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140個申請家庭中,924個獲配土地
尼泊爾政府書面回覆尼泊爾大會黨議員尼什卡爾・拉伊(Nishkal Rai)指出,103,140個提出申請的家庭中,僅有924個無地達利特家庭獲配土地。憲法承諾保障無地達利特取得土地的權利,至今已過11年,提出申請的家庭中,獲得保障者還不到百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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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合作社、聯邦事務及一般行政部公布的獲配比例約為0.895%。數據顯示,尚有102,216個申請家庭未列入已獲配土地的名單,但申請仍須經查核,才能確認資格。
政府於2026年10月13日發布的法令另訂期限:相關條文生效後兩年內,須向符合資格的無地達利特提供土地。若政府無法提供地塊,就必須提供購地補助。
對等待土地所有權文件的家庭而言,這項承諾攸關居所、生計,以及能留給子女的資產。對住處遭拆除的家庭來說,眼前的需求更為迫切。一些流離失所的居民表示,種姓歧視使他們連一間房都租不到,工作因此中斷,子女的學業也受到影響。
政府已以由各區行政長官領導的區級委員會,取代先前由政界人士任命的委員會。這些委員會必須將申請轉化為經查證的土地請求,並找出依法可分配的土地。近期部分地區已發放所有權證明,顯示程序有所進展,但全國數據也凸顯憲法承諾與實際落實之間的差距。
憲法承諾了什麼
尼泊爾於2015年9月20日通過憲法。第40條規定,國家應依法一次性向無地達利特提供土地。另一項條文則要求為沒有住所的達利特安排住房。
達利特是長期遭受種姓排斥與賤民歧視的社群。第40條也承諾保障達利特參與國家機構、採取代表性及就業特別措施、提供免費教育與獎學金,並保障高等教育、健康及社會安全相關權益。
憲法要求在三年內立法落實基本權利,期限為2018年9月。憲法通過11年後,落實達利特權利所需的聯邦立法仍未制定。現行土地法規提供了分配地塊的途徑,但憲法保障的其他措施仍未完整落實。
相關進程的重要時間點如下:
- 2015年9月20日:尼泊爾通過憲法,納入第40條的土地與住房保障。
- 2018年9月:落實基本權利的憲法立法期限屆滿。
- 2020年初:成立土地問題解決委員會,為無地家庭核發所有權證明。
- 2026年10月13日:政府發布法令,訂出土地分配或提供補助的新兩年期限。
- 2026年10月16日:委員會在三個區向57個家庭發放所有權證明,其中包括15個無地達利特家庭。
新法令將如何運作
這項法令修正五部法律:《土地法》(2021年)、《土地稅法》(2034年)、《土地使用法》(2076年)、《古地產公司法》(2033年),以及《土地調查與測量法》(2019年)。上述年份採用尼泊爾的維克拉姆曆。
《土地法》第52A條修正案要求政府在相關條文生效後兩年內,一次性向無地達利特提供土地。若無法提供地塊,則改以購地補助替代。該部表示,將查核申請,並向符合資格的家庭分配可用公有土地,必要時也會分配其他閒置土地。
法令並未明定地塊如何認定、受益人如何遴選,以及計畫如何籌措經費;補助金額也有待另行訂定。因此,家庭仍需要明確的實施規則,了解能獲得哪些協助,以及如何提出申請。
若政府找不到土地,補助選項就能改變政府可提供的協助方式。但補助是否實用,取決於金額能否買到合適地塊,以及家庭能否完成購地。承諾提供補助金與完成土地移轉,是取得永久住所的不同階段。
誰能取得已占用的土地?
法令也處理已居住在特定地塊上的家庭。條文涵蓋無地達利特、其他無地佔居者及非正式定居者,這些類別適用不同資格規定。有些申請者需要新的安置地點;另一些人則希望取得目前居住或耕作土地的合法認定。
對某些土地分配案而言,長期占用是條件之一。條文規定至少耕作或占用10年。土地管理部指出,非正式定居者的資格年限以尼泊爾曆2066年馬格月28日為認定基準日。
原始測量時登記為牧場、集市場地、停靠地或市場的部分土地,也可能符合資格。地方行政機關必須明確確認,該土地已不再用於登記用途,且占用時間早於適用的門檻日期。
居住在河川或湖泊旁、公路用地範圍內及其他危險地點的家庭,必須獲安排在別處居住。對這些住戶而言,法令要求遷置,而非取得現居地的所有權。因此,地方政府對土地用途與安全的判定,將影響家庭最終可安置的地點。
獲發證明的57個家庭中,15個為達利特家庭
土地問題解決委員會於2026年10月16日在奇旺、賈帕及魯潘德希發放57份所有權證明。受領者中有15個無地達利特家庭,約占總數的26%。
奇旺縣向伊查卡瑪納鄉第7區的一個無地達利特家庭,以及32個無地佔居家庭發放證明。魯潘德希縣向蓋達哈瓦鄉第8及第9區的14個無地達利特家庭與兩個無地佔居家庭發放證明。賈帕縣的7個受領家庭則是阿爾瓊達拉市第11區的非正式定居者家庭。
土地管理部長普拉蒂芭・拉瓦爾(Pratibha Rawal)表示,推動相關工作沒有法律障礙,並承諾在地方政府配合下加快辦理。她的說法凸顯完成移轉所需的行政工作:查核資格、測量地塊、處理權利主張,以及核發所有權文件。
該部公布的全國總數仍為924個達利特家庭。未說明10月16日領取證明的15個家庭是否已計入總數,因此若直接加上這些家庭,可能造成重複計算。
全國統計數字為何不一
該部的書面回覆列出103,140個達利特申請家庭。報導引述的其他委員會數據顯示,達利特申請者有98,502個家庭;另有一份委員會統計則列出79,144個無地達利特家庭。這些數字的涵蓋範圍及查核狀態並未說明。
無地家庭難以統計,因為「無地」涵蓋多種情況:家庭可能完全沒有土地、占用公有地、以佃農身分耕作,或世代居住在沒有所有權文件的地塊上。各種情況需要不同協助,若將這些群體一併計入,數字就會高於僅計算無地達利特的統計。
學術研究《尼泊爾的無地問題》指出,按社會群體劃分的官方統計存在缺口。研究引用土地問題解決委員會2020年的估算:七個省、287個地方政府轄區共有406,502個家庭。這個數字合併計算無地達利特及其他佔居者,並未分別列出。
研究也指出,土地資訊系統相當分散。地方政府負責蒐集土地稅紀錄,聯邦測量與土地稅機關則建立並數位化土地資訊。這些紀錄未被持續分析,因此無法顯示哪些社會群體缺乏土地。若有可靠名冊,官員就能依每戶情況提供適當協助,並追蹤已完成的土地移轉。
較早期數據顯示,中央南部地區劣勢更明顯
這項學術研究採用2010/11年進行的《尼泊爾生活水準調查》,涵蓋499個初級抽樣單位中的5,988個家庭。對該調查的後續分析發現,馬德什達利特中有51.8%沒有農地,相較之下,丘陵地區達利特的比例為16.1%。
兩者相差35.7個百分點;該分析顯示,馬德什達利特沒有農地的比例超過丘陵地區達利特的三倍。論文引用的2014年研究也發現,馬德什達利特中有88.2%、丘陵地區達利特中有48.8%,其持有土地面積低於全國平均。
論文的省級表格根據2011年人口普查、2010/11年調查及2012年統計,列出達利特無地比例:馬德什為58.41%、戈西為43.69%、巴格馬蒂為37.04%;全國達利特無地比例則為29.74%。這些都是歷史估算;目前的申請者仍須重新評估各家庭的實際情況。
尼泊爾大會黨國民議會黨鞭帕達姆・巴哈杜爾・帕里亞爾(Padam Bahadur Pariyar)表示,達利特占尼泊爾人口的13.44%,並指出,在特萊地區從事農業的達利特中,60%沒有土地。他批評歷屆政府未能優先落實憲法權利,也質疑政府為何在選舉前提出新的承諾。
流離失所的家庭苦尋租屋
拉克希米・帕里亞爾(Laxmi Pariyar)表示,她在特里普雷什沃爾的一處聚落住了22年,直到聚落遭拆除。她搬到女兒位於戈塔塔爾的聚落後四處找房,卻說房東因她是達利特而拒絕出租。警方宣布也將清除戈塔塔爾聚落後,她的家人又面臨被迫離開的警告。
拉克希米表示,家中物品寄放在一名廢品回收商處,女兒則因全家忙著尋找住處而無法上學。一家有七、八口人,聚落被拆後,每天都得四處尋找棲身之處。
從蓋里高恩流離失所的蘇克瑪雅・比什瓦卡瑪(Sukmaya Bishwakarma)說,她花了三天找房,仍一無所獲,目前暫住在基爾蒂布爾的拉達斯瓦米薩桑維亞斯修行院。她描述自己往返基爾蒂布爾與廷庫內,工作因此中斷,還得設法讓孩子繼續上學。
馬諾哈拉聚落居民、64歲的索姆・巴哈杜爾・比克(Som Bahadur B.K.)也表示遭遇種姓歧視,並擔心兒子將繼續無地而居。他們的指控涉及憲法第24條;該條保障人民免於在私人及公共場所遭受賤民歧視與其他歧視。
政府的百點治理改革計畫承諾,將於15天內正式向達利特及歷來遭排斥的社群道歉,並推出改革方案。後續報導指出,道歉及相應方案都未落實。對流離失所的家庭而言,免受歧視的保障及取得即時住所,與最終取得土地所有權同樣迫切。
地方計畫呈現處理土地請求所需的工作
國際環境與發展研究所(IIED)於2020年12月18日發布的案例研究記錄了丹吉薩蘭市的一項實務作法。社區自立中心發現,4,426個家庭中有2,844個沒有土地,或缺乏土地文件,約占64%。
七名年輕的塔魯社群工作者在三個月內協助調查2,712個家庭。他們蒐集家庭證明資料、拍攝住屋與地塊、記錄GPS座標,並利用衛星地圖協助鄰居確認土地界線。完成的數位檔案交給政府;市政府則撥款6,000美元支應相關工作。
當地農民雅索達・尼烏帕內(Yasoda Neupane)說明,法律認可對她的家庭有何重要性:
自1978年以來,我們一直在耕種約一公頃的公有地,卻沒有合法權利。因此我們一直擔心會被驅離,森林管理機關多次威脅我們,有時還把我們當成侵占者開罰。我需要取得這塊土地的權利,才能安心生活,也為孩子的未來著想。
這項計畫也協助市政府繪製沒有任何地塊的家庭可安置土地圖,並找出可出租的農地。市及區級官員出席會議、查核資料,並補上缺漏紀錄。
IIED的案例研究說明,2019年《土地法》要求市政府辨認無地家庭及非正式定居者、繪製市有土地地圖,並分配可用地塊。丹吉薩蘭的經驗顯示,這些職責如何轉化為完整的家庭資料檔案,供政府作出決定。尼泊爾新成立的區級委員會如今必須大規模推動這些工作,同時尋找安全的安置地點,並籌措購地補助經費。
重點整理
- 該部表示,103,140個達利特申請家庭中有924個獲配土地,約占0.895%。
- 2015年憲法第40條承諾向無地達利特提供土地,並為沒有住所的達利特安排住房。
- 2026年10月法令訂出兩年土地分配期限;若無法提供土地,則改以購地補助替代。
- 由區行政長官領導的區級委員會,已取代先前由政界人士任命的委員會。
- 10月16日在三個區獲發證明的57個家庭中,有15個無地達利特家庭。
- 流離失所的居民表示,在尋找住處期間遭遇租屋歧視、工作中斷及子女停學。
- 詳細資格程序、補助金額及計畫經費仍有待明確訂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