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計畫,家戶買單
泰國正評估資料中心提出的用電申請,總量達35,000百萬瓦,但規劃時採用的數字小得多,只有8,800百萬瓦。兩者的落差凸顯《2026年電力發展計畫》(PDP 2026)面臨的核心挑戰:如何為新興產業建置充足電力,同時避免讓家戶為可能永遠用不上的電廠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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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暫定名為PDP 2026的計畫涵蓋至2050年。能源部長阿卡納・蓬普潘(Akanat Promphan)提出,將再生能源占比從目前不到20%提高至未來十年內的50%,再於接下來15年提高至65%,甚至可能達到89%。除了這些目標,計畫也包括增加燃氣發電、擴大私人電力合約的適用範圍,以及大規模投資電網。
在Vriens & Partners與能源部於2026年10月21日共同舉辦的圓桌會議上,官員與業界代表聚焦討論這些變革如何落實。他們關注的議題包括人工智慧帶動的電力需求、電池成本,以及電動車應該在什麼時段充電。
對家戶而言,計畫結果可能決定屋頂太陽能板能否成為收入來源,也可能影響產業擴張是否推高電費。對工廠、半導體製造商及資料中心投資者而言,計畫則可能左右泰國能否以具競爭力的價格,提供可靠的潔淨電力。
相關決策仍在研議中。官員在10月下旬表示,PDP 2026尚未定案,預計於2026年11月公布。最終核定、電力交易規則及電網費用,將決定這些變革有多少會反映在消費者身上。
能源部提出的方案
能源部9月9日的聲明列出三項優先工作:讓電力更潔淨、確保供電安全,以及更公平地分配利益。部方提議設定10,000百萬瓦的家戶屋頂電力收購配額、允許電力生產者與買方直接簽約,並由泰國發電管理局(EGAT)投資智慧電網及能源儲存。
能源部也提議評估小型模組化核反應爐、碳捕捉、利用與封存,以及地熱能源。這些技術的用途各不相同:核能與地熱電廠可穩定發電;碳捕捉則是從工業製程或發電過程中收集二氧化碳,以供利用或封存於地下。
以下幾項決策與討論形塑了這份計畫:
- 2026年7月:國家能源政策委員會決議擴大直接購電合約(Direct PPA)方案,不再限於資料中心試辦計畫,並取消原先2,000百萬瓦的上限。
- 9月9日:阿卡納說明草案的再生能源目標,並表示最後一週的公開諮詢期即將結束。
- 10月21日:曼谷圓桌會議檢視資料中心需求、屋頂太陽能、電價及電網改革。
- 10月27日:環境部顧問達麗卡・莎倫亞蓋(Darika Sarunyagate)在新加坡國際能源週表示,PDP 2026仍在研擬中。
- 11月初:官員討論電網使用費,以及為資料中心另設電力用戶類別;計畫預計當月生效。
能源部提出的10,000百萬瓦屋頂電力收購配額,與政府屋頂太陽能總目標24.3百萬瓩並列;後者是在草案討論中提及的數字。1百萬瓩等於1,000百萬瓦。收購配額指的是收購屋頂產生的電力,而較大的數字則指擬議的裝置容量。
資料中心需求會有多大?
10月圓桌會議提到的資料中心用電申請總量達35,000百萬瓦,幾乎是規劃採用的8,800百萬瓦的四倍。對申請進行審查十分重要,因為開發商可能在投資、建設或客戶承諾尚未確定前,就先提出併網申請。
投資委員會於2024至2026年間核准42項資料中心計畫,投資額約7,500億泰銖,資訊科技總負載量合計3,400百萬瓦。資訊科技負載指運算設備所使用的電力;冷卻設備及其他建築系統也需要用電。因此,規劃者必須評估各項計畫的成熟度,以及其總用電需求。
泰國發電管理局已在東部經濟走廊增加550百萬瓦供電能力,目標是接近1,000百萬瓦。當局也在評估規模達數千億泰銖的輸電投資,可能透過泰國發電管理局資本、基礎建設基金,以及與永續目標連結的債券籌資。
能源部計畫為資料中心另設第9類電力用戶。此舉是要讓資料中心承擔滿足其需求所需進口液化天然氣的成本,而不是將燃料成本分攤至家戶與一般產業使用的現有天然氣池。燃料價格波動及共用電網成本的最終處理方式尚未定案。
數位投資的受益者是誰?
泰國產業界希望電力同時具備三項條件:供電不中斷、價格具競爭力,以及能取得潔淨電力。電子、硬碟、半導體及人工智慧產業需要穩定供電,而供應商面臨的減碳要求也日益增加。
10月圓桌會議上,業界人士表示,歐洲及美國客戶要求供應鏈在三至五年內轉向潔淨能源。他們也指出碳足跡、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及數位產品護照等要求。這些措施各有不同,但都提高了掌握產品製程及其生產排碳量的商業價值。
泰國發展研究院院長頌吉亞・唐吉瓦尼奇(Somkiat Tangkitvanich)在11月的能源議題討論中主張,泰國應優先運用人工智慧提升生產力,並吸引能創造技術職缺的硬體供應鏈。GULF財務長史密斯・班諾永(Smith Banomyong)則主張,應將資料中心視為道路或煉油廠等促進發展的基礎建設。
史密斯表示,泰國每月支付約10億美元、逾330億泰銖,購買海外數位服務。B.Grimm Power高層諾帕德・卡納蘇塔(Nopadej Karnasuta)提議設定至少30%的在地採購比例,讓更多國內設備、材料及技術人才納入資料中心投資。這項提議將泰國企業與勞工能獲得的利益,和用電需求一併納入投資討論。
直接購電合約取決於電網費用
直接購電合約(Direct PPA)讓工業用戶可直接與電力生產者簽約,不必完全依賴一般公用事業的購電途徑。第三方電網使用權(TPA)則是允許電力透過其他機構所有的電網輸送。
電網仍需要維護、備用電力及持續平衡供需。輸電費(wheeling charge)是透過電網輸送電力所收取的費用。能源監管委員會正在檢討每度約1.40泰銖的初步費率,另也評估用電實際情況偏離約定時段時收取的失衡費用。1度電等於1瓩時。
B.Grimm Power泰國、馬來西亞暨能源與工業解決方案部門總裁諾帕德・卡納蘇塔主張,計算費用時不應重複計入過往成本。他表示,輸電費:
不應超過每度1泰銖。
每度1泰銖與1.40泰銖相差40%,而這還只是電網費用的漲幅。對大型用電戶而言,這可能大幅改變直接購買潔淨電力合約的價格。頌吉亞也呼籲,費用應以有效率的電網成本為基礎,而非累計所有歷年支出。
業界代表也希望公用事業綠色電價(Utility Green Tariff)更加明確。這項機制讓用戶透過公用事業取得綠電。直接合約與公用事業電價為買方提供不同的潔淨能源取得途徑,但兩者都仰賴透明的價格與可靠的供電。
用電時段為何重要
電動車與資料中心正在改變泰國的用電時段。10月的討論指出,深夜用電需求正在增加,包括車輛充電;而太陽能板則在白天發電最多。因此,擴大太陽能裝置容量時,也必須設法讓用電與發電相互配合。
泰國地方電力管理局(PEA)助理總裁頌伍・坎迪(Songwut Khandee)提議調整時間電價,並在需求異常高峰時調整價格。他希望引導電動車充電及其他大量用電活動,集中在上午9時至下午3時、太陽能發電量高的時段。
時間電價會依不同時段收取不同費用。如果白天電價更優惠,部分駕駛人與企業就能將可彈性調整的用電移至日照充足的時段。這樣能直接運用現有太陽能發電,也可減少需要儲存在電池中、留待稍後使用的電量。
泰國地方電力管理局正準備建置更智慧化的電網系統、修改家用變流器的技術併網規定,並試辦以地方電網使用費計算的直接電力交易。變流器會將太陽能板產生的電力轉換成家戶與電網使用的形式。
泰國發電管理局助理總裁素帕猜・坤塞(Supachai Khoonset)說明其他配套工作:調整既有電廠,使其能更快速提高或降低發電量;改善輸電;並將人工智慧與氣象模型結合,預測再生能源發電量。這些預測將協助國家調度中心平衡供需。泰國發電管理局也在評估電池儲能、退役車用電池再利用及回收。
屋頂與農地可供應更多電力
10月圓桌會議討論一項涵蓋100萬戶家戶屋頂的計畫,也提出收購企業及中小企業多餘太陽能電力的方案。能源部另提議設定10,000百萬瓦的屋頂電力收購配額,作為屋頂電力採購的容量目標。
對家戶或小型企業而言,實際上的改變是能夠出售自用以外的剩餘電力。併網規定、收購價格及電網容量,將決定哪些用戶能參與,以及太陽能設備可以帶來多少收入。
農業能源也是政府策略的一環。能源部發言人蓬蓬・永孟查倫(Pongpol Yodmuangcharoen)指出,政府將運用甘蔗與木薯製造乙醇、以棕櫚油製造生質柴油,並提高國內資源的使用比例。圓桌會議與會者提議利用甘蔗葉及蔗渣發電;蔗渣是榨汁後剩下的纖維物質。
生質能電廠與太陽能設備可共用輸電基礎設施,生質能則有助於在無日照時段供電。若農業剩餘物能作為燃料並具有經濟價值,能源部也認為可望減少農地燃燒與細懸浮微粒污染。不過,這類計畫仍須具備可靠的收集、運輸及發電安排。
電網投資仍是關鍵。與會者警告,若沒有改善電網,就無法立即接入新增的10,000百萬瓦再生能源容量。如何協調用戶端太陽能板、電池及彈性用電,也就是所謂的用戶能源資源(Customer Energy Resources),是提升現有基礎設施使用效率的方案之一。
燃氣與高成本技術之爭
泰國對進口燃料的依賴貫穿整場討論。蓬蓬表示,泰國約90%的原油仰賴進口,並面臨荷莫茲海峽周邊衝突帶來的價格風險。石油供應會影響交通成本及石油燃料基金,而進口液化天然氣則是發電的一大隱憂。
能源部希望降低對短期採購液化天然氣(現貨液化天然氣)的依賴,改為更多使用泰國灣天然氣、緬甸管線供氣及生質能。達麗卡也指出,仰賴緬甸管線天然氣是供應風險,因此多元化燃料來源對不同供氣管道都很重要。
自然資源與環境部長蘇查・春克林(Suchart Chomklin)的顧問達麗卡・莎倫亞蓋在新加坡能源論壇上,為液化天然氣在能源轉型期間持續扮演的角色辯護:
對泰國而言,液化天然氣能支持能源轉型,但並未延緩轉向潔淨能源。
詩琳通國際科技學院的查理・查倫拉諾帕拉特(Chalie Charoenlarpnopparut)則採取不同做法。他與法政大學的SDG Move及Agora Energiewende合作,制定另一套「韌性電力發展計畫」(Resilient PDP),主張取消新建燃氣電廠、將屋頂太陽能擴大至最多60百萬瓩,並部署可供應六至八小時電力的電池。
60百萬瓩的提議約為政府屋頂太陽能目標24.3百萬瓩的2.47倍。查理認為,政府草案提議在2026至2037年間興建9,100百萬瓦的新複循環燃氣電廠,可能導致燃氣發電至2050年仍大致維持現有規模。複循環電廠利用燃氣渦輪產生的熱能帶動蒸汽渦輪,提高效率,但仍會排放二氧化碳。
查理估算,年碳捕捉目標1,900萬公噸可能使每度電增加約1.20泰銖,小型模組化核能發電成本則可能高達每度13泰銖。這些是他的成本估算。不同方案各自將不同成本置於決策核心:一方是燃氣與碳捕捉,另一方則是加速部署再生能源及大規模儲能。
氣候目標讓各項選擇更受考驗
泰國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為電力計畫訂下長於當前投資週期的期限。與會者對較近期的氣候承諾有不同說法:達麗卡表示,第三版國家自定貢獻(NDC 3.0)的目標是在國際支持下,2035年溫室氣體淨排放量較2019年減少47%;查理則引述目標為二氧化碳當量排放量從2019年的3.79億公噸降至1.52億公噸,約減少60%。
NDC意指國家自定貢獻,是各國在《巴黎協定》下提出的氣候承諾。二氧化碳當量則是以共同單位表示不同溫室氣體的暖化效應。各方對2035年目標的說法不同,因此PDP 2026最終採用的排放假設格外重要。
泰國灣的阿提特天然氣田(Arthit)正推進一項初期碳封存計畫,設計容量為每年最多100萬公噸二氧化碳。PTTEP預期該計畫於2028年開始運作。另一項計畫則預定設於羅勇府工業區,並安排在2026年第四季進行現場勘查。
達麗卡也指出,世界銀行提供240萬美元、即8,094萬泰銖補助,支持兩項氣候措施。在新加坡論壇上,能源業高層主張採用更具彈性的燃料合約與融資方式,讓燃氣電廠即使不發電,也能維持可隨時供電的狀態。隨著再生能源發電量增加,這類安排可明確計算備用電力的成本。
泰國當前的任務,是將草案轉化為一套規則,讓發電目標與可信的需求、可負擔的電網使用費,以及明確的成本分攤方式相互銜接。家戶需要免於承擔不必要的投資成本,企業則需要能據以規劃的電力合約與併網容量。
重點整理
- PDP 2026涵蓋至2050年,並提議在計畫首個十年內將再生能源占比提高至50%。
- 規劃者採用的資料中心需求約為8,800百萬瓦,但併網申請總量達35,000百萬瓦。
- 屋頂電力收購配額提議涵蓋10,000百萬瓦。
- 直接電力合約取決於電網使用規則;目前正在檢討的初步輸電費約為每度1.40泰銖。
- 另設資料中心用戶類別的目的,是讓相關營運商承擔其相應的進口液化天然氣成本。
- 替代方案「韌性電力發展計畫」提議將屋頂太陽能擴大至最多60百萬瓩、延長電池儲能時間,並停止新建燃氣電廠。
- 阿提特碳封存計畫預計於2028年開始運作,年封存量最多可達100萬公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