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啟動商品及服務稅退稅改革,較廣泛法律修正目標於 2027 年 4 月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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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ia Begins GST Refund Reforms, With Wider Legal Changes Targeted for April 2027

11 月改革以企業現金流為優先

印度商品及服務稅改革第一階段自 2026 年 11 月 1 日起生效,擴大暫准退稅的適用範圍,並開放小額出口退稅申請。涵蓋逮捕權、起訴、罰則及稅額抵免規則的較廣泛方案,目標於 2027 年 4 月 1 日實施,仍須視中央及各邦商品及服務稅法的修正情況而定。

目錄
  1. 11 月改革以企業現金流為優先
  2. 製造商為何能提早領取 90% 退稅
  3. 小額出口退稅適用特定豁免
  4. 退稅速度能提高多少?
  5. 提早付款對小型企業的意義
  6. 詐欺指控須說明證據
  7. 逮捕與起訴修正須經立法
  8. 擬縮小通知適用範圍並降低罰款
  9. 登記與折扣規定著眼日常作業
  10. 抵免與出口改革延續至 2027 年
  11. 改革時程
  12. 重點整理

2026 年 10 月 26 日發布的第 03/2026 號中央稅務通知,正式實施《2026 年財政法》第 155 條。該條修訂《2017 年中央商品及服務稅法》第 54(6) 條及第 54(14) 條,允許符合資格、面臨稅率倒掛的企業暫准領取最高 90% 的退稅,並為特定出口退稅豁免 1,000 盧比的最低門檻。

這些措施是在第 57 次商品及服務稅理事會會議後推出。會議於 10 月 8 日在新德里舉行,由聯邦財政暨企業事務部長妮爾瑪拉・西塔拉曼主持。理事會由聯邦政府及各邦部長組成,討論重點放在退稅、執法及日常遵循規定,而非調整商品及服務稅稅率。

製造商、小型出口商、經銷商及透過網路平台銷售的業者,都有機會從中受益。提早取得退稅可釋出資金支付薪資或採購原料,而更明確的登記及折扣規則則有助減少文書作業。

改革分階段推行。行政指引可透過通函及通知調整,立法明定的條文則須修法。技術系統也攸關落實進度:官員表示,11 月 1 日後將在系統準備就緒的領域開始自動化,適用於新提出的退稅申請,不包括已在審理中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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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商為何能提早領取 90% 退稅

當企業投入品的商品及服務稅稅率高於成品稅率時,就會形成稅率倒掛。例如,製造商購買原料時須繳納 18% 的商品及服務稅,但銷售產品時只收取 5%。

進項稅額抵免(ITC)讓企業可以用符合資格的採購稅額,抵扣銷售應繳的商品及服務稅。如果累積的抵免額超過企業可抵扣的金額,資金就會留在電子抵免帳戶中無法動用。符合資格的企業可依第 54(3) 條及相關規定申請退稅。

11 月的修法擴大暫准退稅機制,讓符合資格、因稅率不匹配而提出的退稅申請可先領取最高 90% 的款項。暫准退稅是指最終退稅決定作成前,先行撥付大部分符合資格的金額。能否適用仍取決於規定條件及風險評估。

在特定情況下,出口商原本就能為符合條件的零稅率供應申請暫准退稅。將此機制擴大至符合資格的稅率倒掛申請,讓製造商多了一條提早取回資金的途徑。

退稅速度與退稅資格是方案中的不同面向。理事會也提議擴大退稅範圍,讓稅率倒掛企業可申請退還累積的服務投入抵免額,並以 2026 年 11 月 1 日作為符合資格抵免額的擬議起算日。這項擴大措施仍須完成相關修法並符合規定條件。

小額出口退稅適用特定豁免

第 54(14) 條一般禁止支付低於 1,000 盧比的商品及服務稅退稅。11 月修法為繳稅出口至印度境外的貨物設立豁免。

因此,符合資格的出口商若有 750 盧比退稅,可依適用程序申請。透過郵政或快遞管道寄送貨物的小型企業可能特別受惠,因為單筆交易產生的退稅額可能不高。

法律仍規定最低門檻的其他退稅類別,1,000 盧比門檻繼續適用。新豁免僅適用於繳稅出口的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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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稅速度能提高多少?

第 54 條建立退稅申請處理架構,規定主管機關應在收到完整申請後 60 天內辦理。現行確認收件期限為 15 天。收件確認表示申請可進入後續程序;補正通知則會告知申請人須修正的事項。

改革方案希望將收件確認或補正通知期限從 15 天縮短至 10 天。政府常見問題說明為 10 天,但實施情況說明也提到現行 15 天架構。各項加速處理措施的確切實施日期尚未公布。

理事會也提議,在確認收件後三個工作天內,撥付符合資格申請的 90%;先前期限為七天。經風險辨識及評估後,特定零稅率供應及稅率倒掛申請將適用自動暫准核准。

電子現金帳戶餘額的溢繳款退稅,預計將不需稅務官員介入,即可自動核准。此帳戶存放用於繳納稅款的資金;電子抵免帳戶則記錄符合資格的採購稅額。

Trilegal 的商品及服務稅改革分析指出,自動化預計分兩階段推行:第一階段加快處理現金餘額及暫准退稅申請,後續則在系統檢查完成後自動作成最終核准。符合資格的出口退稅申請可先抵銷未繳款項,再撥付餘額。

提早付款對小型企業的意義

印度微型、小型及中型企業聯合會表示,商品及服務稅退稅延遲,可能迫使原本有獲利的企業為日常開支借款。出口商可能已先支付原料及生產費用,仍在等待海外客戶付款。

聯合會以 10 萬盧比退稅說明融資成本:若提早 60 天收到款項,以年利率 12% 計算,約可省下 19,700 盧比利息。

提早付款也能釋出資金,用於下一輪生產或承接額外訂單。實際效益取決於申請處理效率、風險評估方式,以及核准款項何時匯入企業帳戶。

政府公告指出,2024 至 2025 財政年度有 173,350 家中小微企業從事出口。目前尚無資料確定實際申請商品及服務稅退稅的中小微企業數量。因稅率倒掛而申請退稅的企業,也不限於出口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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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指控須說明證據

中央間接稅暨關務委員會也指示外勤官員,在依《中央商品及服務稅法》第 74(1) 條或第 74A(5)(ii) 條,就詐欺、故意不實陳述或隱匿事實提出追稅要求前,必須先確認納稅人有逃漏稅意圖。

負責管理間接稅的中央機關 CBIC 表示,調查必須取得足以證明所指控行為的實質證據。該委員會的通函要求將證據列入事實說明通知書,也就是載明擬議追稅內容並徵詢納稅人回覆的文件。

「因此,只有在調查取得此類行為的實質證據時,才可援引這些條文;相關證據也必須在事實說明通知書(SCN)中清楚列明,」CBIC 表示。

負責查核的官員會檢視紀錄以了解差異。根據該通函,援引詐欺相關條文須有具體證據,證明當事人刻意逃避或減少納稅義務。

隱匿包括未在申報表或其他文件中提供依法應提供的資訊,或未提供主管機關明確要求的資訊。CBIC 表示,只有在故意為之時,才適用詐欺相關條文。

相關財務影響甚鉅。依照援引條文,罰款介於稅額的 15% 至 100%,視付款時間相對於通知書送達時間而定。該通函援引最高法院及高等法院判決,指出通知書必須說明認定詐欺或故意隱匿的依據。

逮捕與起訴修正須經立法

理事會建議刪除《中央商品及服務稅法》第 69 條。該條授權專員核准逮捕。這項修正屬於較廣泛立法計畫的一部分,目標於 2027 年 4 月 1 日實施。

起訴門檻擬從 1,000 萬盧比提高至 5,000 萬盧比,增加五倍。Trilegal 指出,CBIC 的第 04/2022-23 號指示(日期為 2022 年 9 月 1 日)已在特定案件中,透過行政方式採用 5,000 萬盧比門檻,但對部分累犯及逮捕案件等情況設有例外。擬議修法將把門檻明文納入法規。

其他建議包括縮小第 132 條涵蓋的犯罪範圍、取消強制最低刑期,並允許法院判處徒刑、罰金或兩者併科。涉及 5,000 萬至 1 億盧比的案件,擬議最高刑期將從五年縮短至兩年;超過 1 億盧比的案件,最高刑期仍為五年。

官員表示,逮捕規定修正將適用於未來案件,不影響先前的逮捕。過渡期間指引仍在研議,尚未宣布最終決定。調查、搜索、追稅及起訴仍將依適用法律架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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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縮小通知適用範圍並降低罰款

理事會提議設立 10,000 盧比的最低門檻,限制涉及小額款項的事實說明通知書。門檻以中央商品及服務稅、各邦或聯邦屬地商品及服務稅、整合商品及服務稅及附加稅的涉案稅額合計計算。

該提案也允許將低於此金額、尚待處理的通知及上訴,視同發出時已適用該門檻來裁決。對既有案件的影響仍須視最終立法條文而定。

對於不涉及詐欺的案件,理事會提議在裁決命令作成後的指定期限內繳清稅款及利息,便將罰款降至 5%。《第 73 條》規定期限為 30 天,《第 74A 條》則為 60 天。此類案件的 10,000 盧比最低罰款也將取消。

未另行規定特定罰則時適用的《第 125 條》一般最高罰款,將從 25,000 盧比降至 10,000 盧比。僅涉及罰款的上訴,則提議將預繳上限設為 4,000 萬盧比,由中央及各邦或聯邦屬地商品及服務稅各分攤一半。

另一項建議將確認涵蓋多個財政年度的通知有效。此議題仍在訴訟中,包括 Rolmat LLP 訴印度聯邦政府案(第 16848/2025 號書面請願)。孟買高等法院於 2026 年 4 月 17 日裁定將此議題交由較大合議庭審理;Trilegal 的分析指出,合議庭尚未組成。

登記與折扣規定著眼日常作業

透過網路平台銷售的小型業者,將可選擇把平台倉庫登記為主要營業地點,即使在相關邦沒有自有實體營業據點也可適用。

此安排適用於每月轉付進項稅額抵免不超過 25 萬盧比的賣家。賣家須在一個邦具備真實營業據點,並完成實地查核及 Aadhaar 身分驗證。其他地區的登記則須在規定條件下取得平台同意。

官員估計,約有 950,000 家小型賣家可透過此措施進入全國市場。賣家可將貨物存放在更接近客戶的地點,不必在平台存有庫存的每個邦都設立獨立辦公室。

GST REG-01 登記表也將提供更明確的文件選項,並配合規定資訊要求及入口網站導覽工具。理事會提議,符合條件的特定申請人可在三個工作天內完成登記,許多例行登記資料變更則可自動核准。

11 月方案也處理交易完成後給予折扣及相關貸項通知單的問題。貸項通知單用於記錄原發票金額的減少。更明確的處理方式有助經銷商及零售商核對折扣、發票與稅務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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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免與出口改革延續至 2027 年

理事會提議取消對員工健康及人壽保險、戶外餐飲、電信基地台、工廠範圍外管線及免費樣品的進項稅額抵免限制。對於法律要求企業銷毀或沖銷的特定過期存貨,也將提供減免,具體條件仍待定案。

依據擬議架構,2027 年 4 月 1 日起取得的符合資格資本財抵免額,其累積餘額將可申請退稅,並分 60 個月退還。方案也提議取消部分退稅計算中,出口營業額不得超過可比國內供應額 1.5 倍的限制。

中介服務也是改革重點之一。第一階段提出將供應地從中介所在地改為服務接受者所在地。這項規則決定服務在商品及服務稅下被視為提供於何處,也可能影響提供給海外客戶的服務能否符合出口資格。

另有建議擬擴大出口認定範圍,涵蓋提供給海外分支機構或透過其提供的服務,並調整特定服務的供應地規則。相關服務是在接受者實際提供的貨物上執行。是否適用出口待遇,仍須符合其他相關條件。

預計自 2027 年 4 月起實施的申報表修正,將為銷售申報、繳稅申報及採購抵免紀錄之間的差異提供替代處理機制。其他提案則將統一更正期限,並要求在抵免額遭凍結前給予企業陳述意見的機會。

原則上已核准一項選擇性年度申報制度,適用於營業額不超過 5,000 萬盧比、只向消費者銷售的合格企業,並按季繳稅。詳細架構預計在後續理事會會議公布。運輸改革提案將限制攔查車輛的情況,僅限於有具體情報支持的案件,並要求取得高階主管核准;從 2027 至 2028 財政年度起,也提議採行不需官員直接接觸納稅人的行政方式。

改革時程

企業將面對一系列理事會決議、通知、系統變更及修法。主要日期如下:

  • 2026 年 10 月 8 日:第 57 次商品及服務稅理事會會議提出涵蓋退稅、登記、抵免、執法及申報的改革建議。
  • 2026 年 10 月 26 日:第 03/2026 號中央稅務通知指定《2026 年財政法》第 155 條的生效日期。
  • 2026 年 11 月 1 日:指定退稅修正生效,並展開分階段行政實施。
  • 2027 年 4 月 1 日:較廣泛法律修正的目標日期;也是擴大退稅架構下符合資格資本財抵免額的擬議起算日。
  • 2027 至 2028 財政年度:擬採行不需官員直接接觸納稅人的行政方式。

近期變化著重於取得退稅及簡化程序。較廣泛改革則有賴國會、各邦議會及相關技術系統,才能讓新規定落實於日常作業。

重點整理

  • 符合資格的稅率倒掛企業可申請最高 90% 的暫准退稅,仍須符合條件並接受風險評估。
  • 1,000 盧比退稅最低門檻的豁免,適用於繳稅出口的貨物。
  • 新申請的退稅將分階段導入自動化處理。
  • CBIC 要求官員在援引特定詐欺條文前,須提出納稅人意圖逃漏稅的證據。
  • 逮捕權、起訴門檻及罰則的修正須經立法,目標日期為 2027 年 4 月 1 日。
  • 登記、稅額抵免及出口改革提案可能降低企業成本,實際資格仍依最終規定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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