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新機組讓天然氣成為台灣能源轉型核心
台灣台中電廠正以進口天然氣取代最老舊的燃煤機組,但訴訟挑戰、燃料帳單攀升及再生能源發展遲緩等因素,讓政府承諾在2034年12月前停止該廠常態燃煤發電的計畫增添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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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台灣電力公司的台中計畫最新進度,兩部新燃氣機組中的第一部已於2026年9月30日商轉。每部機組裝置容量為1.3百萬瓩,兩部合計2.6百萬瓩。第二部預定於2027年3月31日開始商轉。
行政院長卓榮泰於9月4日造訪電廠,當時兩部機組首次同時達到額定滿載輸出。他重申將在2034年底前逐步淘汰燃煤發電,較先前規劃提前一年。
台中呈現台灣能源需求的拉鋸。居民希望減少空氣污染,製造業需要更多電力。政府希望降低碳排放,台電則必須確保燃料供應充足,維持電網運作。
天然氣承擔的比重日益增加。能源智庫 Ember 的發電數據顯示,天然氣占比從2015年的31.0%,升至2025年的48.2%,並在2026年前八個月達到51.3%。2025年及2026年1月至8月,再生能源占比均為12.1%,遠低於政府原訂2025年達到20%的目標。
這場轉型在減少燃煤使用的同時,也讓台灣更加依賴船運進口的液化天然氣(LNG)。台中電廠規劃中的擴建案,將使這種依賴延續至下個十年。
新電廠包含哪些設施
台電第一期燃氣工程占地13.4公頃,位於既有燃煤機組9號機與10號機以南。除發電機組外,工程還包括LNG卸收碼頭、五座儲槽、將液態天然氣還原為氣態的接收站,以及連接管線。台電表示,這是由台電自行興建並營運的第一座接收站。
機組採用複循環技術。天然氣先驅動燃氣渦輪機,過程產生的熱能再製造蒸汽,帶動另一部渦輪機。重複利用熱能,可讓同樣的燃料發出更多電力。
台電列出的淨熱效率為64.1%,採用其所述的燃料計量方式。簡單來說,扣除電廠自身運轉所需後,燃料經測量的能量約有64%可轉換為電力送出。
台電記錄的工程進度在2026年9月達到65.97%。台電網頁仍列出第一部機組的目標日期為8月31日,但工程進度更新記載實際商轉日期為9月30日。能源署已於7月21日完成該機組的最後檢查。
哪些燃煤機組將除役?
燃煤1號機與2號機運轉36年,累計發電近2,800億度。台電之後表示,兩部機組於2026年9月30日停止發電,隔天正式除役並開始拆除作業。
不同公告所列的拆除日期有所出入:9月里程碑公告預定於2027年10月拆除,後續說明則稱工程於2026年10月1日開始。拆除計畫預計耗時約28個月,於2029年初完成。
工程人員必須拆除鍋爐、渦輪機及一座252公尺高的煙囪。騰出的空間預計用於下一階段燃氣擴建。
轉型主要時程如下:
- 2025年7月11日:居民提起訴訟,挑戰第二期燃氣工程的環境審查核定。
- 2026年9月4日:第一期兩部燃氣機組首次同時達到額定滿載輸出。
- 2026年9月30日:第一部燃氣機組商轉,燃煤1號機與2號機停止發電。
- 2027年3月31日:第二部燃氣機組預定商轉。
- 2031年至2034年:規劃再增建四部燃氣機組,同時拆除燃煤3號機與4號機。
- 2032年:政府計畫重新評估應保留多少燃煤機組作為緊急備用。
為何燃煤退場期限仍保留備用機組
卓榮泰對台中的三項目標,是在2034年底前停止燃煤發電、將既有燃煤機組轉為緊急備用,以及於2032年檢討備用機組數量。依照公布的計畫,移除1至4號機後,仍會保留六部燃煤機組備用。
台電表示,除役後保留作備用的機組,只會在國家危機或災害時運轉。例行測試每年耗煤量將低於10萬公噸,不到該廠2025年1,100萬公噸用煤量的1%。
緊急備用是指維護設備,使其在需要時能重新投入使用。因此,台中電廠2034年的目標是停止常態燃煤發電,同時保留有限的燃煤設備與燃料作為備援。
市府官員希望政府提出更明確的退場路徑。台中市副秘書長林谷隆敦促中央提出具體減煤計畫,並指出台電承諾在2026年將用煤量降至1,050萬公噸,但下一批燃氣機組要到2031年才會到位,期間的規劃仍不明朗。
改善地方空氣品質,氣候影響仍有爭議
台中電廠2025年燃煤1,100萬公噸,低於2014年1,839萬公噸的高峰,減幅約40%。台電表示,自2017年以來已投入新台幣441億元(約13.4億美元)進行污染防制。
台電列出的電廠2025年空氣污染物排放量為7,590公噸,減幅近80%。新燃氣設備的排放濃度則分別為硫氧化物每百萬分之八、氮氧化物每百萬分之五,以及每立方公尺10毫克的粒狀污染物。
地方空氣污染與氣候污染是不同問題。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及懸浮微粒會影響空氣品質與健康;二氧化碳和甲烷則會使熱能滯留於大氣。提出訴訟的居民主張,即使燃煤量下降,燃氣擴建的氣候影響仍應受到更嚴格檢視。
居民的訴訟主張,計畫推估2037年溫室氣體年排放量為2,116萬公噸,低於2022年的2,654.8萬公噸,減幅約20.3%。原告認為,計畫未訂出燃氣機組及備用燃煤機組的除役日期,與台灣2050淨零目標不相符。
訴訟挑戰威脅第二期燃氣工程
台中、彰化及南投居民於2025年7月11日對環境部提出訴訟。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的訴訟案件摘要說明,居民試圖撤銷2024年核定的第二期工程環境審查。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2026年10月撤銷該核定,認定工程污染評估採用錯誤標準,也未妥善檢視既有燃煤機組與新燃氣機組的整體影響。外界預期環境部將提出上訴,目前尚未公布最終上訴結果或重新核定時程。
訴訟涉及規劃新增5,500百萬瓦燃氣裝置容量。台電後續的擴建概要則規劃在2031年至2034年間增建四部機組,總裝置容量為4,800至5,200百萬瓦。居民要求將有爭議的擴建規模縮減至2,600百萬瓦。
基金會的說明也列出相關指控,稱評估未依《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第52條納入甲烷逸散。甲烷是天然氣的主要成分,在運輸、卸收及儲存過程中都可能逸散。
原告也質疑審查程序,指出第二期工程只經過一次專案小組會議及一次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議,且未經表決或形成共識便宣布核定。這些是原告提出的指控;據報導,法院判決著重於污染標準,以及燃煤與燃氣運轉的整體評估。
台電表示,在六部燃煤機組除役前,必須先有新增燃氣容量。因此,環境審查結果會同時影響工程時程,以及燃煤機組停止常態運轉的進度。
燃料價格凸顯轉型成本
台電計畫減少燃煤,但燃料支出仍持續攀升。台電2027年燃煤預算比2026年增加新台幣100億元,儘管預計用煤量將減少近80萬公噸。台電將預算增加歸因於國際煤價上漲。
自2026年2月美以對伊朗開戰並導致荷莫茲海峽關閉後,天然氣價格也進一步上漲。經濟部次長賴建信告訴立法委員,截至8月底,台電天然氣費用較戰前增加超過新台幣700億元。
行政院已請立法院核准新台幣711億元(約21.8億美元)補助這家虧損的公營事業。台電8月警告,2026年燃料總成本可能增加超過新台幣1,200億元(約36.8億美元)。
燃料價格上漲,讓政府必須決定成本應由電價用戶、台電財務或公共資金承擔多少。興建效率更高的機組有助於降低每單位電力的燃料用量,但進口燃料價格仍是一筆龐大支出。
海上航線成為電力安全的一環
總統賴清德3月表示,台灣的LNG存量足以供應12至14天。美國智庫的一項兵棋推演估計,若台灣海峽遭封鎖,天然氣庫存將在10天內耗盡。前者是當時可用庫存的說法,後者則是封鎖情境下的推估。
2026年春季卡達供應受阻後,台電轉向向民營的麥寮電廠購買燃煤發電。台電在逐步轉離燃煤的同時,燃煤因此成為備援能源。
美國總統唐納·川普10月表示,台灣已同意採購阿拉斯加規劃中的出口計畫30%的LNG。這類採購會改變部分天然氣的來源地,但仍須透過海運交付。
台中電廠新建的卸收碼頭與五座儲槽,讓台電能直接掌握更多燃料處理流程。隨著天然氣占發電比重增加,台灣的電力安全仍取決於船舶能否順利抵達港口。
再生能源與核能發展落後需求
台灣原訂2025年電力占比目標為天然氣50%、燃煤30%、再生能源20%。Ember數據顯示,再生能源占比僅達12.1%,與目標相差7.9個百分點。2026年前八個月,燃煤仍占33.8%,天然氣則已超過發電量一半。
經濟部長龔明鑫2月坦言,2026年底再生能源占比仍將無法達到20%。他將原因歸咎於新法限制保護區內地面型太陽光電設置。離岸風電也因供應成本上升、在地採購要求及許可門檻提高而進展遲緩。
1月至8月,風力發電占4.2%,太陽光電占6.2%。再生能源擴張緩慢,使天然氣必須供應更多原先由燃煤與核能承擔的電力需求。
政府也在考慮重啟核能發電。核能安全委員會於9月底完成台電重啟馬鞍山電廠計畫的審查,但設備老化、輻射及耐震檢查仍須完成。龔明鑫表示,最早可能於2028年恢復發電。
台中的用電需求顯示這項時程為何如此重要。台中市2025年用電量近350億度,約占全台總用電量15%,連續第七年居各縣市之冠。台電表示,自2019年起,該廠燃煤機組的發電量便不足以供應當地需求。
經濟部提高電力需求成長預測後,龔明鑫要求台電讓第二期燃氣工程如期推進。台電也計畫在15年內新建43座變電所,供應晶片製造商及人工智慧用戶。其他電源到位前,台中的轉型主要是從燃煤改用進口天然氣,工程、法律及燃料供應風險都集中在同一項計畫中。
重點
- 台中電廠第一部新燃氣機組於2026年9月30日商轉;第二部預定於2027年3月31日商轉。
- 政府目標是在2034年底前停止該廠常態燃煤發電,同時保留六部機組作緊急備用。
- 法院撤銷第二期燃氣工程的環境審查核定,使擴建時程面臨壓力。
- 2014年至2025年間,用煤量下降約40%;台電表示,空氣污染物排放量減少近80%。
- 2026年前八個月,天然氣供應台灣51.3%的電力,再生能源占12.1%。
- 燃料成本攀升、LNG庫存有限及工業需求增加,正影響轉型成本與能源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