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人工智慧規範的新方向
聯邦部長阿什維尼・瓦伊什瑙於 2026 年 10 月 23 日在新德里表示,印度將在未來幾週公布一份人工智慧新法的諮詢文件,顯示政府的立場已從先前傾向修訂現行法律轉向制定新法。
瓦伊什瑙在 NDTV 世界峰會上表示,政府已著手研擬規範,以因應人工智慧造成的危害,同時保障創新。諮詢將邀請公民、公民社會、企業、科技使用者及領域專家參與,協助擬定相關方針。
身兼電子與資訊科技、鐵道,以及資訊與廣播部長的瓦伊什瑙表示,目前的風險已足以支持立法:
如今人工智慧的風險已跨越門檻,我們應該制定法律。
這項宣布開啟了印度應如何管理這項技術的討論;人工智慧已在銀行、製造、服務、金融與保險業快速普及。對這些產業的從業者而言,核心問題很實際:當人工智慧系統做出決策或採取行動並造成傷害時,誰仍須負責?
2025 年指引以來有哪些變化?
資訊科技部於 2025 年 11 月 5 日公布的《印度人工智慧治理指引》,主張針對現行法律進行有重點的修訂,而非另立人工智慧專法。依照這種做法,可透過既有法律架構處理特定問題。
資訊科技部次長 S. 克里希南於 2025 年 12 月表示,當時並未規劃制定人工智慧專法。瓦伊什瑙在 2023 年代表政府答覆國會時,也曾表示政府未考慮立法規範人工智慧的發展。
瓦伊什瑙最新的說法,讓討論轉向制定一部專門處理這項技術的新法。諮詢文件是政府定案前用來徵集意見的起始文件,讓民眾有機會說明需要哪些規範,以及這些規範可能帶來什麼問題。
這項政策轉變已從數次公開發言中逐步浮現:
- 2023 年:國會答覆表示,政府未考慮立法規範人工智慧的發展。
- 2025 年 11 月 5 日:《印度人工智慧治理指引》主張針對現行法律進行目標明確的修訂。
- 2025 年 12 月:資訊科技部次長 S. 克里希南表示,沒有制定人工智慧專法的計畫。
- 2026 年 10 月 23 日:瓦伊什瑙表示,人工智慧風險需要透過立法因應,並承諾在未來幾週公布諮詢文件。
部長並未提供上述期間以外的公布日期、法案送交國會的時程,也未說明擬議法律的範圍、主管機關或罰則。諮詢文件預計將是制定專法的第一個正式步驟。
以人為核心的控制權
瓦伊什瑙表示,他提出的方針將以人為核心。人們應保有對人工智慧代理、模型、結果與流程的控制權,並在系統失控時能夠採取防護措施。
人工智慧模型是經訓練以辨識模式並產生回應或預測的底層系統。人工智慧代理則運用這些能力執行任務,可能會採取多個步驟或使用軟體工具。兩者的差異很重要,因為監督必須涵蓋系統的回答,也要涵蓋它能執行的行動。
瓦伊什瑙說明,他希望人們保有以下控制權:
對代理、模型、結果和流程的控制權,必須掌握在人類手中。
他也主張,必須有辦法中斷變得不安全的系統:
要有某種相當於在系統失控時停止運作的機制。
對導入人工智慧的組織而言,這項原則代表不能只看系統是否通常能產生有用結果。人們還必須能監督系統運作並介入處理。如何實際設計這類監督機制,包括由誰負責停止不安全的系統,都將是諮詢的重要議題。
政府為何要聽取人工智慧使用者意見
瓦伊什瑙表示,銀行、製造商、保險公司與服務業者正迅速導入人工智慧。這些業者的經驗讓他們了解這項技術的潛在效益,以及可能造成的傷害。
部長表示,討論不應只限於開發這項技術的公司。他說明討論焦點的轉變時表示:
我們已和科技公司進行許多討論。現在需要和使用人工智慧的利害關係人討論。
部署人工智慧系統的企業,面對的問題與開發系統的公司不同。開發者可能著重模型的效能;使用者則必須決定系統在日常營運中的用途、哪些決策需要人工審查,以及發生問題時該如何應對。
公民與公民社會則能提供另一種觀點:決策如何影響接受服務的人。例如在銀行或保險業,實際關切的是,民眾能否理解並對影響自身財務的結果提出異議。這些是人工智慧廣泛應用所引發的問責問題範例,並非部長已宣布的措施。
因此,諮詢預計涵蓋的對象十分重要。除了科技公司與專家,討論也將向使用人工智慧的組織及受其使用影響的人開放。
在創新與保障之間取得平衡
瓦伊什瑙將人工智慧監管概括為兩種做法。一種是先讓技術發展,再引入規範;另一種是他認為歐洲採取的做法,也就是及早介入,而他認為這可能限制創新。
部長表示,印度仍以創新為優先,但政府也有責任保障公民安全。他的宣布將兩項目標納入同一場政策討論:讓有益的系統持續發展,同時為有害的用途與結果訂定規範。
難處在於如何將這些目標轉化為組織能遵循的義務。例如,若規定必須由人類掌控,就必須對模型開發者,以及在銀行、工廠或服務業務中使用模型的人,提出具體可行的要求。
瓦伊什瑙的重點是規範危害。諮詢將讓受影響的群體有機會說明現行保障措施在哪些方面有效、他們認為有哪些漏洞,以及新增要求在實務上代表什麼。這些意見有助於將廣泛的安全原則轉化為能因應技術實際用途的提案。
印度為何尋求國際共識
瓦伊什瑙指出,數位科技跨越國界運作,因此各國需要協調行動。一套系統可能在一個國家開發,再由其他多個國家的企業與消費者使用。
部長直接說明這項問題:
在數位世界裡,實體邊界並不存在。
他以核能領域的合作作為可能的參考模式,指出各國曾共同協議基本原則。針對人工智慧,他呼籲主要科技生態系共同推動全球一致的規範,同時兼顧創新與人身安全。
瓦伊什瑙也表示,印度有望成為全球前三至四大人工智慧生態系之一。他認為,這是印度與其他主要參與者共同制定國際原則的理由。
共同原則能為各國提供共同起點,因為各國企業與公民使用的是同一種技術。他提出的具體優先事項是由人類掌控,以及能夠停止不安全的系統。他的發言展現了推動國際合作的目標,而印度國內的諮詢則是制定本國規範的另一項程序。
手機與晶片的 2028 年目標
瓦伊什瑙也提出科技製造業的目標。他表示,到 2028 年 10 月 23 日,印度將會有在印度設計、製造並以印度品牌推出的手機,正好是他發言兩年後。
這項目標中的三個部分代表不同活動。設計決定手機的構造與功能;製造則是將設計轉化為實體裝置;品牌則是以公司的名義將產品推向市場。他所提出的目標,是讓印度參與這三個環節。
部長也提出 2028 年前製造首枚印度晶片的目標,並推動印度成為全球半導體設計中心。半導體是手機、電腦等裝置中處理資訊並控制各項功能的微小電子元件。
晶片設計與製造需要不同的能力。設計人員負責開發晶片的電子架構,工廠則負責生產實體元件。因此,這些目標同時涵蓋技術的創造與製造。
這些製造目標與人工智慧政策宣布同屬印度更廣泛的科技議程。近期的里程碑是預計在未來幾週公布的諮詢文件;手機與晶片目標則以 2028 年為期程。
重點整理
- 瓦伊什瑙表示,印度將在未來幾週公布新人工智慧法的諮詢文件。
- 這項宣布代表政策方向從 2025 年傾向針對現行法律進行目標明確的修訂轉變。
- 政府將邀請公民、公民社會、企業、人工智慧使用者及專家提供意見。
- 以人為核心的控制權,以及停止不安全系統的防護措施,是主要優先事項。
- 政府尚未公布法案時程、擬議主管機關或罰則。
- 瓦伊什瑙呼籲制定國際一致的人工智慧原則,並提出 2028 年手機與晶片發展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