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潔淨電力儲存的五年計畫
印度聯邦內閣於 2026 年 11 月 4 日核准提供 1 兆 4,500 億盧比財政支持,以開發 92 GWh 電力儲能,結合電池、抽蓄水力與新興技術。這項計畫旨在協助印度使用更多再生電力,並在太陽能與風力發電減少時供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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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總理納倫德拉・莫迪主持的內閣,核准自 2026-27 財政年度至 2030-31 財政年度提供支持。根據總理辦公室的內閣核准聲明,預計計畫將吸引總額 9 兆 7,600 億盧比的投資。
儲能容量將分為 60 GWh 抽蓄水力、30 GWh 電池儲能,以及 2 GWh 替代儲能技術。這些都是尚待完工啟用的計畫。公告提出的是建置儲能設施的資助方案,相關電力服務將隨各項計畫投入運作而陸續提供。
資訊暨廣播部長阿什維尼・維什瑙在新德里一場簡報會上說明這項決定。他表示,執行工作將涉及各邦政府,目標是讓儲能容量遍及全國。
這項決定回應印度電力轉型中的一項實際挑戰:生產潔淨電力與在適當時段供電,需要不同類型的基礎設施。太陽能板在日照時發電,但住宅、企業與工廠在日落後也需要電力。儲能可讓部分先前產生的電力留待稍後使用。
92 GWh 可儲存多少電力?
GWh(吉瓦小時)是能量單位。1 GWh 等於 100 萬千瓦小時,這也是常用來衡量家庭用電量的基本單位。因此,規劃中的 92 GWh 代表 9,200 萬千瓦小時的儲能容量。
GW(吉瓦)與 GWh 回答的是不同問題。GW 衡量系統供電的速度;GWh 衡量系統能儲存多少能量。儲能設施的放電功率,決定其儲存的能量能維持多久。
內閣聲明列出計畫的能量容量,但未說明設施合計的放電功率、各項計畫所在地、儲能時長及啟用日期。這些細節將決定設施可同時供應多少電力,以及服務電網的哪些區域。
政府表示,新增的 92 GWh 相當於印度目前電網級儲能容量的 170%。簡單來說,規劃新增容量是現有基礎的 1.7 倍。相較於目前已有的儲能基礎設施,這項計畫將大幅擴充容量。
抽蓄水力獲得最大額度
抽蓄水力占 60 GWh,約為計畫總容量的 65%。電池約占 33%,剩餘約 2% 則保留給新興技術。這項分配使水力儲能成為計畫中最大的一部分。
維什瑙說明,抽蓄水力可利用太陽能電力將水抽送至高處。需要電力時,水會流回低處,經由渦輪機發電。蓄存在較高處的水就像能量儲存裝置。
電池儲能系統(BESS)則透過不同方式儲存電力,以供日後釋出。兩種方式都能協助把發電量充足時的電力,移至需求較高或再生能源發電較低的時段使用。
2 GWh 的額度為兩種主要技術以外的替代方案保留空間。官方聲明將此類別描述為新興或替代儲能技術,但未指明哪些技術會獲得支持。
1 兆 4,500 億盧比將用於何處
這項計畫採用可行性缺口資金(VGF)。這是一種公共財政支持,旨在協助計畫達到商業可行性,尤其是在預期收益不足以單獨吸引投資時。
政府承諾提供的 1 兆 4,500 億盧比,屬於預估總額 9 兆 7,600 億盧比的計畫投資之一部分。以十億盧比表示,兩者分別為 1,450 億盧比與 9,760 億盧比。公共資金約占計畫預估投資的 14.9%。
這項比較說明了計畫預期採用的融資模式:政府資金將協助帶動規模大得多的投資。開發商及其他資金來源將提供建設計畫所需的其餘資金。
這項核准訂定的是整體計畫預算,而非每座設施採用統一補助率。各項計畫的成本、技術選擇與最終資助條款,將影響實際執行方式。
政府表示,這項財政支持應能加快儲能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再生電力使用率,並減少為平衡全天供需而仰賴傳統發電的程度。政府所訂目標是確保電力供應可靠且價格合理。
哪些單位可以參與,計畫如何遴選
公營與民營電力配電公司都可申請電池與抽蓄水力計畫的 VGF 支持。配電公司負責透過地方電網向用戶供電。
公營與民營單位也可執行採用替代儲能技術的計畫。因此,無論政府機構或民間組織,都能參與計畫涵蓋的各類技術。
儲能容量將依電價透過競標方式分配。簡單來說,參與者將依招標程序的條款,就指定儲能服務的收費價格相互競爭。
電價很重要,因為配電公司必須支付所採購的電力與服務費用。儲電價格將影響公用事業在控制成本的同時,可靠滿足需求的能力。
維什瑙表示,各邦政府將參與計畫執行。這讓計畫既有全國性的融資架構,也納入各邦擴大與其電力系統連接的儲能基礎設施。
輸電線路為何也納入考量
維什瑙以一座具備 10 MW 電力外送容量的太陽能電廠為例,說明儲能的另一項效益。外送容量是指連接線路將發電廠的電力輸送至更大電網的能力。
服務太陽能發電的連接線路,到了夜間可能幾乎沒有太陽能電力輸送。儲能可將部分日間發電量移至較晚時段使用,讓連接線路在更多時段派上用場。
代表內閣說明這項決定的維什瑙部長,談到提高既有基礎設施使用效益的機會:
透過儲能,我們可以讓現有輸電容量提升數倍,
他的例子談的是線路隨時間可輸送的電量。額定功率為 10 MW 的連接線路有其實體功率上限,而儲能可增加線路輸送電力的時數。更有效利用這些時段,有助於提高輸電基礎設施投資的效益。
隨著再生能源發電擴大,這項計畫也與強化輸電容量的規劃相互配合。儲能與輸電回應的是彼此相關的需求:前者讓電力跨時段移轉,後者則讓電力在不同地點之間輸送。
電池須符合 40% 國內含量規定
獲計畫支持的電池項目,須符合至少 40% 的國內含量要求。內閣聲明指出,此條件旨在鼓勵印度製造,並降低對進口零組件的依賴。
這項政策透過設備需求發揮作用。財政支持協助計畫推進,而國內含量規定則引導部分設備需求轉向印度本土製造。政府預期這將與現有的電池製造獎勵措施相輔相成。
儲能開發商採購 30 GWh 電池項目所需設備時,印度製造商可能因此獲得客戶。實際商機將取決於獲選計畫、採購要求,以及本土供應商提供所需產品的能力。
內閣也核准另一項總額 2,814 億盧比的鋰與鎳加工資本支出支持方案。這些材料用於電池製造,因此礦物加工與擴大國內產業能力的整體努力密切相關。
維什瑙在簡報會上也提到,將支持加工 24 種已確認的關鍵礦物,涵蓋採礦與回收取得的材料。關鍵礦物是電池、電子產品與國防製造等產業所需的原料。更廣泛的加工推動方向,與《國家關鍵礦物任務》一致。
儲能發展與礦物加工涉及生產鏈的不同環節。儲能計畫為成品系統創造需求;加工則讓原料可供工業使用。政府正尋求同時發展電力基礎設施,以及供應相關設施的製造能力。
計畫如何配合 2031-32 年需求
根據內閣聲明,印度預計到 2031-32 年需要 411 GWh 電網級儲能。新計畫的 92 GWh 約占這項需求的 22.4%,計算方式為 92 除以 411。
這項比較有助於理解核准案的規模:在印度現有儲能容量之外,計畫將為達成所述需求作出重大貢獻,但仍須仰賴其他新增容量。
維什瑙表示,非化石能源占印度已裝置發電容量近 52%。裝置容量衡量的是發電設備的額定輸出功率。實際發電量則取決於設備的運轉情況,包括日照與風力是否充足。
儲能有助於串連電力系統的這兩個環節。再生能源發電充足時,部分能源可儲存起來;發電量減少或需求上升時,儲存的能源就能回送電網。消費者感受到的效益,是電力供應更穩定,而非直接來自儲能設施本身。
資助期間與後續儲能需求,構成計畫的主要時程:
- 2026 年 11 月 4 日:聯邦內閣核准提供 1 兆 4,500 億盧比 VGF 資助,支持 92 GWh 儲能。
- 2026-27 至 2030-31 財政年度:核准的資助計畫預定於此期間執行。
- 2031-32 財政年度:政府提出電網級儲能需求為 411 GWh。
眼前的工作是將核准轉化為透過競標分配的計畫、融資安排與工程建設。各項設施最終投入運作後,才能確定可提供多少儲存電力,協助公用事業滿足需求。
重點
- 內閣核准提供 1 兆 4,500 億盧比支持,新增 92 GWh 電力儲能。
- 計畫涵蓋 60 GWh 抽蓄水力、30 GWh 電池與 2 GWh 替代技術。
- 計畫總投資預估為 9 兆 7,600 億盧比。
- 資助期間為 2026-27 至 2030-31 財政年度。
- 儲能容量將依電價透過競標方式分配。
- 電池項目須符合至少 40% 的國內含量要求。
- 規劃中的 92 GWh 約相當於政府所述 2031-32 年 411 GWh 儲能需求的 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