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張文憑、兩場庭訊,以及嚴格管控的法庭
印尼前總統佐科威於2026年11月5日在東雅加達地方法院出示四張學歷文憑,並在前部長羅伊・蘇里約涉嫌誹謗案中作證。法院將旁聽人數限制在80人,當局則部署約1,200名維安人員,並在法院外架設電視螢幕,讓更多人可以觀看庭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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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科威是印尼第七任總統,他以控方證人的身分出庭,針對其加查馬達大學(UGM)學士文憑遭偽造的指控作證。他否認相關指控,說明自己從小學到大學的求學歷程,並確認大學文憑上的照片是本人。
羅伊否定他的證詞,並要求再次對證據進行鑑識。這場庭訊讓雙方在法官面前直接交鋒,由檢察官、辯護律師及羅伊本人向這名前總統提問。
佐科威原定於當週四在兩起不同案件中作證:羅伊案於上午9時開庭,涉及健康倡議人士蒂法烏齊亞・蒂亞蘇馬、廣為人知的「蒂法醫師」一案則於下午2時開庭。兩名被告均因質疑佐科威的學歷而面臨相關指控。
當天的核心進展不只在於出示文憑。佐科威明確說出1985年論文口試、文憑日期及畢業典禮日期,說明自己為何在2025年採取法律行動,也談到他拒絕向前往住處的示威者出示正本文件。羅伊的回應則讓這些文件的檢驗持續成為辯方攻防焦點。
為何只有80人能進入法庭
法院院長埃芬迪於11月3日宣布旁聽人數限制,表示法庭最多只能容納80名旁聽者。他說庭訊仍對公眾開放,佐科威的支持者、被告的支持者及其他民眾都會受到平等對待。
埃芬迪表示,限額是基於空間、舒適度與秩序考量。他也說法院會保持中立:檢察官負責證明指控,辯護律師則為當事人辯護。
法院外的電視螢幕為記者和民眾提供另一種觀看庭訊的方式。這項安排讓法庭外的人也能掌握庭訊進展,同時將實際進入法庭的人數維持在公布的容量範圍內。
東雅加達警察局長、資深警務專員阿爾菲安・努里扎爾表示,警方設置三個維安區域:法庭內、法院建築周邊及建築外圍。警方也為立場相對的支持者安排不同停車地點,並在法院周邊實施交通改道。
這些措施同時處理兩項實際問題:維持庭內秩序,以及減少庭外對立群眾接觸。當天部署約1,200名維安人員,但未說明各區域的人力分配。
佐科威如何出庭
佐科威約於上午8時30分抵達,搭乘黑色豐田Kijang Innova Zenix,由隨扈陪同。他的子女卡希揚・阿尤和卡桑・潘加雷普也到場,坐在法庭前排附近。
被問及帶來哪些學歷文件時,這名前總統簡短回答:
我全都帶來了。
佐科威約於上午9時13分進入法庭,確認身分後宣誓據實作證。他抵達法院時,支持者聚集在法院外;當局已預先安排維安措施,以應對立場相左的群眾。
庭訊日期是依據前一週庭訊中的請求排定。檢察官希望兩場證人庭訊安排在同一天,理由是安全考量。
- 2026年10月28日:羅伊案檢察官以安全考量為由,要求將庭訊安排在11月5日,與蒂法案日期一致。
- 10月29日:檢察官特里・延蒂・梅林・克里斯廷宣布,計畫傳喚佐科威出庭,於蒂法案審理中作證。
- 11月3日:埃芬迪宣布法庭旁聽人數上限為80人。
- 11月5日:佐科威抵達,出席上午的羅伊案庭訊;蒂法案庭訊則排在下午。
出示文憑前先與法官交涉
檢察官先向合議庭提出文憑證據。佐科威、羅伊和辯護團隊成員上前查看。接著,佐科威要求向記者及其他出席庭訊的人展示文件。
審判長克里斯蒂娜・恩達瓦蒂起初建議他改天再展示,或許可以等庭訊結束後。佐科威再次提出要求,並解釋自己曾公開承諾,要展示小學、初中、高中及大學文憑。
法官隨後同意展示。佐科威轉向旁聽席,逐一舉起四份文件,之後回到證人席。
佐科威表示,他曾就讀蘇拉卡爾塔的第111公立小學、第1公立初中和第6公立高中,之後前往日惹的加查馬達大學林業學院就讀。
展示文憑時,支持者高聲歡呼。羅伊被拍到發笑,並要求法官將叫喊的人請出法庭。這段交鋒讓法院維持秩序的考量立即受到關注:民眾可以旁聽,但庭訊仍須在控管下進行提問與答覆。
他的大學求學歷程中三個關鍵日期
佐科威的證詞將大學學業的三個階段分別說明:通過論文口試、取得大學註明日期的文憑,以及出席畢業典禮。
這名前總統直接向法庭說出論文口試日期:
我的論文口試是在1985年10月23日,法官大人。
佐科威表示,他以A的成績通過口試,之後做了小幅修改,並在Percetakan Perdana印製論文。他說,論文封面和核准頁由印刷廠處理。
他作證說,文憑日期為1985年11月5日,並由加查馬達大學校長及林業學院院長簽署。他表示,畢業典禮於1985年11月19日在日惹布拉克蘇穆爾的Purna Budaya大樓舉行。
依照這些日期,文憑日期在論文口試後13天,畢業典禮則在文憑日期後14天舉行。按照他的說法,口試完成學業評量,文憑記錄取得的學歷,典禮則公開慶祝畢業。
佐科威回憶,當時有14名林業學院畢業生出席典禮,他的名字排在第12位。他記不得所有畢業生的姓名。
照片與正本文件的查驗權
檢察官詢問佐科威,庭上出示的大學文憑是否屬於他本人,以及文憑上的照片是他本人,還是這場爭議中被指為其表親的杜馬特諾・布迪・烏托莫。
佐科威確認文憑和照片都屬於他。他解釋,自己在大學時戴眼鏡、留著淡鬍子,說明照片中的模樣為何與大眾熟悉的形象不同。
佐科威也表示,警方在調查期間扣押了他的高中及大學文憑,論文則仍由他保管。
羅伊和蒂法指稱,加查馬達大學學歷文件遭到偽造,佐科威從未畢業。這張有爭議的文憑曾是他2014年總統選舉候選資格文件之一。佐科威和加查馬達大學多次否認相關指控。
佐科威質疑羅伊檢驗文件的依據,表示羅伊在下結論前從未看過正本。他也作證說,羅伊及其同夥未徵求他的同意,也未告知會以他的文憑進行研究。他表示,對方的指控缺乏一手資料,也就是直接取自原始材料的資訊。
佐科威為何表示自己前往報案
佐科威告訴法庭,約在2025年3月26日,一名幕僚給他看一段羅伊質疑其大學文憑的影片。他表示,類似指控自2020年起流傳,2024年再度出現,並在2025年變得更嚴重。
他說自己感到受辱、遭到貶低,並表示這些指控損害他及家人的名譽。與律師商議後,他於2025年4月30日向雅加達都會警察局提出申訴。
佐科威表示,申訴內容是列出事件時間軸,並未指名羅伊或其他特定人士為被檢舉對象。他說,相關指控透過電視談話節目、網路節目及Facebook、X和YouTube等社群平台傳播。
2025年5月,他前往雅加達接受警方訊問,並承諾警方要求時會提出文憑正本。羅伊和蒂法於2025年11月被列為嫌疑人。相關報導稱,兩人後來於6月19日遭逮捕,之後獲釋,但未說明年份。
佐科威也描述示威者搭巴士前往他在蘇拉卡爾塔的住處。他表示,自己讓三名代表進屋,但因對方沒有官方授權,拒絕讓他們查看文憑正本。他告訴法庭,若調查人員、檢察官或法官要求,他就會出示文憑。
羅伊否定證詞,要求重新鑑定
佐科威作證結束後,法官克里斯蒂娜詢問羅伊的回應。羅伊否定這份證詞,稱回答迂迴,並表示基本問題仍未獲得解答。法官追問他具體質疑哪些部分時,他說大多數內容都是錯的。
羅伊要求透過警方鑑識實驗室,再對包括文憑在內的證據進行一次獨立檢驗。他提到警方領導層已更迭,作為提出此要求的理由。法官記錄了他對證人證詞的否定。
辯護律師雷夫利・哈倫也質疑庭上展示的文件,表示那些文件看起來與特別案件審查時展示的版本不同。因此,當下的爭議既涉及佐科威的說法,也涉及辯方要求進一步檢驗實體證據。
庭訊報導未提及法院是否裁定這項鑑定要求,也未公布下一次開庭日期。當天相關報導發布時,蒂法案的庭訊仍在進行。
佐科威作證並回答檢察官、辯護律師及羅伊的提問後,走向辯方席,與羅伊及其律師握手。
法院須審理的指控內容
羅伊曾在前總統蘇西洛・班邦・尤多約諾任內擔任青年與體育部長,目前面臨涉嫌誹謗及違反電子資訊法規的指控。檢察官指控他散布有關佐科威文憑的不實資訊。
起訴書援引的主要刑法條文為2023年第1號《刑法典》第433條第1項,併同第441條第1項。起訴書也援引2008年第11號《電子資訊與交易法》(通稱ITE法)的條文。
相關電子資訊法條文包括第35條併同第51條第1項,以及第32條併同第48條第1項,並援引2026年第1號《刑事調整法》。「併同適用」是指所援引的條文須合併適用;備位指控則讓法官在主要指控無法成立時,另有法律依據可供審酌。
法院必須透過證據及訊問審理指控,由檢方設法證明案件,辯方則可質疑證人與文件。佐科威的證詞提出他對自身求學歷程的說法,以及他表示自己受到的傷害;羅伊的回應則要求法官進一步檢驗文件。
重點
- 佐科威於2026年11月5日在東雅加達地方法院作證時,出示四張學歷文憑。
- 法院將旁聽人數限制在80人,法院外架設電視螢幕,並部署約1,200名維安人員。
- 佐科威表示,論文口試日期為1985年10月23日,文憑日期為11月5日,畢業典禮則於11月19日舉行。
- 羅伊否定這份證詞,並要求再次對證據進行鑑識。
- 羅伊案和蒂法案分別安排在同一天進行證人庭訊。
- 法院未就羅伊的鑑定要求作出決定,也未公布下一次開庭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