存、進口品、原料及商業安排。

MMA對最終政策方向則持不同立場。該協會希望透過全國禁令消除市場,而非以監管方式維持市場。各方訴求相互牴觸,政府必須儘速說明現行規則及預定實施的政策。

部長須決定開放或禁止

祖基菲里表示,政府正在研議分階段實施全國電子煙禁令。MMA指出,政府原先以2026年為目標,並要求政府重申承諾、提出執行時程。

廣告

新的尼古丁豁免與未來禁令須透過不同決定實施。豁免將改變液態尼古丁在毒藥管理架構下的處理方式;禁令則需要政府說明打算禁止哪些產品與活動、依據何種法律權限,以及從何時生效。

據報毒藥委員會此次支持提案,與其2023年的反對立場有所不同。由於相關討論保密,民眾無從得知委員會為何支持新提案。MMA要求衛生部長說明決定背後的健康考量。

馬來西亞眼前的任務,是釐清法院判決、尼古丁管制與第852號法令之間的關係。更廣泛的政策抉擇則是,受監管的銷售究竟是禁令前的過渡安排,還是政府打算維持的模式。隨著決策逐步成形,零售業者、消費者與醫療服務都需要明確指引。

重點整理

  • MMA要求祖基菲里.阿末說明液態尼古丁豁免提案,並提出全國電子煙禁令時程。
  • 據報毒藥委員會支持新提案,馬來西亞藥劑師協會已證實此事。
  • 高等法院於2026年5月推翻2023年的豁免決定;政府於8月18日撤回上訴。
  • 第852號法令監管電子煙產品,並授權政府在急性或重大健康情勢下限制或禁止產品。
  • 內政部記錄2023年至2026年6月查獲718.43公斤疑含違禁物質的電子煙產品,涉及400宗案件、585人遭逮捕。
  • 國會議員要求停止徵收尼古丁電子煙消費稅,李存忠並要求退還超過3億5,400萬令吉。
  • 重新豁免須由部長發布命令並刊登於《政府公報》。MMA也要求明確訂出禁令日期。
分享本文

您可能也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