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參議院支持限制未滿 18 歲者使用社群媒體,眾議院則主張不同年齡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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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ippine Senate Backs Under-18 Social Media Restrictions as House Pursues Different Age Limits

參議院表決引發誰能上網的爭議

菲律賓參議院於 2026 年 10 月 8 日通過第 2424 號參議院法案《數位空間兒童安全媒體使用與負責任科技法》(SMART KIDS Act),以 16 票贊成、1 票反對、無人棄權的結果過關。法案將禁止未滿 18 歲者在被認定對兒童構成高度風險的數位服務上建立或使用帳號,違規平台每次可處 500 萬至 2,000 萬披索罰款。

目錄
  1. 參議院表決引發誰能上網的爭議
  2. 哪些服務與帳號將受管制?
  3. 年齡查核、平台罰款與家長責任
  4. 如何向平台提出申訴
  5. 眾議院提出不同界線
  6. Hontiveros 為何反對一律禁止
  7. 兒童權利與心理健康團體質疑相關作法
  8. 校園暴力引發關注,但因果關係尚未釐清
  9. 澳洲經驗顯示執法面臨挑戰
  10. 後續程序
  11. 重點整理

這項措施尚未成為法律。法案在參議院三讀通過,完成參議院程序;但眾議院正推進不同作法。眾議院第 11566 號法案於 10 月 6 日二讀通過,將在設置防護措施的前提下,允許年紀較大的青少年有限度使用,而非排除所有未滿 18 歲者。

這項差異使國會面臨核心政策抉擇:保護兒童是否代表在他們成年前禁止使用受管制平台,或是允許較年幼者使用,同時限制有害功能、成年人士接觸及商業作法。爭議不只關乎最低年齡,也涉及兒童如何工作、與海外親人聯繫、通報虐待,以及學習在網路空間中行動。

參議員 Robinhood Padilla 提出參議院法案。參議員 Risa Hontiveros 投下唯一反對票,主張採取分齡防護措施,而非一律禁止。之後,總統 Ferdinand Marcos Jr. 表示,政府仍在研議全面禁令,並需要更深入了解涉及年輕人的暴力事件背後的心理因素。

參議院的官方通過公告記錄了 10 月 8 日星期四的表決結果。媒體報導的日期不一:一則報導稱日期為 10 月 9 日,但也將議事日期描述為星期四;另一則則稱法案於星期三通過。參議院官方紀錄指出,法案於 10 月 8 日完成最後通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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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服務與帳號將受管制?

參議院法案將建立一套架構,用以辨識可能對兒童構成風險的數位服務。官方公告列出 Meta Platforms、Roblox 和 Gorebox 作為範例。受管制服務必須阻止未滿 18 歲者建立或使用帳號,並處理經合理認定由未成年人擁有、操作或使用的現有帳號。

應採取的處置可能包括暫停、限制、停用或移除帳號。條文提及未成年人使用的帳號,意義重大:限制對象不只是在兒童本人名下註冊的帳號。不過,參議院公告沒有說明如何判定帳號的擁有者或使用者。

法案並非涵蓋所有網路活動。參議院列出的豁免項目包括電子郵件、私人訊息、教育平台、新聞服務、專業協作服務,以及主要用途並非社群交流的線上遊戲。對這項措施的初步說明也指出,訊息服務的豁免僅適用於不具公開或群組功能的應用程式。

遊戲服務的區分尤其重要,因為 Roblox 和 Gorebox 都被列為可能受管制的服務範例。遊戲並非無條件豁免。某項服務是否主要用於社群交流,可能決定其受管制與否。媒體報導也提到,符合資格且經相關機關認證的教育平台,在採取兒童保護措施的前提下可獲豁免。

年齡查核、平台罰款與家長責任

受管制服務的業者必須採取年齡確認措施,以判定使用者是否達到最低年齡。年齡確認是泛稱,可透過查核或估算來確認某人的年齡。官方公告並未指定必須採用何種技術、使用者需提供哪些資料,或如何對錯誤判定提出異議。

違反擬議法律的平台,每次違規可能面臨 500 萬至 2,000 萬披索罰款,若持續未遵守規定,每天另加罰 10 萬披索。以每日罰款計算,30 天將在初始罰款之外再增加 300 萬披索。這項計算說明持續違規可能付出的代價,但公告沒有解釋如何計算不同違規次數。

明知故犯協助兒童規避年齡確認機制的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可能面臨最高 5 萬披索罰款、社區服務,以及強制參加數位教養與兒童安全課程。一則報導指出,家長罰款範圍為 5,000 至 5 萬披索;官方公告則僅列出最高金額,未說明最低金額。

「明知」而提供協助這項條件十分重要。官方說明的處罰對象是蓄意協助規避查核者,而非宣稱只要孩子取得帳號,家長就一律受罰。媒體報導也指出,在菲律賓營運的國際服務業者須指定當地代表,並與菲律賓當局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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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向平台提出申訴

若法案成為法律,資訊與通訊科技部(DICT)將負責監督施行。該部也將設立並維護免費、公開且易於使用的通報平台,供民眾檢舉疑似違規情事。

涉及須立即處理之有害內容的通報,將優先轉介或升級處理,交由相關數位服務業者處置。這為緊急申訴建立了管道,與廣泛查核未成年人是否持有違規帳號的工作有所區別。

參議院公告沒有訂定這類緊急轉介的回應期限,也未說明該部將如何判定哪些通報符合資格。公告也未解答多項執行問題,包括服務分類的詳細標準、有爭議的年齡判定如何處理,以及遭誤刪帳號如何恢復。

法案的目標不只在移除有害內容,也希望減少行動裝置與電子產品對兒童的干擾、支持兒童發展,並促進安全的學習環境。因此,法案施行既包含存取管控,也涵蓋降低數位使用相關風險的廣泛措施。

眾議院提出不同界線

眾議院第 11566 號法案《數位空間兒童安全友善環境法》於 10 月 6 日二讀通過。法案將年幼兒童與較年長的青少年區分對待,但報導對 13 歲兒童的確切處理方式說法不一。

多則報導指出,法案將禁止未滿 13 歲兒童使用,並允許 13 至 17 歲者在家長同意及額外防護措施下使用。另有報導稱,禁令適用於13 歲及以下兒童,較年長青少年則可在限制下使用。兩種說法並不相同:一名 13 歲兒童在其中一種規定下可以使用,另一種則不行。眾議院法案後續審議時,確切年齡門檻仍須釐清。

眾議院擬議的防護措施將涵蓋有害廣告、直播、由演算法挑選的短影音資訊流、類似賭博的功能、與陌生成年人士接觸,以及特定人工智慧功能。演算法是一套自動化規則,例如用來決定使用者接下來看到哪些貼文或影片。

眾議員 Roman Romulo 是眾議院法案的提案人,他說明了區分年幼兒童與青少年的理由:

「年幼兒童需要明確的最低年齡界線;青少年則需要一套承認他們日益增強的自主能力,同時不忽視其仍面臨風險的架構。」Romulo 說。

兩院之間的差異重大,不只是程序問題。參議院方案原則上會排除未成年人使用受管制服務的帳號;眾議院方案則會在限制下允許部分青少年使用。最終法案送交總統前,兩院版本必須協調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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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tiveros 為何反對一律禁止

Hontiveros 承認網路霸凌、性虐待與剝削、誘騙、有害內容及暴力極端主義等風險。她反對的是對發展階段差異極大的兒童,採用相同的存取規則。

這位參議員解釋反對理由時,區分了法定成年年齡與兒童逐漸發展的決策能力:

「18 歲是法定成年門檻,但肯定不是發展上的門檻。」Hontiveros 說。

她引用《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及其中對兒童逐漸發展的能力之肯認。她提出的替代方案,是為年紀較小的青少年加強防護,並逐步讓年紀較大的青少年享有更多自主權。她主張最低年齡設為 15 歲,先前則曾提議 13 歲。

她舉例說明可能受到影響的活動,包括一名 17 歲的半工半讀學生透過 TikTok 銷售商品,以及為社群媒體名人擔任虛擬助理賺取收入;一名孩子與在海外工作的母親聯繫;還有一名遭受虐待的未成年人透過網路社群獲得支持。她也提到一名學生公開描述疑似遭騷擾的經歷,促使學校重新檢視此前遭到忽視的申訴。

Hontiveros 主張加強預設隱私設定、嚴格限制成年人士接觸、限制定向廣告與使用者側寫,並加強家長及教育機構的監督。使用者側寫是利用個人資料推測其興趣或行為,常用於挑選廣告或內容。

她也呼籲規範鼓勵過度使用的演算法與設計。她提出的數位素養教育包括教導兒童資料如何被蒐集、錯假訊息如何傳播、誘騙如何運作,以及如何辨識詐騙、通報虐待並因應網路霸凌。她指出,菲律賓人年滿 15 歲即可參加青年議會(Sangguniang Kabataan)選舉投票,並可依法工作,但須遵守勞動規定,因此資訊與經濟機會的取得也是年齡辯論的重要考量。

兒童權利與心理健康團體質疑相關作法

兒童權利網絡組織批評參議院表決是兒童權利的一大挫折。該組織認為,限制兒童上網,等於將網路傷害的責任從平台與加害者轉嫁到年輕人身上。

該網絡在聲明中如此說明反對理由:

「這不是保護,而是懲罰。成年人未能確保兒童安全,不應由兒童承受懲罰。」該團體表示。

該網絡也質疑參議院的審議過程,並與其所稱較具包容性、協商更充分的眾議院討論作比較。該組織表示,兒童權利團體有機會在眾議院程序中傳達兒童的看法。Hontiveros 另表示,她的立場呼應兒童福利委員會、社會福利與發展部及兒童權利倡議者的呼籲:應加強平台防護,而非一律禁止。

菲律賓心理健康協會也反對將全面禁令視為解決青少年暴力的充分措施。該協會全國執行長 Carolina Uno-Rayco 醫師呼籲採取更全面的預防策略:

「預防暴力需要全面作法,包括心理健康支持、安全的校園環境、負責任的網路平台,以及及早辨識與介入。」Uno-Rayco 說。

Uno-Rayco 支持在網路服務中內建安全設計、推動數位素養教育,並協助年輕人辨識有害行為與尋求支援。這些反對意見並非否認網路傷害存在,而是質疑排除未成年人能否處理問題成因,以及其他防護措施是否能更有效地照顧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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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暴力引發關注,但因果關係尚未釐清

參議院表決之前,塔克羅班市、三寶顏市及南哥打巴托省發生校園槍擊事件,引發關切。一則報導稱,2026 年 6 月至 9 月間發生三起致命槍擊事件。參議院議長 Sherwin Gatchalian 將法案與對兒童數位安全的警覺連結,當中包括疑似與暴力事件相關的網路誘騙。

參議院多數黨領袖 Juan Miguel Zubiri 稱這項提案是里程碑式法案,並主張社群媒體需要指引與規範。Padilla 表示,法案通過是保護兒童網路安全的重要一步。參議員 Joel Villanueva 則指出,平台也須負起責任,因為有害行為可能為平台帶來利潤。

這些疑慮說明了表決為何迫切,但無法證明每起事件都是社群媒體所致,也無法證明禁止帳號就能避免事件發生。心理健康協會指出,青少年暴力涉及數位活動以外的多種因素。

Marcos 於 10 月 11 日在新加坡與菲律賓媒體舉行的座談會上表示,全面禁令仍在研議中,這將是艱難的決定。他呼籲徵詢專精兒童心理健康的心理學家與精神科醫師,也應兼顧校園安全、家長參與及兒童心理健康。

總統說明了他為何不認為任何單一措施就足以解決問題:

「這件事沒有萬靈丹,必須把許多、許多要素整合起來。」Marcos 說。

宗教領袖也呼籲負責任地使用科技。菲律賓天主教主教團社會傳播主教委員會主席 Rex Andrew Alarcon 總主教呼籲以負責任、有效、安全且有意義的方式使用科技。這項立場強調成年人士的引導,但本身並未解決立法上的年齡門檻問題。

澳洲經驗顯示執法面臨挑戰

澳洲禁止 16 歲以下兒童持有社群媒體帳號的限制,於 2025 年 12 月生效。據報導援引澳洲電子安全專員的數據,限制實施前三個月,16 歲以下兒童的社群媒體使用率為 85.9%;實施三個月後降至 81.5%。

這是下降4.4 個百分點,相較於初始的 85.9% 使用率,約減少 5.1%。報導所涵蓋的群體中,仍有超過八成兒童使用社群媒體。不過,這些數據反映的是使用率,無法證明接觸有害內容的情況或其他安全指標有所改善。

據報導,規避限制的方式包括建立新帳號、使用替代裝置,以及由成年人士協助。臉部年齡估算也據稱將部分青少年判定為超過 16 歲,並將部分成年人判定為未成年人。參與澳洲年齡確認試驗的一名專家指出,部分失準源於平台執行方式不一致。

英國網路安全倡議者 Ian Russell 的女兒 Molly 於 2017 年 14 歲時自殺身亡。Russell 主張,禁令無法處理有害演算法及平台設計問題。死因調查認定,有害網路內容是她死亡的因素之一。他的觀點將使用權爭論連結到另一個問題:服務業者必須如何改變使用者接觸到的內容與功能。

對菲律賓而言,執法也涉及管轄權問題。Marcos 指出,處理在菲律賓境內沒有實體據點的服務業者,難度很高。要求指定當地代表的提案旨在處理此一疑慮,但實際安排與成效尚未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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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程序

立法程序顯示,參議院通過法案不代表禁令已開始生效:

  • 2026 年 10 月 6 日:眾議院二讀通過第 11566 號眾議院法案。
  • 2026 年 10 月 8 日:參議院以 16 票對 1 票、無人棄權的結果,記錄第 2424 號參議院法案完成最後通過程序。
  • 2026 年 10 月 11 日:Marcos 在新加坡的媒體座談會上表示,全面禁令仍在研議中。
  • 後續步驟:眾議院剩餘程序及兩院版本的協調工作,必須完成後,最終法案才能送交總統。

目前尚未訂定眾議院最終表決、版本協調、總統處置或施行日期。因此,最終最低年齡、青少年可進行的活動、平台防護措施及執行程序都尚未定案。

這項抉擇不該簡化成網路風險是否存在的問題。支持與反對各方都指出了嚴重危險。尚待解決的是,如何結合使用限制、更安全的平台設計、責任追究、教育與支持措施,才能保護兒童,同時避免不必要地切斷有益的連結與機會。

重點整理

  • 參議院於 2026 年 10 月 8 日以 16 票對 1 票通過 SMART KIDS 法案;法案尚未成為法律。
  • 參議院提案將限制未滿 18 歲者在被認定對兒童構成高度風險的服務上持有帳號。
  • 電子郵件、私人訊息、教育、新聞、專業協作,以及主要用途並非社群交流的遊戲,均列有豁免規定。
  • 受管制平台每次違規可面臨 500 萬至 2,000 萬披索罰款,持續不遵守規定者每天另罰 10 萬披索。
  • 眾議院支持逐步放寬青少年使用權,但報導對其最年幼的排除對象是否包含 13 歲兒童說法不一。
  • Hontiveros、兒童權利倡議者及心理健康倡議者主張加強防護與支持,而非一律禁止。
  • 兩院版本仍須協調;Marcos 表示全面禁令仍在研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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