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險渡海求職
Jamaludin Taipabu 從一艘小船游上岸後,在新加坡躲藏近一年。這名 49 歲的印尼男子在庭上表示,他來新加坡是為了賺錢養家。他承認依《移民法》在未持有合法簽發的通行證下入境,因非法入境被判監禁六週及鞭打三下。
他從距離新加坡海峽僅需短程船行的城市巴淡島出發。去年九月某個深夜,他在海灘與一名叫 Azwar 的友人碰面,支付五百萬印尼盾後登上一艘快艇。他蹲伏在船上約一個半小時,等待快艇駛向新加坡。有人告訴他已進入新加坡水域後,他便跳下船,靠著臨時製作的浮具游泳,直到抵達一處不明海岸。
此後近十一個月,他一直躲避他人視線。他打零工,有時也販賣私煙賺錢。移民與關卡局人員最終在兀蘭附近的雙溪加株一帶將他逮捕。他無法出示任何旅行證件或合法居留證明,也沒有合法入境的出入境紀錄。他的指紋與以其姓名登錄的資料相符。
他在庭上透過通譯發言,表示悔悟並請求從輕發落。法院指出,非法入境屬可判處監禁的罪行。依新加坡法律,最高可判監禁六個月,男性罪犯至少須受鞭打三下。他被判監禁六週及最低的三下鞭刑。
這起案件再次凸顯,有人利用巴淡島與新加坡之間狹窄的海峽,搭乘小船甚至游泳偷渡。這條路線十分危險。夜間渡海須面對繁忙航道、變化難測的洋流及低能見度。運送移民的小船常為躲避巡邏,在開闊海域放下乘客。
從兀蘭遭逮捕到法院定罪
移民與關卡局人員在兀蘭附近雙溪加株工業區執法檢查時,拘留了 Jamaludin。他沒有護照,也沒有任何文件能證明他獲准在新加坡居留。紀錄中也沒有顯示他經由關卡合法入境的出入境資料。
檢方依《移民法》控告他一項未持有效通行證入境罪。他承認控罪。在求情時,他提到家境困難,請求法院減輕刑罰。法院判處他監禁六週及鞭打三下,符合對非法入境成年男性罪犯適用的最低鞭刑規定。
移民與關卡局在書面聲明中重申打擊非法入境的立場,並指出法律明定,未持有效通行證入境屬刑事罪行。
移民與關卡局嚴正看待非法入境新加坡的行為。任何人未持有簽發給本人、且仍有效的通行證入境新加坡,即屬犯罪。
依新加坡法律,女性罪犯不適用鞭刑。該局表示,非法入境的女性罪犯最高可被罰款六千新加坡元;法院也可視情況判處監禁。
新加坡如何巡防海岸線
新加坡透過多層次執法,守護繁忙且狹窄的海岸線。警察海岸衛隊(PCG)巡邏領海,並與移民與關卡局(ICA)合作,在海上攔截偷渡者。執法人員運用快艇及協同監控,偵測企圖繞過管制點的小船。
過去一次聯合行動顯示,這類案件可能在短時間內迅速發展。2010 年 10 月 1 日凌晨,警察海岸衛隊一名監控人員在實里達北區外海發現一艘可疑船隻。船隻高速駛向新加坡,在岸邊放下三名女子後試圖逃逸。特別任務分隊一艘攔截艇隨即追捕,扣押船隻並逮捕一名 34 歲的印尼籍船夫。岸上的執法人員也逮捕了這三名女子,她們被發現未持有效旅行證件。
船夫被控非法入境及運送非法移民。當局表示,內政團隊將持續警戒這類犯罪集團,任何非法闖入行為都會受到嚴正處理。
跳海游泳偷渡手法
走私者有時會指示乘客在抵岸前跳入海中。游泳者使用簡易浮具,比起直接駛向岸邊的船隻,在雷達與目視下都較不容易被發現。這種手法也讓船隻能迅速折返外國水域,留下乘客自行游上岸,且不留下可追查的登陸船隻。
巡邏與監控
為了因應這些手法,警察海岸衛隊會在交通繁忙的海域部署巡邏艇,並與移民與關卡局合作,監控工業區附近的海岸及人煙稀少的海灘。感測器、雷達及海岸攝影機為巡邏提供支援。海上與陸上執法團隊協同合作,提高逮捕游泳偷渡者及船隻操作人員的機會。
為何仍有人選擇海路偷渡
許多嘗試偷渡的人是為了找工作。巴淡島距離新加坡很近,海峽另一端的薪資也較高。多起案件顯示,付給蛇頭的少量費用,就可能促成這類行程。Jamaludin 告訴調查人員,他付給友人 Azwar 五百萬印尼盾,換取搭船偷渡。另一起近期案件中,一名罪犯表示,他付給船夫六百萬印尼盾,之後跳船游到樟宜。
對負債或需要養家的人來說,這些金額或許看似負擔得起,但現實十分嚴峻。小船在夜間航行,乘客蜷縮在船身附近躲藏,而在海上游泳則有洋流和過往船隻帶來的風險。抵達後,沒有證件的移民時時面臨遭逮捕的風險。有些人打零工,也有人為了生存進入私煙販賣等黑市,因而面臨更多執法風險。
類似案件的刑罰
若案情需要,新加坡法院會判處較重刑罰,尤其是累犯或另涉其他罪行者。2023 年 12 月,一名叫 Nordin 的男子駕駛快艇從巴淡島出發,在丹那美拉海岸路附近上岸,遭判監禁一年及鞭打五下。他曾有移民犯罪紀錄,法官指出,刑罰必須反映其犯罪行為日益嚴重。
另一起案件中,一名 2022 年遭遣返的男子在 2023 年 12 月付給船夫六百萬印尼盾,途中從舢舨跳下,游到樟宜海岸尋找工作。他承認未持有效通行證入境罪,被判監禁四個月及鞭打五下;另一起非法回返罪則納入量刑考量。
屢次犯案者也可能面臨嚴厲處罰。一名 26 歲印尼男子第五次從大士外海的舢舨跳海游泳偷渡,被判監禁一年半及鞭打九下。他此前多次因相關案件被判監禁,累計遭鞭打二十五下;禁止他重新入境的禁令自 2020 年年中起生效。
船隻操作人員也會面臨嚴重後果。一名馬來西亞籍快艇船長試圖載兩名印尼人前往馬來西亞,卻在黎明前誤入新加坡水域。警察海岸衛隊展開攔截時,他高速逃逸並以之字形路線駕駛。追逐約 17 分鐘後,船隻進水翻覆。他因非法入境及危險駕駛等罪行被判監禁 22 週及鞭打三下。兩名乘客則各被判監禁六週及鞭打三下。
法律概況
依《移民法》,非法入境新加坡屬犯罪。任何人因未持有效通行證入境而被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六個月。男性罪犯至少須受鞭打三下。由於新加坡法律不對女性施以鞭刑,女性罪犯最高可被罰款六千元。
法律也處罰協助他人非法入境者。以海路運送非法移民是另一項罪行,可能面臨重罰。若未依警察海岸衛隊指示停船,或以危及生命的方式駕駛船隻,也可能依其他法令遭到起訴,法院可判處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
若罪犯入境後持有非法香菸或其他未繳稅商品,也可能涉及海關罪行。是否提出相關控罪,須視個案調查結果而定。Jamaludin 案中,法院審理的控罪是非法入境,他已認罪。
求職者更安全的選擇
有意赴新加坡工作的人應透過合法管道辦理。雇主必須申請有效工作准證,求職者則應查證工作邀約,並確認仲介在其母國持有執照。人力部提供工具,可供查核工作准證是否有效。備妥文件並合法入境,能保障勞工免於遭受剝削,也可避免非法途徑帶來的嚴重刑罰。
移民也可向印尼的官方就業機構或經認證的仲介尋求協助,尋找合法工作機會。這樣安全得多,也能避免付錢給可能在海上棄置乘客,或讓他們在異國身無證件、滯留無援的中間人。
重點整理
- 49 歲印尼籍男子 Jamaludin Taipabu 離開巴淡島尋找工作,從快艇跳海游泳進入新加坡。
- 他在新加坡居留約十一個月,期間打零工並販賣私煙,後來在雙溪加株附近遭逮捕。
- 他承認未持有效通行證入境,被判監禁六週及鞭打三下。
- 移民與關卡局表示,嚴正看待非法入境,並提醒民眾,未持有效通行證入境屬犯罪。
- 因非法入境被定罪的男性罪犯至少須受鞭打三下;女性罪犯最高可被罰款六千元。
- 海上執法由警察海岸衛隊與移民與關卡局合作進行,透過巡邏及監控攔截小船與游泳偷渡者。
- 類似案件顯示,累犯,以及走私乘客或逃避巡邏的船隻操作人員,可能面臨較重刑罰。
- 近期案件中,付給蛇頭的金額介於五百萬至六百萬印尼盾,顯示高風險偷渡行程只需少量但誘人的費用。
- 當局呼籲民眾透過合法工作管道申請有效准證,不要冒險渡海偷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