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人死亡、四個部門涉責,外界要求究責
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接受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請辭,並下令調查個別公務員。獨立委員會認定,四個政府部門須為宏福苑火災負部分責任;這場火災造成168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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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於2026年10月29日公布,全文逾1,000頁,詳述裝修工程監管失當、安全投訴屢次未獲處理,以及涉及欺瞞和涉嫌圍標的施工手法。李家超表示,這場災難影響1,984戶家庭。
何永賢即時停止履行職務。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兼任署理房屋局局長,李家超則請求中央人民政府依據《基本法》第48條第(5)項正式免去何永賢的職務。
李家超與七名高級官員在政府記者會前鞠躬致歉。行政長官表示,死者罹難令他深感悲痛,並承諾親自領導善後工作。
作為行政長官,我向災民及市民道歉,並承諾盡全力履行職責,領導政府解決問題,」他說。「我們也會全面改革,絕不容許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2025年11月,火勢席捲大埔宏福苑七座住宅大廈,每座樓高31層。大廈外圍搭起裝修棚架,並覆蓋防塵網。數千人無法繼續居住在家中;這是香港自1948年以來死傷最慘重的火災。
政府目前的應對分為三部分:局長層級的政治責任、針對公務員的行政調查,以及涉及私人企業和個人的刑事訴訟。
何永賢為何請辭
李家超表示,何永賢須承擔政治責任,因為房屋局獨立審查組負責統籌相關工作範疇的監管。他指出,火災不涉及何永賢個人失當,但她身為局長,有責任為其管轄下的審查組承擔責任。
政治責任是指部門首長須為所領導機構發生的嚴重失誤負責。另行進行的公務員調查,則會查明個別人員的行為、職責,以及其操守是否應受到紀律處分。
何永賢於10月28日會見李家超並提出請辭。她在聲明中表示,願意為火災承擔政治責任,並希望痛失親人的家屬能逐步走出傷痛。
何永賢自2022年7月1日起領導房屋局,是首位因這場災難請辭的官員。她在離任聲明中列舉任內推動的簡約公屋、縮短公屋輪候時間、制定分間單位標準,以及打擊濫用公屋等工作。她也表示支持火災後正在籌備的全面改革。
李家超表示,接受何永賢請辭前曾考慮多項因素。他指示政治任命官員專注改革、汲取災難教訓,並加強領導。
火勢如何蔓延至有人居住的大廈
委員會認為,火災最可能由宏昌閣一樓兩戶之間的平天台上一個燃燒中的煙頭引起,煙頭點燃了附近物料。調查人員在現場發現煙蒂和部分燒焦的物料,包括紙皮箱。委員會也聽取大量證據,顯示工人在施工地點吸煙。
泡沫板、防火性能不足的棚網及帆布助長火勢蔓延。報告將可能的起火點與裝修物料連結,指出這些物料令小火演變成波及多幢大廈的災難。
大多數死者死於吸入濃煙。部分樓梯窗戶為方便工人施工,被換成可移動的鋁複合板或木板,導致濃煙竄入逃生通道。覆蓋窗戶的不透明泡沫板遮擋居民視線,延誤疏散。
火警警報系統停用也增加了死亡人數。居民同時面臨多重危險:室外火勢迅速蔓延、濃煙進入逃生通道、視線受阻,以及停止運作的警報系統。
政府監管在哪些環節失靈
委員會指出,房屋局獨立審查組、屋宇署、消防處和勞工處均有監管缺失。各部門在裝修工程及其火災風險方面的職責有所重疊,但居民投訴未能促成有效處理。
火災發生前一年多,居民已提出安全疑慮。委員會發現,沒有任何部門有效統籌處理各項消防安全問題,導致投訴未能由負責單位跟進至解決。
獨立審查組和屋宇署是負責監督維修工程的主要機構。委員會認為,審查組須承擔較大責任,理由是該組屢次接獲投訴,卻未有妥善調查泡沫板及棚網的防火性能。
審查組也會預先通知顧問和承建商檢查日期。這讓受查對象有時間準備,但委員會調查發現,相關危險仍未獲查明。
報告也提到,部分註冊承建商及建築專業人士並未實際執行工作,卻收費出借名義,在法定表格上簽署。這類法定文件原本旨在確認負責的專業人士已完成必要檢查。委員會發現,本案中,文書和保證反而協助掩蓋不安全做法。
三個月調查個人責任
公務員事務委員會將依據政府問責機制,進行行政責任調查。李家超要求調查在三個月內完成,並在適當情況下建議採取紀律處分或行政制裁。
委員會主席鄭美施估計,約有40至50人會列為調查對象。近100名政府人員可能獲邀出席會面,包括證人。調查人員會索取部門文件,並查明個別人員如何履行職責。
調查範圍包括可能的疏忽職守、違反部門規定、《公務員守則》及公務員管理規則。鄭美施表示,調查會先以獨立委員會報告及已公開資料為基礎,再向各部門搜集更多證據。
凡曾參與監督宏福苑工程消防風險的人員,不論職級或專業職系,都可能獲邀接受會面,包括已離開政府的人員。李家超表示,委員會將享有完全自主權,調查範圍可涵蓋政府最高層級。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兩名首長級行政主任已借調協助成立支援辦公室。鄭美施指出,由於四個部門職責緊密相連,調查工作相當複雜。
楊何蓓茵以南丫島撞船事故後的內部調查作比較,當時調查歷時九個月;本次限期只有三分之一。三個月期限涵蓋事實調查及提出建議;其後政府會審議建議,並在適當情況下展開紀律聆訊。
革職及其他可能處分
楊何蓓茵表示,最嚴重的紀律處分可包括革職。其他可能處分包括強制退休、降職、嚴厲譴責、譴責及罰款,視乎查明的行為嚴重程度而定。
李家超也談及即將退休的人員。他表示,現行制度容許在須對即將退休的人員採取紀律處分時,暫緩發放退休金。已離職的相關人員也會獲邀協助調查。
政府正修訂《公務人員(管理)命令》,以加快紀律聆訊。楊何蓓茵表示,修訂預計於2026年底前生效,適用於日後的聆訊。委員會目前的首要任務是查明責任,並建議後續處分。
私人公司面臨刑事控罪
委員會認定,裝修工程的總承建商精進建築工程有限公司(Prestige Construction & Engineering)及顧問公司偉力建築師有限公司(Will Power Architects)須負主要責任。委員會發現,兩家公司均有偷工減料;私人承建商和顧問的欺瞞之所以得逞,部分原因是監管機構過度依賴他們的保證。
警方及廉政機關已向兩家公司及七名人士提出至少25項控罪,包括誤殺、串謀詐騙、洗黑錢及逃稅。
當局指控兩家公司及部分被告串謀詐騙業主,隱瞞獲委任承接裝修工程的公司過往涉及訴訟的紀錄。工程合約價值超過3億港元。
刑事案件涉及被告涉嫌犯罪;行政調查聚焦公務員履職情況;委員會則調查火災成因及裝修工程監管問題。這些程序分別處理這場災難中不同層面的責任。
委員會舉行了30場聽證會,聽取80名證人作證,並審閱逾100萬份檔案及提交資料。證人包括居民、裝修工人、物業管理人員、工程及消防專家、官員和監管人員。報告公布前,批評者曾質疑,委員會不具備全面公眾調查的法定權力,是否會限制其查明全部事實的能力。
改革聚焦圍標及投訴未獲處理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將領導督導委員會,推動報告提出的改革。李家超宣布計劃將建造業圍標刑事化,建議最高可判罰款1,000萬港元及監禁10年。
圍標是指表面上的競爭者暗中安排投標結果,而非真正競爭。大廈業主可能以為自己是在不同獨立標書中作選擇,實際上結果早已遭操控。委員會形容,違規行為普遍,涉及多方人士,部分人與三合會犯罪集團有關聯。
政府也計劃全面改革投訴處理機制,並建立跨部門資料系統,共享違規紀錄等資訊,協助官員掌握原本可能分散在不同部門檔案中的問題。
政府將成立新機構,支援居民進行樓宇維修工程。對於須挑選承建商並支付大型工程費用的業主而言,這項支援將協助處理技術決策、法律文件及大筆財務承擔彼此緊密相關的流程。
政府安排於10月30日舉行兩場詳細簡報會:一場介紹樓宇維修監管及支援服務,另一場說明打擊圍標措施。李家超公布的刑罰屬於改革建議,仍須經立法程序。
居民要求公義及實際協助
母親在火災中罹難的羅小姐表示,事件已有進展,但公義仍未彰顯。她指出,刑事審訊尚未開始,只有一名高級官員離任並不足夠。她也認為道歉來得太遲,但總比沒有好。
羅小姐在解釋自己為何仍感到不滿時,特別提到何永賢離任的情況。
「她不是被革職,是自己辭職的,」羅小姐說。
因火災流離失所的居民張先生表示,記者會過於著重未來承諾。他希望先解決實際問題,包括居民購買替代住所涉及的稅務問題。
這些訴求凸顯居民家庭的迫切需要,與政府長期改革計劃同樣重要。家屬在調查及刑事訴訟持續進行之際,還要面對喪親、失去家園,以及重新安排居所等問題。
中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讚揚特區政府的應對,稱其展現承擔、以民為本及尊重法治。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也表示支持。
接下來的重要日期
政府的應對已從全面檢視災難,進入釐清個人責任及改革裝修工程制度的階段。主要日期及期限如下:
- 2025年11月:宏福苑七座大廈遭火災波及,造成168人死亡。
- 2026年10月28日:何永賢會見李家超並提出請辭。
- 2026年10月29日:委員會報告公布;何永賢停止履行職務;李家超宣布展開行政調查。
- 2026年10月30日:政府安排簡報會,說明維修監管、支援服務及打擊圍標措施。
- 三個月內:公務員事務委員會須完成調查並提出建議。
- 2026年底前:加快紀律聆訊的修訂預計生效。
當局尚未公布刑事審訊的開審日期,也未交代解決居民提出的搬遷稅務問題的時間表。接下來安排的公開說明會將聚焦改革建議,而委員會則開始蒐集個別官員相關證據。
重點摘要
- 宏福苑火災造成168人死亡,影響1,984戶家庭。
- 何永賢辭去房屋局局長一職;黃偉綸出任署理局長。
- 委員會發現四個政府部門監管失當,並認定獨立審查組須承擔較大的監管責任。
- 燃燒中的煙頭最可能是起火源頭;裝修物料、濃煙進入逃生通道及警報系統停用均加劇災情。
- 公務員事務委員會須在三個月內調查個別人員的行政責任。
- 兩家公司及七名人士面臨刑事控罪。
- 改革計劃涵蓋打擊圍標、處理投訴、共享資訊,以及支援居民進行樓宇維修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