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面臨執政聯盟分歧與參議院阻礙,日本修憲腳步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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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pan's Constitution Push Stalls as Takaichi Faces Coalition Splits and an Upper House Barrier

2月期限將至,國會意見分歧

首相高市早苗希望在2027年2月21日前,讓日本首度修憲的路徑逐漸明朗。然而,憲法於2026年11月3日公布滿80年之際,她領導的執政聯盟對修憲內容仍意見分歧,且在修憲所需兩院同意的其中一院,甚至未取得過半席次。

目錄
  1. 2月期限將至,國會意見分歧
  2. 眾議院大勝為何仍不夠
  3. 緊急事態條款是目前最成熟的提案
  4. 現行緊急事態規定影響辯論
  5. 第9條使執政夥伴意見分歧
  6. 政黨協商進展快於國會起草
  7. 在野議員反對政黨設定的時程
  8. 選民將如何決定
  9. 期限背後的時間表
  10. 期限可能轉為宣示方向的契機
  11. 重點整理

自2月選舉後,自由民主黨(自民黨)與日本維新會(維新會)掌握眾議院約四分之三席次。自民黨單獨持有的席次已超過眾議院發動修憲所需的三分之二門檻。然而,執政聯盟在參議院未達簡單多數,必須仰賴在野黨支持,才能達到更高的修憲門檻。

身兼自民黨總裁的高市在4月12日的黨大會上設定目標。她向黨員說明,希望在下次年度大會前取得以下進展:

我希望2027年黨大會召開時,我們能說已為國會提出修憲案做好準備。

這段話留下了成功標準的解讀空間。準備好交付表決的國會提案、未來協商時程,以及執政聯盟夥伴間達成共識,代表的進展階段各不相同。隨著期限逼近,部分自民黨人士已在考慮這些要求較低的成果。

下屆黨大會提前至2月舉行,以避開預計於2027年4月舉行的統一地方選舉。這使協商時間縮短,而修憲計畫的阻礙也存在於執政黨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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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議院大勝為何仍不夠

日本修憲程序要求國會兩院全體議員各有至少三分之二支持,之後還須經全國公民投票批准。依兩院議員人數計算,至少須取得465席眾議員中的310席,以及248席參議員中的166席支持。

眾議院無法推翻參議院對修憲案的否決。這與一般法案不同:一般法案遭參議院否決後,在特定條件下可由出席眾議員三分之二以上再次通過。

因此,執政聯盟需要在野黨議員同意具體修憲文字。泛泛支持修憲只能作為起點,各黨必須就要修改哪些權力、權利或制度達成共識。

在野的立憲民主黨也掌握參議院憲法審查會的主席職位。兩院討論進度不一,自民黨在眾、參兩院的議員也未完全取得共識。高市面臨的是與多個團體協商,而非單純的朝野對抗。

緊急事態條款是目前最成熟的提案

自民黨希望以緊急事態條款作為修憲的切入點。5月,眾議院法制局與議事部向眾議院憲法審查會提出修憲文字構想。國會於7月結束的會期中,曾有一份大綱供討論。

這項提案可能允許在重大緊急事態導致選舉難以舉行時,讓國會議員超過正常任期繼續留任。提案也納入一項機制:國會無法及時立法時,內閣可發布具有法律效力的緊急命令。

討論中的情況包括重大自然災害、傳染病疫情、內部動亂,以及外國武力攻擊。據所述大綱,若大範圍地區長期難以舉行選舉,內閣在指定該情況前須先取得國會同意。

對選民而言,實際問題在於正常民主運作受阻時由誰行使權力。延長國會任期可在緊急狀態下維持立法機關運作,但也會延後民眾更換議員的下一次機會。賦予內閣命令法律效力,則會將部分即時立法權轉交內閣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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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緊急事態規定影響辯論

《憲法》第54條第2項已規定,眾議院解散時,內閣可要求召開參議院緊急集會。《災害對策基本法》也規定,在無法等待此類集會召開的情況下可採取措施。

這些現行安排也是討論是否有必要修憲的一部分。核心政策取捨在於危機期間如何維持政府運作,同時保留國會監督及定期選舉。

憲法是日本最高法律,《憲法》第98條規定,憲法效力高於與之牴觸的法律及命令。將緊急權力納入憲法,會改變國家的基本規則,而不只是修訂災害應變程序。

執政聯盟協議目標是在截至2027年3月的2026會計年度內,向國會提交緊急事態條款草案。相關構想大綱已經討論,但國會起草機制尚未完成,最終文字也未達成共識。

第9條使執政夥伴意見分歧

維新會希望與緊急事態條款一併修改第9條。自民黨則主張先處理緊急事態條款,雙方在修憲先後順序與改革內容上都有分歧。

第9條規定放棄戰爭。第2項指出,日本不維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力,也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儘管如此,日本仍依歷屆政府形成的憲法解釋,維持自衛隊。

自民黨提議保留第9條現有文字,並增訂第9條之2,明文提及自衛隊。維新會則希望刪除第2項,改以設立國防軍的條文取代。

分歧的核心在於規範軍事力量的憲法條文。自民黨的做法會保留現有文字,同時承認已存在的自衛隊;維新會的做法則會以新的國防軍憲法依據,取代一項核心限制。

高市過去支持自民黨2012年草案,該草案構想刪除第2項,並明文設立國防軍。她的政府目前則優先處理緊急事態條款,以及廢除參議院合併選舉區。執政聯盟正透過工作層級協商,試圖拉近各黨在第9條上的立場,但尚未公布共同定案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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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協商進展快於國會起草

執政黨已成立修憲起草協議會,作為聯盟協商的平台;但原本應將共識轉化為修憲條文的國會委員會,尚未成立。

執政聯盟協議要求儘速建立涵蓋國會兩院的起草機制。維新會持續敦促採取行動,但在野黨反對,加上執政陣營內部意見不一,使進程放緩。

另一項準備工作於10月29日有所進展。眾議院憲法審查會收到公民投票宣傳委員會等機構的初步規則大綱,這類機構將負責向民眾說明修憲提案。

《公民投票法》已規定設置該委員會,但詳細運作規則遲遲未定。規劃中的機構將由兩院各10名議員組成,透過報紙、廣播等管道傳達修憲提案及正反雙方論點。

因此,日本有多條工作線同時推進:執政聯盟協商政策、國會討論可能的修憲文字,以及為未來公民投票進行行政準備。最難達成共識的,仍是選民實際要表決的內容。

在野議員反對政黨設定的時程

公明黨人士、眾議院憲法審查會委員國重徹,反對國會協商配合首相的時程。他說明立場時表示:

沒有必要依照高市首相所提出的時程進行協商。

公明黨於2025年10月退出執政聯盟,維新會隨後成為自民黨的新夥伴。原本對自民黨修憲計畫抱持審慎態度的政黨,換成了力推更快速、範圍更廣的修憲政黨。這項變化讓執政聯盟更積極推動改革,但仍未解決參議院需要在野黨支持的問題。

國民民主黨黨魁玉木雄一郎原則上支持修憲,但對目前前景做出悲觀評估:

以目前情況來看,幾乎不可能。

爭議也延伸到修憲的目的。高市在10月16日參議院預算委員會上表示:

憲法決定理想國家的樣貌。

立憲民主黨議員辻元清美則反駁:

每個人的理想都不一樣。

這段交鋒凸顯接下來的政治任務:為不同觀點的人共同遵循的規則凝聚共識,其中也包括反對現任政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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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民將如何決定

年滿18歲的日本公民將在公民投票中做出最後決定。投票須於國會正式發動修憲後60至180天內舉行,且須獲得超過半數有效票支持才能通過。

國會程序更早開始。議員提出草案,須至少獲得眾議院100名或參議院50名議員連署。由眾議院50名及參議院45名議員組成的憲法審查會會先審議提案,再交由全院會議表決。

修憲提案須依相關主題分開提出。選民將針對每項提案各自投票,例如可以同意修改第9條,同時反對緊急事態條款。

公投活動規則允許登門拜訪等一般選舉活動所限制的行為。投票前最後14天,禁止透過電視與廣播刊播呼籲支持或反對的廣告。如何因應網路廣告及社群媒體上的不實資訊,國會仍在討論。

一項在5月3日憲法紀念日前進行的郵寄意見調查顯示,69%的受訪者認為有必要修憲,當中也包括傾向認為有必要的人。最常見的理由是憲法文字或內容已不符合時代。調查詢問的是對修憲的一般看法;選民日後將面對具體文字與權力變動的表決。

期限背後的時間表

日本憲法於1946年11月3日公布,並於1947年5月3日施行。憲法從未修正。由於公布與施行日期不同,日本分別於2026年紀念公布80週年,並於2027年紀念施行80週年。

此次修憲行動之前,也曾多次嘗試將修憲轉化為實際的國會議程:

  • 2007年:日本制定規範修憲程序的《公民投票法》。
  • 2017年:首相安倍晉三宣布,目標是讓新憲法於2020年施行。他提出涵蓋四個修憲領域的方案,但於2020年卸任時仍未完成修憲。
  • 2025年10月:高市政府上台,公明黨退出執政聯盟,維新會加入。
  • 2026年2月:執政黨取得眾議院約四分之三席次。
  • 2026年4月12日:高市設定在下屆自民黨大會前取得進展的目標。
  • 2026年5月:眾議院官員提出緊急事態條款構想。
  • 2026年10月29日:首次提出公民投票宣傳規則大綱。
  • 2027年2月21日:預定舉行下屆自民黨大會。
  • 2027年3月:2026會計年度結束,執政聯盟提交緊急事態條款的目標期限屆滿。
  • 2028年:下屆參議院選舉可能改變國會席次分布。

預算時程也帶來迫切壓力。國會預計討論政府2027會計年度預算案至3月,因此本次臨時會期將是黨大會前展現實質進展的主要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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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可能轉為宣示方向的契機

部分自民黨人士如今認為,公布修憲時程,或與維新會就修改第9條的方向達成共識,就足以實現高市為修憲鋪路的承諾。另有人認為,較務實的做法是在2028年參議院選舉後提出正式修憲案。

國會表決或公民投票日期均尚未訂定。眼前的里程碑包括執政聯盟內部達成共識、決定國會起草委員會的安排,以及取得足夠的在野黨合作,讓修憲進程不再只限於眾議院。

高市的選舉實力,已為修憲在其中一院奠下堅實基礎。要讓修憲案交由選民表決,現在仍須化解這個陣營內部的分歧,並在執政聯盟仍居少數的參議院爭取支持。

重點整理

  • 高市希望在2027年2月21日自民黨大會前,讓修憲提案的方向明朗。
  • 執政聯盟掌握眾議院約四分之三席次,但在參議院未取得多數。
  • 修憲須獲國會兩院全體議員各三分之二支持,並經全國公民投票批准。
  • 自民黨優先推動緊急事態條款;維新會則希望同時修改第9條。
  • 兩黨對於保留第9條第2項,或以設立國防軍的條文取代,意見不一。
  • 緊急事態提案包括延長國會任期,以及允許內閣發布具有法律效力的命令。
  • 執政聯盟已展開起草協商,但國會起草委員會與表決時程仍未定案。
  • 部分自民黨人士認為,2028年參議院選舉才是較務實的轉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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