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10月31日起加重毒駕罰則,累犯終身吊銷駕照

閱讀時間 6 分鐘
Taiwan Sets October 31 Start for Tougher Drug Driving Penalties and Lifetime License Bans

加重罰款與終身禁駕將於10月31日上路

台灣將自2026年10月31日起加重毒駕罰則,初犯機車騎士罰款新台幣12萬元、汽車駕駛人罰款15萬元。累犯罰款將逐次提高且沒有上限;第二次毒駕則終身不得再考領駕照。

目錄
  1. 加重罰款與終身禁駕將於10月31日上路
  2. 罰款如何隨違規次數增加
  3. 拒絕檢測另有逐次加重罰則
  4. 遭吊銷駕照可能多年無法上路
  5. 車主與成年乘客也須承擔後果
  6. 預防性吊銷駕照須完成治療
  7. 唾液快篩加快檢查,也引發疑慮
  8. 小型電動車將納入下一波修法
  9. 從行政院提案到地方執法
  10. 重點整理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也新增成年乘客的罰則、加強車輛沒入規定,並允許對經確認使用毒品或其他管制藥品者預防性吊銷駕照。駕駛人若在毒駕期間造成重傷或死亡,將遭終身吊銷駕照。

交通部宣布新制將於10月31日上路,正值台灣毒駕相關死亡人數攀升之際。交通部表示,2026年上半年相關事故造成23人死亡,且死亡人數已連續三年增加。

新措施不只是在路邊加重罰款,還可能吊銷駕照,即使車輛屬於他人也可予以沒入;部分駕駛人須完成治療及教育課程,才能申請重新考領駕照。另有修法提案將對小型電動二輪車加重車輛相關罰則。

罰款如何隨違規次數增加

初犯將處以法定最高罰款:機車新台幣12萬元,汽車15萬元。每增加一次毒駕違規,適用罰款就增加9萬元,且沒有上限。

交通部的執行規劃指出,10年內第二次違規,機車罰款為21萬元,汽車為24萬元。依同樣的加額方式,第三次違規的罰款將分別達30萬元及33萬元。

廣告

機車騎士面臨的罰款增幅尤其大。第二次罰款21萬元,比首次的12萬元多9萬元,增幅為75%。汽車駕駛人的罰款則從15萬元增至24萬元,增幅為60%。

除罰款外,違規者也會面臨駕照處分。再次違規的駕駛人可能遭終身禁駕,而非只是繳交更高罰款後重返道路。

拒絕檢測另有逐次加重罰則

拒絕毒品檢測的機車騎士及汽車駕駛人,初犯將罰款新台幣27萬元。10年內第二次拒測罰款45萬元,之後每次再加罰18萬元,且無上限。

首次拒測罰款比汽車毒駕初犯多12萬元,比機車毒駕初犯多15萬元。依公布的罰款級距,第三次拒測將罰款63萬元。

交通部公布的10月上路版本將第二次拒測罰款訂為45萬元;7月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法時的公告則列為54萬元。後續公布的執行時程採用45萬元,之後每次增加18萬元。

拒測也會遭吊銷駕照,並且三年內不得申請重新考領。拒測案件同樣適用車輛扣留及沒入措施。

遭吊銷駕照可能多年無法上路

毒駕遭查獲的駕駛人將被吊銷駕照,三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考領。這項處分取代原本停駛一至兩年的罰則。

吊扣駕照是暫時禁止駕駛;吊銷駕照則是註銷駕照,駕駛人須等到符合規定後才能重新申請。依新規定,第二次毒駕,或毒駕造成重傷或死亡,將遭終身吊銷駕照。

廣告

毒駕遭吊銷駕照後仍開車者,另處新台幣3萬6,000元罰款;再犯將逐次加重處罰,車輛也會遭沒入。交通部10月公告的追加罰款為3萬6,000元,較早前的執行預告則列為8萬元。

駕駛人在駕照遭吊銷期間,若使用他人的汽車或機車違反毒駕規定,還須加繳相當於原處罰款一半的金額。因此,借用他人車輛不僅使駕駛人面臨額外罰款,也會讓車主的車輛承受遭沒入的風險。

車主與成年乘客也須承擔後果

涉及毒駕或拒絕毒品檢測的車輛,不論駕駛人是否為車主,都將面臨沒入。警方可在現場扣留車輛。扣留是立即執行的措施;沒入則是依相關行政程序剝奪車主對車輛的所有權。

因此,出借汽車或機車的車主也會直接受到新制影響。10月公告指出,即使車輛屬於違規駕駛人以外的人,也不能免於遭沒入。

年滿18歲的乘客將面臨新台幣6,000元至1萬5,000元罰款。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法時的公告指出,若乘客明知駕駛人受毒品影響仍搭乘,便適用此項罰則。

交通部的執行預告也納入公開違規者姓名及照片的權限;毒駕違規導致駕照遭吊銷時,車牌將吊扣兩年。這些措施讓後果不只限於握方向盤或車把的人。

預防性吊銷駕照須完成治療

若確認有人使用毒品或其他管制藥品,主管機關也可預防性吊銷其駕照。這項規定允許在毒駕定罪前採取措施,並禁止當事人兩年內申請考領駕照。

重新申請考領不只是等滿兩年即可。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法時的公告指出,當事人須完成藥癮治療及教育課程,且至少一年沒有用藥紀錄。

廣告

依公布規定,在預防性吊銷駕照後仍開車,也將另處新台幣3萬6,000元罰款;再犯將逐次加重處罰。即使車輛屬於他人,也會遭沒入。

這些規定讓重新上路須符合兩項條件:禁考期屆滿,且當事人符合治療、教育及未用藥等要求。對依賴車輛工作或接送家人的人來說,影響可能遠超過最初的罰款。

唾液快篩加快檢查,也引發疑慮

警方自2025年起可使用唾液快篩,得以更迅速篩檢疑似毒駕者。交通部認為,這項措施提升了執法成效,尤其有助於取締小型電動二輪車騎士。

警方也對偽陽性結果及藥品認定不明確表達疑慮。刑事警察局毒品查緝中心副主任鄭維皓10月28日表示,交通法規缺乏確認機制,也未明確列出條文涵蓋的管制藥品。

刑事警察局已請交通部釐清執法所採用的物質範圍及標準。交通部表示將儘速安排討論,但尚未公布會議日期,也未提出修正規定的時程。

快篩是警方取得初步結果的方式,確認程序則可進一步核實檢出物質。警方表示,現行規定不明確,使得如何讓駕駛人與車輛分離、扣留車輛及裁罰都難以判斷,尤其是駕駛人曾服用藥物時。

近期事故顯示警方眼前的執法難題。新北市板橋一名駕駛於10月28日清晨撞上路燈及消防栓。海山分局交通組組長蕭元傑表示,該駕駛未受傷,唾液篩檢呈陽性,已移送檢察官偵辦。前一晚在台北,警方於錦州街攔查一名行車不穩的駕駛,查獲毒品,並表示該駕駛承認使用愷他命。

廣告

小型電動車將納入下一波修法

警政署數據顯示,2026年1月至9月涉及微型電動二輪車的毒駕案件共580件,高於2025年同期的71件,增加509件,增幅約717%。

這類車輛的酒駕案件增加270件,增幅17%;拒絕檢測案件增加334件,增幅23%。交通部將查獲毒駕案件增加,歸因於導入唾液快篩及加強路邊執法。

交通部計畫於11月底前將進一步修法提案送交行政院,再送立法院審議。提案將比照汽機車的做法,對毒駕、拒絕停車受檢及拒絕檢測加上沒入車輛及繳回車牌等處分。

7月修法也訂定慢車駕駛人毒駕罰款為新台幣2,400元至1萬2,000元,適用範圍包括自行車及符合條件的電動輔助自行車。拒絕檢測將罰款2萬4,000元,並立即禁止繼續騎乘。11月提案則將處理微型電動二輪車的額外罰則。

車輛保管也是實務上的問題。警方表示,無人認領的車輛占用保管場地並增加維護成本。另一項預定於10月31日上路的修正,將無人認領車輛的公告期從三個月縮短為一個月。

從行政院提案到地方執法

行政院長卓榮泰6月呼籲,致死、重傷及累犯毒駕者應終身吊銷駕照。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卓榮泰也指示法務部研擬加重刑事罰則。交通法規修正涉及罰款、駕照及車輛;刑事案件則由檢察官及法院辦理。

修法至上路的主要時程如下:

  • 6月4日:卓榮泰提出終身吊照規劃,並表示將研議唾液快篩的法源依據。
  • 6月18日:行政院提出交通法規修正案。
  • 7月28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法。
  • 8月17日:總統賴清德公布修法。
  • 10月31日:加重罰則預定上路。
  • 11月底前:交通部計畫提出涵蓋微型電動二輪車的進一步修正案。

嘉義市第二分局10月20日啟動交通專案執法。分局長林思妙提醒駕駛人,毒駕累犯罰款每次增加新台幣9萬元,拒測罰款也將逐次提高且沒有上限。

廣告

該分局統計,1月1日至10月15日共發生3,039件A2類交通事故,也就是造成人員受傷的事故,較去年同期減少119件。不過,近期每週事故數已連續三週高於去年每週平均。

自9月1日起,該分局在忠孝路記錄到53件事故、在吳鳳南路記錄到45件、在林森東路則有25件。交通警員盧榮吉表示,執法也針對支線道未禮讓、闖紅燈及未停讓行人等違規,並取締酒駕及毒駕。

重點整理

  • 加重毒駕罰則將於2026年10月31日上路,初犯機車罰款新台幣12萬元、汽車15萬元。
  • 毒駕累犯每次加罰9萬元,且沒有上限。
  • 拒測初犯罰款27萬元;10年內第二次拒測罰款45萬元,之後每次增加18萬元。
  • 第二次毒駕,或毒駕造成重傷或死亡,將遭終身吊銷駕照。
  • 即使車輛屬於駕駛人以外的人,也可能遭沒入;明知駕駛人受毒品影響仍乘車的成年乘客也可能被罰款。
  • 警方已要求釐清藥品定義及毒品檢測的確認程序。
  • 交通部計畫於11月底前將微型電動二輪車的進一步罰則提報行政院。
分享本文

您可能也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