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擬再修出口收益規定,增加外幣兌換印尼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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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onesia Plans Another Export Earnings Rule Change to Increase Rupiah Conversion

最新規定上路五個月後再度修訂

印尼正準備再次調整自然資源出口收益規定。財政部長蘇阿哈西爾・納扎拉表示,政府希望更多流入印尼的美元兌換成印尼盾。這項宣布距離 2026 年 6 月 1 日第 21 號政府規章生效,僅五個月。

目錄
  1. 最新規定上路五個月後再度修訂
  2. 持有美元與兌換美元是不同目標
  3. 六月規範架構的要求
  4. 國營銀行扮演核心角色
  5. 出口商為何要求更大的印尼盾兌換彈性
  6. 投資選項與稅務優惠
  7. 政策如何走到今天
  8. 下一次修訂將如何影響企業
  9. 重點整理

蘇阿哈西爾於 2026 年 11 月 3 日在雅加達的印尼央行出席金融體系穩定委員會(KSSK)例行會議後表示,官員正擬訂修正案,以強化印尼金融部門與金融市場。

這項提案將重新檢視一項政策。自 2023 年第 36 號政府規章以來,該政策已歷經三次修訂,分別是 2025 年第 8 號、2026 年第 2 號及第 21 號政府規章。若再完成一次修法,將是第四次修訂。

眼前的爭議在於,外幣出口收益兌換成印尼盾的上限為 50%。蘇阿哈西爾稱這是目前的限制。不過,經濟事務統籌部長艾爾朗加・哈塔托在 5 月的詳細說明中指出,50% 上限僅適用於印尼雙邊貿易協定或諒解安排涵蓋的業者。

蘇阿哈西爾沒有公布新的兌換比例、生效日期,或哪些類別的出口商將獲得更大的兌換彈性。這些細節將決定提案對企業取得印尼盾的影響,以及企業在印尼境內持有出口收益的義務會如何變化。

持有美元與兌換美元是不同目標

這項政策涵蓋「自然資源出口外匯收益」(Devisa Hasil Ekspor Sumber Daya Alam,簡稱 DHE SDA),也就是自然資源出口所得的外幣。印尼主要商品出口包括棕櫚油、動力煤、鎳、錫、橡膠與咖啡。

規定的核心涉及兩項不同決定:出口商將收益存放在哪裡,以及持有何種幣別。將美元匯入印尼銀行,會增加印尼境內的外幣供給;把美元兌換成印尼盾,則是賣出外幣並換取印尼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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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的措施著重於將外幣留在印尼,以確保美元供應並穩定匯率。蘇阿哈西爾 11 月的宣布則更重視兌換成印尼盾。兩項目標都將出口收入導入國內金融體系,但對企業資金的影響並不相同。

出口商可能從海外客戶收取美元,卻以印尼盾支付員工薪資、供應商款項及其他營運支出。在印尼境內持有美元可符合資金存放要求,而兌換成印尼盾則能提供支付本地費用所需的貨幣。這次擬議修訂處理的正是後者。

六月規範架構的要求

艾爾朗加於 5 月 20 日在雅加達的記者會上說明 2026 年第 21 號政府規章。他表示,自然資源出口商必須將 100% 的出口收益匯入印尼金融體系,並預期業者全面遵守。

必須留在體系內的金額及期限依產業而異。艾爾朗加表示,油氣出口商至少須保留 30% 的收益,期限至少三個月;油氣以外的出口商則須保留 100%,期限至少 12 個月。

因此,資金匯回與資金留存是兩種不同義務。資金匯回是將款項匯入印尼;資金留存則是在指定期間內保留指定比例。依艾爾朗加的說明,兩類業者都必須匯回全部收益,但油氣出口商須留存的最低比例較低,持有期限也較短。

以 100 美元出口收益為例,油氣出口商至少須留存 30 美元,油氣以外的出口商則須留存 100 美元。兩者的最低留存期限分別為三個月及 12 個月。企業計算可用於付款和投資的資金時,這項差異相當重要。

國營銀行扮演核心角色

艾爾朗加表示,留存的 DHE SDA 通常須透過 Himbara,也就是印尼國營銀行協會的成員銀行存放。這項政策將出口資金導向較少數的金融機構;過去的安排則允許出口商使用任何一家印尼銀行。

2026 年前擬定的規範架構將合格機構界定為獲准經營外匯業務的國營銀行,並將民營銀行及印尼出口融資機構(Indonesia Eximbank,簡稱 LPEI)排除在一般存放管道之外。透過這些機構辦理業務的公司,須重新安排受規範出口收益的銀行存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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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爾朗加 5 月的說明也提到與印尼簽有雙邊協定或諒解安排的貿易夥伴所適用的例外。符合資格的出口商可將 30% 的收益留存三個月,並存放在 Himbara 以外的銀行。他在說明這項例外時談及礦業,包括油氣及其他礦產業者。

艾爾朗加的說明將 50% 兌換上限也列在雙邊安排條款中;蘇阿哈西爾 11 月的談話則較廣泛地描述這項上限。下一版規章的最終文字,對試圖判斷自身收益適用哪項兌換限制的企業而言,格外重要。

出口商為何要求更大的印尼盾兌換彈性

最新規範架構生效前,棕櫚油及礦業業者已提出疑慮。他們的主要反對理由很實際:出口收入通常以外幣入帳,但維持營運所需的許多支出必須以印尼盾支付。

棕櫚油生產商協會 GAPKI 秘書長哈迪・蘇根於 2025 年 12 月說明業界的疑慮:

我們需要資金支付營運費用,大多數都得用印尼盾……我們希望他們重新考慮,

印尼礦業協會執行董事亨德拉・西納迪亞當時也表示,礦商希望政府維持現行規定。兩個產業都在回應當時的計畫:兌換上限訂為 50%,而外幣收益須存放在國營銀行。

財政部高階官員費布里奧・卡卡里布於 2025 年 12 月 18 日表示,需要超過兌換上限的印尼盾資金時,出口商應向銀行貸款。這種做法可讓企業取得本地貨幣,同時讓更多出口美元留在銀行體系內。

然而,對企業而言,借款和兌換出口收益是兩種不同的支應支出方式。貸款會產生還款義務,也可能涉及利息成本;放寬收益兌換限制,則可讓出口商運用已收到的收入支付更多印尼盾支出。蘇阿哈西爾的提案回應了協會提出的同一項兌換問題,但他沒有說明政府將放寬上限到什麼程度。

投資選項與稅務優惠

政府也試圖提高資金留存在印尼的吸引力。費布里奧於 2025 年 12 月表示,印尼將推出自然資源出口收益投資工具,包括在國內發行具競爭力的系列外幣債券。

規範架構將外幣政府債券(SBN Valas)列為合格工具。政府債券是一種借款工具:買方提供資金給政府,並依債券條款收取款項。外幣債券則可讓投資以美元等幣別計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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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商使用這些工具,仍會受到留存期間不得自由提取資金的限制。因此,投資收益和現金動用彈性都必須一併考量,尤其是營運付款頻繁的公司。

艾爾朗加也說明了 DHE SDA 存放工具收益的所得稅優惠。依存放期間長短,稅率最低可降至 0%;一般工具的稅率則最高可達 20%。這些數字指的是存放所產生收入的稅率,而非對全部出口收益課稅。

2026 年前擬定的規範架構,也擴大了留存收益的允許用途,包括償還貸款及營運資金融資。營運資金是企業日常營運所需的資金。這項變動取消了先前與相關商品或服務是否可在國內取得掛鉤的條件。

政策如何走到今天

政府在設法讓出口收益留在印尼、同時回應企業取得現金的需求之際,相關規定已多次變動。了解政策演變很重要,因為 2026 年 1 月的計畫與 6 月推出的規章,分屬不同階段。

  • 2023 年:第 36 號政府規章建立自然資源出口收益規範架構。
  • 2025 年:第 8 號政府規章修訂該架構。
  • 2025 年 12 月 18 日:費布里奧說明計畫,要求資金存放於國營銀行、至少留存一年,並將兌換上限設為 50%;原訂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
  • 2026 年:第 2 號政府規章成為該架構的另一項修正案。
  • 2026 年 5 月 20 日:艾爾朗加說明第 21 號政府規章,包括依產業別設定的留存要求,以及涉及雙邊貿易安排的例外。
  • 2026 年 6 月 1 日:第 21 號政府規章生效。
  • 2026 年 11 月 3 日:蘇阿哈西爾宣布,政府正擬訂另一項修訂,以鼓勵更多收益兌換成印尼盾。

原訂 1 月實施的規範架構據稱將全面適用於 1 月 1 日當天或之後核發的出口申報文件,較早核發的申報文件則適用過渡安排。出口申報文件是記錄貨物出口的海關文件,其核發日期可能決定相關收益適用哪一套規定。

艾爾朗加將 6 月措施與印尼境內的發展融資、投資及自然資源加工連結。他也將支持出口、經濟穩定和國內金融市場列為政策目標。

下一次修訂將如何影響企業

蘇阿哈西爾所提出的目標,是讓出口商有更大空間將流入的美元兌換成印尼盾。實際影響將取決於允許兌換的比例、適用企業,以及兌換規定與留存要求如何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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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必須一併管理規範架構的多個環節:將收益匯入印尼、選擇合格銀行、在規定期限內留存規定金額,以及備足營運所需的可用現金。兌換規定若有變動,可能讓流程中的一個環節更容易處理,但資金存放和留存義務仍可能維持不變。

民營銀行也關注修訂結果,因為將資金導向國營銀行的規定會影響出口存款的存放地點。費布里奧 12 月表示,預期對非國營銀行的流動性影響有限,因為這些銀行仍可服務自然資源以外產業的出口商。

政府最新宣布讓外界的關注轉向留存收益如何以印尼盾流通。對出口商而言,具體問題在於,下一版規章是否會讓他們得以運用更多自有收益支付國內支出,而不必另外安排借款。

重點整理

  • 財政部長蘇阿哈西爾・納扎拉於 2026 年 11 月 3 日表示,政府正擬訂另一項自然資源出口收益規定修訂案。
  • 政府希望更多流入的出口美元兌換成印尼盾,以支持國內金融市場。
  • 2026 年第 21 號政府規章於 6 月 1 日生效,此前 2023 年的規範架構已歷經兩次修訂。
  • 依艾爾朗加 5 月的說明,出口收益須全數匯回;油氣業者至少留存 30%、期限三個月,其他產業則須留存 100%、期限 12 個月。
  • 留存收益通常須透過國營銀行存放,但雙邊貿易安排有特定例外。
  • 棕櫚油及礦業代表以營運資金需求為由,要求更大的彈性。
  • 政府尚未公布擬議修訂的新兌換比例或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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