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加緊東加里曼丹核電廠址評估,2032年目標面臨安全與資金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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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onesia Steps Up East Kalimantan Nuclear Site Studies as 2032 Target Faces Safety and Funding Tests

三處沿海地點成為評估焦點

印尼正加緊研究東加里曼丹三處沿海地區,評估興建核電廠的可能性:東庫台縣的桑加塔、庫台卡塔內加拉縣的三馬林達,以及北班納巴瑟縣的巴布盧。印尼國家能源委員會更具體指出,第三處地點為巴布盧勞特。

目錄
  1. 三處沿海地點成為評估焦點
  2. 沿海廠址為何需要仔細評估
  3. 安全研究不只關注地震
  4. 三處地點如何納入全國選址計畫
  5. 時程讓準備工作面臨壓力
  6. 選擇反應爐並準備電網
  7. 由誰出資,誰承擔風險?
  8. 許可與地方參與仍是關鍵
  9. 人力與燃料需要各自規劃
  10. 重點

隨著工業用電需求攀升,印尼能源規劃的迫切性也隨之提高;印尼國家研究與創新署(BRIN)正評估這些地點及反應爐技術。眼前的挑戰,是將條件理想的沿海地點轉化為符合安全、環境及電力系統需求的廠址。

BRIN署長阿里夫・薩特里亞表示,核能對印尼工業發展,以及轉型為碳排放較低的經濟體,正變得愈來愈不可或缺。

「興建核電廠已勢在必行。BRIN持續進行研究,以確定最合適的技術類型,以及最適合開發的地點,」阿里夫說。

規劃中的供電規模已擴大。政府較早前提出的方案,是在2032年興建一座供電250百萬瓦(MW)的電廠。印尼國家電力公司(PLN)2025至2034年電力供應業務計畫則納入首期500百萬瓦,目標在2032至2034年間併網,容量是早期方案的兩倍。

東加里曼丹的最終廠址、反應爐供應商及融資安排都尚未公布。接下來的決策不只是選地:官員還必須讓反應爐規模符合區域需求、確定營運單位、取得資金,並完成必要的安全評估。

PLN計畫在2027年啟動招標或選定開發夥伴。這些準備工作顯示,東加里曼丹的評估是印尼全國更廣泛計畫的一環,蘇門答臘與加里曼丹也都在首批計畫的考量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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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廠址為何需要仔細評估

桑加塔、三馬林達和巴布盧受到關注,原因包括鄰近海水、可用於冷卻,以及地質條件被認為較能避開強震。核電廠透過熱能發電,冷卻系統必須在運轉期間安全帶走熱量。

沿海地點也須詳細檢查淹水、海嘯及海岸線變化風險。BRIN的地質研究說明指出,評估項目涵蓋土壤與岩層、地震潛勢、火山活動、液化及地表移動。土壤液化是指受震動影響時,含水飽和的土壤失去強度。

這份說明記錄了BRIN與地質局於5月4日在雅加達能源暨礦產資源部秘書長辦公大樓舉行的技術討論。地質局局長拉娜・薩莉亞說明了評估所需的依據。

「所進行的分析必須以實地事實與科學方法為基礎,作為從地質面向初步評估廠址條件的一環,」她說。

會中討論了兩階段的實地調查。BRIN核能研究組織主席賽富爾・巴赫里表示,幾處候選地點仍在初步評估或桌面評估階段,也就是研究人員正在檢視既有資料,之後才會進行更詳細的調查。

BRIN的研究也納入氣候、海洋條件、海岸侵蝕及泥沙淤積。這些作用可能在數十年間改變設施周邊的陸地與水域。BRIN表示,核電廠的設計壽命可達80年,因此在今天選址時,也必須考量未來長期的環境條件。

安全研究不只關注地震

BRIN研究人員庫斯努爾・柯蒂瑪於2025年10月20日至24日在維也納舉行的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NIRC–2025會議上,發表印尼沿海核電廠址研究。她的研究探討地震、海嘯及沿海淹水。

根據BRIN的會議研究紀要,這項研究採用HIRADC,也就是「危害辨識、風險評估及控制措施判定」。簡單來說,這套方法會辨識可能出問題之處、評估風險,並判定管理措施。

這場會議共有來自70個IAEA會員國及9個國際組織的374名與會者。討論內容包括IAEA安全要求與指引SSR-1、SSG-9、SSG-18及SSG-68,這些文件提供評估廠址與外部危害的參考依據。

BRIN指出,IAEA、韓國原子能研究院及日本原子能研究開發機構都是外部危害、設施耐受能力及沿海風險管理研究的合作單位。這項工作讓印尼得以對照國際作法,並為本國條件制定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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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處地點如何納入全國選址計畫

能源暨礦產資源部與PLN正在全國籌備28處潛在地點。印尼國家核能局(現已納入BRIN)的早期評估,曾在28處地點中估算出合計約70.5百萬瓩(GW)的開發容量。

BRIN政策主任拉蒂・達馬揚蒂曾提到一份列出27處潛在地點的地圖,國家能源委員會委員阿古斯・普吉・普拉塞蒂約則公布29處。各機構尚未說明這些名單如何相互對應。

全國選址範圍不限於東加里曼丹,也包括廖內群島、邦加—勿里洞、西加里曼丹、爪哇、蘇拉威西及巴布亞等地。政府更廣泛的討論也涵蓋哈馬黑拉島。70.5百萬瓩的歷史估算,指的是候選地點整體的潛在開發容量;每處地點仍須各自接受技術評估。

能源暨礦產資源部新能源、再生能源與能源節約總司長艾妮亞・莉斯蒂亞妮・德維表示,過往研究須依據技術條件、社區接受度及區域用電需求重新檢視。有些地點已完成評估,另一些仍處於初步調查或篩選階段。

阿古斯表示,候選地點應無海嘯風險,且距離火山與斷層至少五公里。BRIN的地質研究則說明了檢視在地危害所需的詳細調查,包括沿海地區的風險。

時程讓準備工作面臨壓力

印尼的計畫訂有較早的啟用目標,但相關準備工作仍在推進。依據2024年第59號法律制定的2025至2045年《國家長期發展計畫》,目標是在2032年開始運轉核電廠。

以下日期呈現計畫進展,以及官員接下來希望完成的工作:

  • 2023年12月19日:BRIN舉行討論,檢視核燃料開發所需的礦產資源。能源部官員提到,計畫在2025至2029年間開始興建核電廠。
  • 2025年10月20日至24日:BRIN在維也納IAEA會議上發表沿海廠址安全研究。
  • 2026年10月22日:能源暨礦產資源部副部長尤利奧特・丹絨表示,廠址準備工作必須啟動,因為工程約需7至10年。
  • 2026年11月:PLN希望在當月第二週或第三週完成初步廠址研究。
  • 2027年:PLN計畫啟動招標或選定開發夥伴,並希望在上半年取得IAEA基礎設施整備評估。
  • 2032至2034年:電力供應計畫以首期500百萬瓦併網為目標。

PLN技術、工程與永續總監艾德溫・努格拉哈・普特拉也曾表示,開發流程約需15年,並談及一座大型核電廠於2037年運轉。他所說的時程,涵蓋更廣泛的準備工作及大型電廠,與首期容量的較早目標並行。

CORE Indonesia經濟學家尤素夫・倫迪・馬尼萊特指出,若2027年才開始招標,到2032年之前約有五年時間完成許可、工程、融資及施工。印尼核能學會主席達羅特・蘇里斯蒂奧・維斯諾布羅托教授則呼籲訂出明確階段、強化機構並制定務實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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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反應爐並準備電網

PLN首期500百萬瓦計畫預計採用小型模組化反應爐(SMR)。這類反應爐的單機發電容量小於傳統大型核電機組,設計目標是讓建造方式更標準化。印尼也在考慮大型反應爐。

國家能源委員會較早前的討論提到,以高溫氣體冷卻的反應爐及釷等可能的技術方向。釷是潛在的核燃料材料,並非完整的反應爐設計。能源轉型部長巴赫利勒・拉哈達利亞表示,印尼正探索與俄羅斯、美國、南韓及日本合作發展技術。

PLN正為小型與大型電廠準備初步可行性研究、開發商資格條件、提案邀請文件及購電安排。這些文件將協助界定開發商必須交付的內容,以及PLN如何購買電力。

全國電力計畫設定的核能容量目標為:2032年500百萬瓦、2040年7百萬瓩、2050年21百萬瓩、2060年35百萬瓩。1百萬瓩等於1,000百萬瓦,因此若要達到7百萬瓩,除了首期500百萬瓦之外,還須增加6,500百萬瓦。

更廣泛的預測則估計,到2060年核能容量將達35至42百萬瓩,在一次能源結構中的占比最高可達12.1%。一次能源是指尚未轉換成電力或其他可用形式的能源,因此其涵蓋範圍不只發電。

PLN估計輸電基礎設施需求約為4,340兆印尼盾,約合247億美元。該公司指出,預期報酬率為2%至4%,低於估計約8%的融資成本。這項融資落差帶來的挑戰,與核反應爐本身的資金問題不同:電力也需要具備足夠輸送能力的電網,才能送到用戶端。

由誰出資,誰承擔風險?

國家能源委員會委員薩蒂亞・維迪亞・尤達支持將多部反應爐納入持續推進的計畫。他認為,首部機組累積的經驗可協助降低成本,並縮短後續機組的施工時間。

尤素夫建議成立由PLN與Danantara主導的合資企業,並由技術供應商擔任策略夥伴。依他的構想,供應商可帶來施工經驗,以及出口信貸機構的支持;這些機構協助融資採購其所屬國家的商品。

尤素夫建議的權責分工,將政策風險、核損害責任及長期廢棄物管理交由政府承擔。技術供應商負責技術與施工,PLN則可透過「照付不議」合約承諾購電。這類合約通常要求買方,即使實際購買量較少,仍須支付約定數量的費用。

Energy Shift Institute董事總經理普特拉・阿迪古納強調,PLN必須作出明確的購電承諾,並確保購電協議透明、法規穩定及機構分工清楚。對投資人而言,PLN同意支付的價格及付款可靠性,將有助決定計畫能否取得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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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與地方參與仍是關鍵

印尼核能監管機關Bapeten設有許可制度,涵蓋廠址評估、設計核准、施工及運轉。該機關官員努爾・賽姆西・賽姆表示,印尼的準備工作遵循IAEA提出的三個階段:考量、準備與實施。

這套架構涵蓋19個基礎設施面向,包括政策、機構、廠址、技術、融資、人力及緊急應變整備。努爾・賽姆西指出,選定營運單位、融資安排及核損害責任規範等方面,仍須進一步處理。

對東加里曼丹候選地點附近的居民而言,研究涉及的都是實際問題:環境條件、與人口聚居地的距離、緊急應變準備及開發帶來的影響。達羅特呼籲公開相關資訊,說明效益、風險與影響。

阿里夫表示,BRIN希望地方大學參與地點評估,並培育計畫所需人才。

「我們希望確保研究的各個階段都以透明、準確的方式進行,並納入地方大學,讓技術整備與人力資源能同步推進,」他說。

人力與燃料需要各自規劃

BRIN正編製整合性人力藍圖與總體計畫,並與2032、2040、2050及2060年的里程碑接軌。賽富爾・巴赫里表示,人力配置應結合現有PLN員工的進修,以及新進人員的教育與訓練。

計畫涵蓋運轉、維護、施工、燃料管理、放射性廢棄物及支援基礎設施。政府機關、監管單位、大學、產業界及潛在技術供應商都將參與規劃訓練,包括安排學員在運轉中的設施學習,並培訓講師。

燃料研究則有其獨立發展脈絡。BRIN在關於2023年12月19日討論的鈾資源研究聲明中,記錄了賽富爾呼籲詳細調查印尼鈾資源。該聲明提到一座發電量36百萬瓦的反應爐,目標為2060年達成;之後的全國計畫則提出規模大得多、以百萬瓩計算的核能計畫。

能源部協調官穆罕默德・阿瓦魯丁呼籲劃設礦業許可區,並開發關鍵礦產資源。加查馬達大學研究人員希馬萬・特里・巴尤・穆爾蒂・彼得魯斯說明,各地礦物成分不同,處理方法必須符合實際原料特性。

因此,東加里曼丹的廠址研究只是多項相互關聯準備工作的一環:確認廠址適用、選擇反應爐、培訓人力、安排燃料與廢棄物管理,並建立財務上可行的併網方案。

重點

  • BRIN正評估東加里曼丹的桑加塔、三馬林達及巴布盧,作為核電廠可能廠址。
  • 研究涵蓋地震、沿海淹水、海嘯、地面條件、海岸線變化及環境適宜性。
  • 目前的電力供應計畫納入首期500百萬瓦,目標於2032至2034年間併網。
  • PLN計畫在2027年啟動招標或選定開發夥伴,並於當年上半年尋求IAEA整備評估。
  • 融資、營運單位遴選、責任規範、人力準備及電網投資仍是關鍵工作。
  • 全國電力規劃的核能容量目標為2040年7百萬瓩、2060年35百萬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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