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錫悅選舉案定罪判決獲維持,國民力量黨恐須償還397億韓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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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on Election Conviction Upheld, Putting People Power Party at Risk of 39.7 Billion Won Repayment

兩項競選期間的不實否認,帶來長期法律與財務後果

首爾高等法院於2026年11月4日維持前南韓總統尹錫悅在2022年總統大選競選期間發表不實言論的定罪判決。這項裁決使其所屬的國民力量黨可能須退還約397億韓元的公費選舉補助款,金額約占該黨資產三分之一。

目錄
  1. 兩項競選期間的不實否認,帶來長期法律與財務後果
  2. 為何介紹律師一事如此重要
  3. 法院追溯至2013年與巫師的往來
  4. 一般選民會如何理解
  5. 兩項李在明案件判決左右雙方論辯
  6. 為何緩刑判決仍然重要
  7. 退款金額接近黨產三分之一
  8. 案件如何發展至今
  9. 下一步將由最高法院審理上訴
  10. 重點整理

法院維持判處有期徒刑18個月、緩刑3年的刑罰,認定他違反《公職選舉法》兩項規定。一項涉及尹錫悅否認曾介紹律師給一名前稅務官員;另一項涉及他描述自己與巫師全成培的關係,包括他是否曾與妻子金建希一同和全成培會面。

由白承燁法官主持的刑事第二庭第一合議庭,駁回尹錫悅在2026No1944號案件中的上訴。他的律師表示將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若符合條件的定罪判決確定,尹錫悅2022年的勝選將被判無效,國民力量黨也必須退還選舉補助款。

尹錫悅早已於2025年4月卸任,當時憲法法院維持了對他的彈劾;彈劾案源於他在2024年12月宣布戒嚴。如今,選舉案件帶來另一項獨立後果:提名他的政黨可能面臨巨額財務義務。

上訴法院表示,尹錫悅身為總統候選人,有義務向選民提供正確資訊。談及這些言論造成的損害時,法院指出:

選民充分知情後作出選擇的權利遭到侵害,選舉公正性及其程序的合法性也受到破壞。

為何介紹律師一事如此重要

尹錫悅的第一項定罪,涉及他在2021年12月14日關於觀勳俱樂部活動的發言。他否認曾介紹律師給尹宇鎮;這名前龍山稅務署長曾遭刑事調查。這名前稅務官員是前資深檢察官、前總統親信尹大鎮的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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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錫悅的辯護部分著眼於「介紹律師」一詞的含義。他的律師主張,他否認的是安排正式委任律師,而不是單純牽線讓兩人認識。尹大鎮也作證說,介紹雙方的人是他,而不是前總統。

法院駁回這種狹義解讀。法院認為,一般選民會把尹錫悅在競選期間的回答理解為:他根本沒有牽線讓前稅務官員認識律師。法官考量的是前後問答脈絡,而非將該說法視為法律專門用語。

證據包括尹錫悅2012年的一次訪問;他在訪問中承認曾介紹雙方,此外還有涉及前稅務官員的通話與簡訊紀錄。法院認定,競選期間的否認與這些事實相矛盾。

法官表示,此事與評估尹錫悅身為公職人員的操守及公正性有關。對於評估一名前檢察官的選民而言,他是否曾協助遭調查者聘請律師,可能影響他們對其行事方式及職業人脈的判斷。

法院追溯至2013年與巫師的往來

尹錫悅的第二項定罪,涉及他在2022年1月17日佛教領袖論壇成立後接受訪問時的發言。當被問到他和金建希是否曾一同與全成培會面時,當時身為國民力量黨總統候選人的尹錫悅回答:

不是那樣的。

尹錫悅還表示,是一名黨務人士介紹全成培給他認識,稱對方是支持他參選的佛教徒。全成培也以「建真法師」之名為人所知。

法院認定,尹錫悅於2013年12月透過金建希首次認識全成培,之後夫妻兩人曾多次一同與他會面。法院也認定,尹錫悅擔任檢察官期間,曾向全成培請教政治情勢。

尹錫悅主張,他當時理解問題是在問某一次特定場合,而不是問夫妻兩人是否曾一起與全成培見過面。辯方表示,他的回答指的是1月1日的黨內新年活動,當時金建希並未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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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該訪問傳達的是更廣泛的否認:尹錫悅表示自己是透過黨務活動認識全成培,且從未和妻子一同與他會面。法官認定,尹錫悅知道兩人關係如何開始,也清楚自己參加過哪些會面,因為那些都是他親身經歷的事件。

一般選民會如何理解

首爾高等法院評估這兩組言論時,考量的是其字面內容與脈絡會讓一般選民留下何種印象。簡單來說,法官思考的是,聽到這些回答的人會合理地如何理解其含義。

這項判斷方式是法院駁回尹錫悅解釋的關鍵。將「介紹某人認識律師」與「安排委任律師」作技術性區分,說服力有限,因為面向公眾的回答聽起來是否認曾有任何介紹。同樣地,法院也根據措辭與場合解讀全成培相關訪問。

法官也考量這些資訊為何重要。律師介紹的指控涉及尹錫悅擔任檢察官時的行為;全成培的指控則涉及一名不在正式政府體制內的人,是否可能影響一位有意角逐總統的人。

法院指出,相關言論發表時,尹錫悅與共同民主黨候選人李在明在民調中的支持度差距仍在誤差範圍內。這表示兩人的測得支持度相當接近,正常的民調誤差可能影響哪位候選人看起來領先。

特別檢察官閔重基團隊主張,這些否認有助於平息相關指控,維持尹錫悅作為主要候選人的地位。法院認為,在這場競爭激烈、最後由尹錫悅勝出的選戰中,這些言論可能造成的影響相當重大。

兩項李在明案件判決左右雙方論辯

尹錫悅的律師援引最高法院2020年7月在另一宗涉及李在明的選舉案件中作出的判決,主張應判尹錫悅無罪。該案涉及李在明在2018年地方選舉候選人電視辯論中,談及試圖將其兄長送入精神病院接受治療的努力。

2020年的判決承認,候選人在時間緊迫的情況下互相提問、回答和反駁,措辭難免不夠精確。尹錫悅的辯護主張,這項判決的 reasoning 應適用於他的競選期間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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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法院認為,兩者的場合不同。雖然觀勳俱樂部活動被稱為辯論,但受邀者只有尹錫悅一位候選人,他是在沒有特別時間或形式限制下回答記者小組提問。同樣地,他在佛教領袖論壇相關活動中的發言,也是接受記者訪問時所作。

法官轉而維持下級法院援引的判斷方式;該方式出自最高法院2025年5月在另一宗李在明選舉案件中的判決,內容涉及李在明對金文起的發言。該判決重申,法院應檢視一般選民整體上會形成的印象,包括脈絡、客觀內容、日常用語含義,以及各句話之間的連結方式。

因此,李在明的案件在尹錫悅的上訴中出現在論辯雙方。法律爭點在於,哪項先例適用於尹錫悅發言時的情境。上訴法院選擇了著重選民如何理解公開訪問內容的判斷方式。

為何緩刑判決仍然重要

判處的18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緩刑是指法院判處監禁,但在符合法律條件下暫緩執行。即使如此,這項定罪及刑罰仍會依選舉法帶來後果。

《公職選舉法》規定,候選人因相關選舉罪名遭判刑,且定罪判決確定並處以有期徒刑或至少100萬韓元罰金時,其當選資格將被判無效。儘管尹錫悅獲判緩刑,他的刑罰仍達到這項門檻。

尹錫悅的律師要求上訴法院減輕刑罰,主張其後果包括當選資格被判無效,以及國民力量黨須大額退還補助款。

法院駁回這項請求。法院表示,選舉犯罪的法律後果由立法者決定。若在判斷罪責或刑罰時過度看重這些後果,可能扭曲法院的判斷。

白承燁法官也批評尹錫悅對檢方的應對方式。在描述他從接受調查到受審的表現時,主審法官表示:

從調查階段到審理程序,被告始終以藉口搪塞。

退款金額接近黨產三分之一

若定罪判決確定,國民力量黨可能須向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退還約397億韓元。這筆金額包括已獲補助的競選支出及退還的選舉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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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規定,總統候選人當選或得票率至少達15%,即可獲得符合資格的競選支出全額補助。這項制度協助候選人及政黨負擔選舉開支。若符合條件的定罪判決確定,就會觸發退款義務;在總統大選中,責任由提名候選人的政黨承擔。

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申報資料,可能須退還的金額約占國民力量黨資產三分之一。這項比較顯示,除了前候選人面臨的法律後果外,該黨財務也將承受重大衝擊。

共同民主黨發言人朴成俊敦促在野的國民力量黨為提名尹錫悅負起責任。朴成俊在歡迎裁決的聲明中表示:

現在是國民力量黨負起責任的時候了。該黨提名了一名以謊言扭曲選民選擇的候選人。

國民力量黨院內代表鄭點植強調,上訴程序尚未結束。被問及這項裁決時,他稱這只是:

上訴審判決而已。

案件如何發展至今

本案將尹錫悅當選前的發言,與他下台後仍持續進行的司法程序連結在一起。主要日期如下:

  • 2021年12月14日:尹錫悅在觀勳俱樂部活動中否認曾介紹律師。
  • 2022年1月17日:佛教領袖論壇成立後,他發表涉及全成培的爭議言論。
  • 2022年:尹錫悅在總統大選中擊敗李在明。
  • 2024年12月3日:尹錫悅宣布戒嚴。
  • 2025年4月:憲法法院維持對他的彈劾,並解除其總統職務。
  • 2026年7月27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在選舉案件中判處他有期徒刑、緩刑。
  • 2026年10月13日:上訴審最後一次庭訊中,特別檢察官團隊要求法院維持該刑罰。
  • 2026年11月4日:首爾高等法院駁回尹錫悅的上訴。

尹錫悅遭解除職務後,李在明贏得後續總統大選。選舉案的定罪判決涉及尹錫悅先前勝選的合法性,而彈劾裁決早已結束他的總統任期。

下一步將由最高法院審理上訴

尹錫悅的法律團隊表示將提起上訴,稱這項裁決不公,並主張法院未充分考量他回答問題時的脈絡及關鍵證據。特別檢察官團隊則對結果表示歡迎,稱這是民眾能夠理解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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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檢察官法規定,最高法院應在前一審法院判決後三個月內作出裁決。這項規定不代表實際審理時程必然如此,目前也未公布最高法院的開庭或判決日期。

若定罪判決確定,尹錫悅的當選資格將於判決確定時失效。目前普遍的法律解釋認為,他在總統任內採取的行動,包括人事任命,仍具有法律效力。

尹錫悅也因宣布戒嚴而面臨其他獨立司法程序。2026年2月,他因領導內亂罪被判處無期徒刑,該判決也正在上訴中。選舉案則為最高法院帶來另一項獨立問題:他的競選言論是否足以構成定罪,以及是否應承受相關的選舉後果。

重點整理

  • 首爾高等法院於2026年11月4日維持尹錫悅有期徒刑18個月、緩刑3年的判決。
  • 兩項定罪涉及競選期間就介紹律師一事及他與巫師全成培的關係所作的不實陳述。
  • 尹錫悅的律師表示將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 若符合條件的定罪判決確定,他2022年的勝選將被判無效。
  • 國民力量黨將須退還約397億韓元,金額約占其資產三分之一。
  • 特別檢察官法規定最高法院應在三個月內作出判決,但目前尚未公布判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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