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調查案通過國會關鍵程序
南韓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於2026年11月4日通過一項法案,將設立特別檢察官,最多配置309名人員,並有200天調查前總統尹錫悅任內涉嫌捏造調查與起訴的指控。修正版涵蓋12類案件,包括涉及總統李在明的刑事訴訟,以及新增的前總統文在寅政府相關事項。
目錄
執政的共同民主黨在一個下午內,推動法案通過小組委員會、調解委員會及全體委員會。國民力量黨議員在表決前離席,主張這項立法將讓李在明選擇調查人員,調查負責對他提起訴訟的檢察官。
民主黨刪除允許特別檢察官決定是否繼續起訴的文字,也刪除允許其要求移交案件的條文。不過,一名國會法律專家警告,另一項條文仍可能依《刑事訴訟法》允許撤回起訴。
民主黨計畫於11月5日尋求國會全體會議表決。國民力量黨揚言發動冗長辯論,也就是藉延長國會辯論拖延表決,並表示反制可能擴及該次會議排入議程的所有法案。
檢察權限有哪些變動?
4月提出的原始版本,賦予特別檢察官調查案件、提起公訴、維持起訴及決定是否繼續起訴的職責。委員會修正版刪除最後一項決定權的文字,但保留調查、起訴與公訴職能。
民主黨議員金宜謙表示,修正案也刪除了允許特別檢察官向其他檢察官要求移交案件的條文。批評者先前指出,這兩項權力結合,可能讓新任調查人員接手既有訴訟後再將其終結。
法案審查小組委員會主席金宜謙向記者說明修正內容:
所有與撤回起訴相關的條文都已刪除。
民主黨院內代表韓秉道表示,該黨已刪除涉及撤回起訴的兩項條文,以及可能產生相同效果的條文。委員會主席徐瑛教也駁斥在野黨將這項措施描述為撤銷總統相關訴訟法案的說法。
剩下的爭議在於修正版的法律效力。撤回起訴是指檢察官停止在法庭上追訴該項罪名。對於案件已進入法院審理的被告而言,是否有權作出這項決定,正是爭議核心。
修法後仍存在的法律疑慮
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專門顧問崔基道指出,特別檢察官或許仍可透過另一條途徑取得撤回起訴的權限。他審查4月提出的原案後,認為其中一項條文將《刑事訴訟法》中適用於檢察官的規定,也適用於特別檢察官。
該法第255條涉及撤回起訴。崔基道認為,即使沒有另行明文授權,依據一般適用條款,仍可能將特別檢察官解讀為擁有這項權力。委員會修正版保留了該條款。
崔基道建議,如果立法者認為由總統任命的特別檢察官撤回總統本人為被告案件的起訴並不公平,就應討論明文排除這項權力。
實際上,選擇是在法案中刪除明確授予權力的文字,或增列明文禁止行使該權力的文字。民主黨表示,刪除相關條文已消除疑慮。崔基道的審查則指出,這些修正後,法律爭議仍可能持續。委員會通過法案時,並未對此解釋作出定論。
涵蓋12類案件,指控範圍擴大
修正版保留12類案件,但增加各類別所涵蓋的指控數量。議員將多項涉及李在明的開發與貪腐案件合併,並新增與文在寅政府有關的調查。西海公務員遭槍擊案已納入早前版本;修正版將此案與強制遣返北韓漁民案合併。
擴大後的調查範圍,涵蓋檢察官與其他國家機關如何調查或起訴下列案件:
- 大壯洞、慰禮及白峴洞開發案涉嫌背信,並將涉及前民主研究院副院長金勇的相關指控納入此類。
- 涉嫌違反選舉法,與大壯洞及白峴洞開發案有關。
- 涉嫌誘使金鎮成作偽證。
- 涉嫌透過雙鈴集團向北韓付款。
- 涉嫌以贊助城南FC名義行賄。
- 涉嫌在李在明擔任京畿道知事期間,濫用公司信用卡及背信。
- 涉嫌以不實報導意圖詆毀尹錫悅。
- 涉嫌在文在寅政府任內操弄統計數據。
- 南韓公務員在西海遭槍擊,以及強制遣返北韓漁民。
- 涉嫌行賄,與文在寅前女婿取得工作有關。
- 涉嫌洩漏薩德飛彈防禦系統的機密資訊。
- 涉嫌操弄月城核電廠1號機的經濟性評估。
遣返漁民、涉及文在寅家人的就業案、薩德相關指控,以及月城核電廠評估案,都是委員會修法時新增的項目。薩德是用來攔截來襲飛彈的系統。月城案涉及評估繼續運轉核電廠是否具經濟效益。
法案將調查尹錫悅任內檢察廳、國家情報院、審計院及其他國家機關是否失當行事。調查重點是這些機關如何處理上述案件,包括有關鎖定特定對象調查、扭曲證據及捏造罪名的指控。
由誰選任調查人員?
任命程序維持不變。民主黨、國民力量黨及祖國革新黨各推薦一名候選人,再由李在明從三人中任命一人為特別檢察官。
國民力量黨議員尹相賢主張,李在明是相關案件的被告,而案件處理方式將成為調查對象,因此這項安排構成利益衝突。在全體委員會會議上,尹相賢指責法制司法委員會已成為總統的法律辦公室,並稱這項任命安排是將公權力用於私利。
金宜謙回應,擴大調查範圍並刪除涉及撤回起訴的條文,已大幅減少總統任命權所引發的利益衝突。他表示,法案目的在處理尹錫悅任內的強迫調查、鎖定對象調查及政治性調查。
李在明本人曾在9月的記者會要求修改法案。他呼籲議員刪除涉及移交或處置案件的條文,並將重點放在釐清事實。這項要求早於委員會11月修法,不過總統作出最終任命的權力仍予保留。
這場爭議發生在李在明於2025年6月贏得提前舉行的大選之後。大選前,尹錫悅在戒嚴危機後遭到罷免。李在明就任時仍有未結刑事案件,使總統權力與相關訴訟之間的關係持續成為政治議題。
法案如何在國會推進
民主黨議員千俊鎬於4月提出法案。該黨後來在11月3日議員會議中正式決定推動法案通過,並於隔日完成委員會審議程序。
主要進程如下:
- 2026年4月:千俊鎬提出特別檢察官法案。
- 2026年9月:李在明要求刪除移交及處置案件相關條文,並將重點放在釐清事實。
- 2026年11月3日:民主黨議員決定將通過法案列為黨的政策立場。
- 2026年11月4日:法案通過審查小組委員會、調解委員會及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全體會議。
- 2026年11月5日:民主黨計畫在國會全體會議尋求表決。
國民力量黨要求啟動調解委員會;該委員會可針對有爭議的法案審查最長90天。這是期限上限,並非必須等待的時間。六名委員中只要四人同意,即可將法案送回常設委員會,立即作出決定。
調解委員會由三名民主黨議員、兩名國民力量黨議員及一名進步黨議員組成。民主黨議員與進步黨議員經約一小時討論後支持法案。小組委員會修正後的文本隨後送回全體委員會並獲通過。
人力短缺之際仍將組建大型團隊
法案允許組成最多309人的團隊,包括20名借調檢察官、最多70名特別調查官,以及最多210名其他借調公務員。法案規定準備期20天、調查期180天,合計最長200天。
與原始提案相比,檢察官名額從30人減至20人,特別調查官上限從150人降至70人;其他公務員名額則從170人增至210人。這些變動縮減兩類專業人員的名額,同時增加從其他政府機關借調的人員。
代理法務部長、次官李鎮洙在小組委員會討論時,要求將檢察官名額進一步減至20人以下。他的建議未納入修正版。他也呼籲改善允許特別檢察官在超出職責範圍時提出異議的相關條文。
人力爭議正值一般案件累積之際。截至2026年9月底,全國各地檢察廳未結案件達186,207件,高於一個月前的164,822件。單月增加21,385件,增幅約13%。
重大犯罪調查局成立時約有1,900名員工,核定編制為2,874人,尚缺974人。另一個調查選務事務的特別檢察官團隊,獲分配20名檢察官,實際到任18名。招募人員進行新調查,將使人力已低於預定規模的機關再添負擔。
法院獨立與重疊調查
若法案成為法律,這將是李在明政府下的第七項特別檢察官調查行動,也是改革取代舊有檢察廳、改由專責機關負責公訴並將調查交由其他單位後,首次成立的特別檢察官團隊。
李鎮洙將人力疑慮與調查、起訴分工改革相連結。他表示,派檢察官參與特別檢察官調查,可能引發公平性疑慮,也與調查和起訴分開的目的相衝突。擬議中的特別檢察官將同時行使這兩項職能。
高麗大學法學教授車振娥批評,這項法案威脅民主與法治。法律界提出的疑慮是,若對已進入法院審理的案件處理方式展開權力強大的新調查,可能在訴訟進行期間對檢察官與法官造成壓力。法官仍負責判定被告是否有罪,以及證據是否合法取得。
特別檢察官的調查範圍也與檢察廳人權暨未來改革委員會重疊。兩者都將調查雙鈴集團對北韓付款、大壯洞、慰禮及白峴洞開發案、使用公司信用卡,以及城南FC贊助案。
委員會可能需要縮減或暫停重疊案件的工作,或在特別檢察官公布調查結果後再考慮提出建議。目前尚未公布兩個機構將如何分工。實際工作是分配對同一批調查案件的審查責任,同時管理有限人力。
下一次表決可能延宕其他法案
國民力量黨院內代表鄭點植表示,若特別檢察官法案列入11月5日全體會議議程,該黨將拒絕出席。該黨也宣布,計畫對該次會議提出的所有法案發動冗長辯論。
冗長辯論是透過延長辯論拖延國會議事。若在野黨將反制範圍擴大至特別檢察官法案以外,民主黨希望通過的其他措施也可能受阻,包括表揚民主運動人士、都市重建及龍山公園相關法案。
這場對峙也正值外界檢視政府提出的下一年度820.9兆韓元預算之際。民主黨支持維持預算案原案,國民力量黨則要求大幅刪減。因此,特別檢察官爭議為原已充滿爭議的立法與預算審議期再添衝突。
眼前的決定是國會全體會議是否通過委員會修正版。尚未解決的核心法律問題,是刪除明文規定撤回起訴權的條文後,該權力是否仍可依第255條行使。核心政治爭議則是,調查如何對現任總統提起訴訟的人員時,應由誰選任調查人員。
重點整理
- 法制司法委員會於2026年11月4日通過擴大版特別檢察官法案,並計畫於11月5日在國會全體會議尋求表決。
- 法案保留12類案件,並新增涉及文在寅政府、薩德資訊及月城核電廠1號機的指控。
- 民主黨刪除明文規定是否繼續起訴,以及要求移交案件的條文。
- 委員會法律專家警告,第255條仍可能成為撤回起訴的法律依據。
- 三個政黨各推薦一名候選人,再由李在明總統任命。
- 擬議中的團隊最多可有309人,包含準備期在內,調查期最長200天。
- 國民力量黨揚言發動冗長辯論並抵制全體會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