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枚代幣兌 1 泰銖,規範預計於 2027 年 3 月公布
泰國央行計劃於 2027 年 3 月公布泰銖穩定幣規範,提議以銀行存款全額支持,持有人可在一個營業日內以每枚代幣兌換 1 泰銖,並要求使用者完成身分驗證。除了這套數位支付框架,央行也將在 2027 年暫停受理新設貨幣兌換業者的申請,同時提高現有業者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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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央行的官方諮詢公告,穩定幣諮詢期間為 2026 年 10 月 19 日至 11 月 17 日。原定諮詢期限於 10 月 28 日結束,後來從 10 天延長至 30 天。央行將參考回饋擬訂規則草案,並計劃再進行一次公開諮詢。
提議中的泰銖穩定幣將由受央行監管的持牌業者發行,價值與泰銖按一比一掛鉤。央行正考慮初期約允許兩家發行業者,但不限制符合要求的錢包服務業者數量。
有意經營貨幣兌換業者,近期最重要的實際期限是 2026 年 12 月 1 日至 30 日。計劃於 2027 年開業的業者,可在此期間依現行標準提出申請。新標準下的申請預計於 2028 年開始受理。
這兩項措施因應不同需求:為數位交易建立受監管的支付工具,以及加強對持牌貨幣兌換業者的管控。兩者都要求由可辨識的業者負責,並接受主管機關監督。
持有人可享有的權利與兌現方式
穩定幣是一種數位代幣,旨在維持相對於參考資產的穩定價值,在此指泰銖。依提案,發行 10 億枚代幣的業者,須準備 10 億泰銖作為儲備。這些儲備須隨時備妥以供兌換,不得挪作他用。
初期儲備模式要求以銀行存款提供 100% 支持,並分散存放於多家銀行。發行業者每天都須揭露代幣數量及其支持資產,並至少每年由外部稽核人員查核相關安排。
持有人有權在一個營業日內向發行業者以每枚 1 泰銖兌回代幣。發行業者不得向持有人支付利息或報酬。這項產品的設計用途是持有及移轉資金,兌換價值固定,而非提供投資報酬。
持有人若透過數位資產交易平台出售,收到的市價可能不同於 1 泰銖。因此,想依固定匯率兌回者,須透過發行業者的兌換管道,而不能假設所有交易平台都會提供相同價格。
提議中的管控措施也涵蓋發行業者在發生問題時維持營運的能力。申請者須備有足夠資金,確保至少六個月沒有營收仍能營運,並提出因應大量兌回需求、技術故障、業務持續運作,以及保障使用者權益的有序停業計畫。
少數發行業者,多家錢包服務商競爭
泰國央行提議將代幣發行與兌回業務,和提供客戶錢包的業務分開。發行業者負責管理代幣供應、兌回及儲備;錢包服務商則為客戶保管代幣,並提供轉帳、支付及兌換服務。
央行將此模式描述為開放式市場架構。符合資格的錢包業者可使用同一種受監管支付工具競爭服務客戶,而不必由每家業者各自發行代幣並建立儲備制度。
初期限制發行業者數量,目的是讓監理工作維持在可管理範圍內,並避免使用者和可用資金分散在過多種代幣上。錢包牌照將分批開放申請,符合資格的申請者數量不設上限。
錢包服務商須將客戶代幣與公司資產分開保管,且不得將這些代幣挪作他用。業者也須保留可供日後查核的交易紀錄、建立申訴程序,並提供協助客戶解決問題的安排。
這種分工為客戶提供兩種不同的保障:發行業者負責代幣背後的資金,錢包公司則負責保管及管理客戶持有的資產。
經驗證的錢包,以及阻止非法交易的權限
使用者須透過完成客戶身分驗證的錢包使用系統。通過驗證的錢包之間才可進行轉帳,並由一份核准的合格錢包名單提供支援。
業者也須具備機制,在發現非法活動時凍結、扣押或銷毀代幣。銷毀代幣通常稱為「燃燒」,也就是將代幣移出流通。這些功能可針對已辨識的資產採取行動,而不會讓所有轉帳都超出業者的管控範圍。
錢包服務商須保存可追蹤交易的紀錄,並不得連結至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監督範圍以外的海外交易所。
央行的諮詢將其作法分為三個面向:管理正常情況與危機中的風險;允許連結現有支付系統及其他形式的數位貨幣;以及支持能降低成本、加快交易或實現實用新功能的服務。
這些要求將技術與實際責任連結起來。服務業者須證明能保護客戶資產、處理兌回並監控交易,同時維持與其他核准服務的連結。
代幣還能做哪些日常轉帳以外的事
泰國央行表示,泰國已具備高效率、低成本的零售支付系統 PromptPay。其提案讓穩定幣與這套基礎設施相輔相成,尤其適用於涉及數位代幣形式資產的交易。
央行提到的一項初期用途,是讓數位資產交易者在尚未準備好將資金轉回銀行帳戶時,有地方存放資金。更廣泛的可能用途包括支付、跨系統轉帳,以及在符合約定條件時自動執行的交易。
央行總裁 Vitai Ratanakorn 將這項計畫形容為改善資金流動及完成交易的基礎機制。
「泰銖穩定幣的主要目標,是提升泰國金融基礎設施,改善國內支付與清算系統的效率,同時降低交易成本。」Vitai 先生表示。
提案討論了三項實用的技術特性。可程式化功能讓支付在特定條件達成後執行;全天候運作讓代幣交易不受時段限制;原子結算則讓支付與數位資產交割同步完成,降低一方付款、另一方卻未交付的風險。
全天候進行的代幣轉帳,將與提議中的一個營業日兌回期限並行。客戶在決定多快需要將資金存入銀行帳戶時,須考量這項差異。
Vitai 先前曾表示,初期階段將限於金融機構間的結算。之後的諮詢內容則提出更廣泛的架構,納入客戶錢包及可能的零售用途。最終規範與實施階段仍將決定哪些活動會率先開放。
現有試辦計畫提供測試場域
穩定幣提案以泰國央行於 2024 年推出的「可程式化支付計畫」為基礎。貝克麥堅時事務所的2026 年 1 月法律簡報記載,測試計畫於 2025 年 12 月 24 日擴大,自當日起接受申請,且未訂定申請截止日。
擴大後的計畫開放受監管金融機構、金融科技公司及其他核准機構參與。測試期間依個別情況決定,且可超過先前的一年上限。
該簡報說明了試辦計畫已採用的防護措施:一枚數位單位須等值於 1 泰銖;等額儲備須存放於持牌金融機構的獨立帳戶;儲備不得挪作他用;持有人須享有兌回權。
共有八家業者參與該計畫,截至 2026 年 4 月,其中三家已進入第二階段測試。TrueMoney 的資產代幣化支付試辦期間為 2026 年 6 月至 12 月。Bitkub Blockchain Technology 從 2026 年 4 月至 2027 年 3 月,測試託管支付、資產代幣化支付及區塊鏈系統間的連結。Om Platform 的託管試辦期間為 2026 年 4 月至 12 月。
託管安排會在約定條件達成前保留款項。在數位交易中,這代表只有在承諾交付的資產送達後,款項才會釋出。這些試辦計畫讓業者能在受控環境中測試相關安排,再進一步擴大服務範圍。
不同形式的數位貨幣,權利也不同
央行的諮詢將泰銖穩定幣與代幣化存款、代幣化電子貨幣一併討論。三者都可使用分散式帳本技術,也就是將交易紀錄分享於網路上的系統,但其法律架構及服務提供者的責任並不相同。
代幣化存款代表存放於銀行的資金,銀行仍須履行對存款人的義務。依提議模式發行的穩定幣,則仰賴持牌發行業者的儲備及兌回安排,錢包也可能由其他業者提供。
貝克麥堅時事務所 1 月的簡報指出,當時泰國尚無專門的代幣化存款規範。該簡報預期將適用現有銀行規則,包括符合條件的存款可享有每位存款人於每家機構最高 100 萬泰銖的保障。對於提議中的穩定幣,所述主要保障措施則包括足額儲備、兌回權、資訊揭露,以及對發行業者與錢包服務商的監督。
泰國的相關工作與區域內推動穩定幣監管的趨勢一致。香港於 2026 年 4 月 10 日向滙豐銀行及渣打銀行(香港)發出首批兩張發行人牌照。新加坡的架構要求在五個營業日內按面額兌回,相較之下,泰國提案為一個營業日。這些數字指的是各監管架構允許的兌回期限。
貨幣兌換業者將暫停受理申請並面臨新標準
泰國央行金融市場助理總裁 Pimphan Charoenkwan 於 2026 年 11 月 5 日公布貨幣兌換業的調整計畫。央行計劃先提高現有持牌業者的標準,並於 2027 年暫停受理新業者的申請。
此舉旨在防止貨幣兌換業者助長非法活動,並依各業者面臨的風險訂定相應的營運要求。央行計劃於 2026 年 12 月前公布新的申請標準細節。
計劃於 2027 年開業的申請者,可於 2026 年 12 月 1 日至 30 日依現行規定提出申請。申請者須備齊公開申請手冊要求的所有文件及證明,並送交央行總部或區域辦事處。
修訂後架構下的申請預計於 2028 年恢復受理,每年開放兩次,分別在 3 月及 9 月。這項暫停措施針對新業者的申請,同時央行將升級對現有業者的監督。
央行另與證券交易委員會合作,調查泰國異常偏高的 USDT 交易量。央行將泰銖穩定幣計畫定位為支付發展;對 USDT 的調查及貨幣兌換業改革,則著重處理金融活動與非法資金流動相關疑慮。
央行總裁表示,非正式經濟規模相當於國內生產毛額(GDP)的 48%,其中相當於 GDP 35% 的活動已計入國家產出統計,另有約相當於 GDP 13% 的灰色經濟活動未納入。這項拆分有助於說明央行關切的範圍之廣:非正式活動不限於央行所稱的灰色經濟部分。
業者與使用者應留意的日期
接下來的步驟涵蓋兩項監管計畫,泰銖穩定幣意見徵詢與貨幣兌換業申請各有不同期限。以下均採西元年份;佛曆 2569、2570 及 2571 年分別對應西元 2026、2027 及 2028 年。
- 2026 年 10 月 19 日至 11 月 17 日:泰銖穩定幣監管原則延長後的公開諮詢期間。
- 2026 年 12 月 1 日至 30 日:計劃於 2027 年開始營運者,可依現行貨幣兌換業標準提出申請。
- 2026 年 12 月前:預計公布新的貨幣兌換業申請標準。
- 2027 年期間:暫停受理新設貨幣兌換業者的申請。
- 2027 年 3 月:央行預計公布泰銖穩定幣規範。
- 2028 年起:依新標準恢復受理貨幣兌換業申請,每年於 3 月及 9 月開放。
泰銖穩定幣諮詢依循泰國 2019 年制定的立法草案及評估其成效相關法律。央行在考量各界對原則的回應後,計劃再就規則草案進行諮詢,之後完成監管架構。
有意成為發行業者或錢包公司的業者,準備工作重點包括儲備、兌回系統、客戶身分驗證及資產保護。有意經營貨幣兌換業者,近期須決定是否在 2026 年 12 月提交完整申請,或等到 2028 年依新架構申請進入市場。
重點整理
- 泰國央行目標於 2027 年 3 月公布泰銖穩定幣規範。
- 提案要求以銀行存款全額支持,並可在一個營業日內以每枚代幣兌換 1 泰銖。
- 初期將限制發行業者數量,但符合資格的錢包服務商取得牌照不設數量上限。
- 錢包須驗證使用者身分、保護客戶資產並保存交易紀錄。
- 2027 年將暫停受理新設貨幣兌換業者申請,依現行規定提出申請的期間為 2026 年 12 月 1 日至 30 日。
- 新貨幣兌換業標準下的申請預計自 2028 年起於 3 月及 9 月開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