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辭職的公開信送達總統
一個代表150名印尼教授的團體,呼籲副總統吉布蘭.拉卡布明.拉卡自願辭職,原因是他參選2024年總統大選時使用的教育文件受到質疑。這封公開信日期為2026年10月19日,收件人是總統普拉伯沃.蘇比安托及吉布蘭的父親、前總統佐科.維多多。
目錄
印尼教授論壇(Forum Guru Besar Indonesia)將這項呼籲與憲法法院第01/PHPU.PRES-XXIV/2026號案件連結;法院於10月6日宣讀裁決。教授們主張,儘管吉布蘭未被取消資格,案件中提出的質疑仍涉及倫理責任。
哈山努丁大學教授伊德魯斯.帕圖魯西表示,這封信由13名學者發起,並由教授代表更廣泛的150人團體簽署。瑞亞斯.拉西德教授也被列為發起人。兩人都來自南蘇拉威西省。
這封信的標題意為《捍衛憲法尊嚴、國家倫理與國家領導正當性》。信件的核心訴求是自願離職。伊德魯斯表示,發起人不清楚這項呼籲是否會促使印尼國會(DPR)採取行動;任何彈劾程序都須另循憲法規定進行。
教授們認為法院認定了什麼
論壇的主張核心,在於其對憲法法院論述的解讀。根據公開信,法院並未認定有具說服力的證據,足以證明吉布蘭登記參選時所持的外國教育文件,有效且相當於印尼高中學歷。
教授們也承認,法院並未裁定取消其資格;他們認為,這是受限於當事人適格及程序限制。當事人適格是指某人是否有權向法院提起特定案件;程序限制則規範法院可以如何及何時審理爭議。
論壇主張,即使案件最終未導致公職人員去職,官員仍應回應有關誠信、公共責任與任職資格的質疑。因此,這項呼籲是要求吉布蘭自行作出政治決定,而非等待強制去職程序。
哈山努丁大學教授、公開信發起人之一伊德魯斯.帕圖魯西,直接表達這項訴求:
我們呼籲吉布蘭自願辭職。
他呼籲吉布蘭自願辭職。教授們將這項訴求視為對政府最高層應有標準的考驗,尤其當公眾信任取決於候選人所提交文件是否準確時。
案件核心的教育規定
前法律與人權部副部長丹尼.因德拉亞納及另外11名聲請人提出這起選舉爭議。被聲請方為選舉委員會(KPU);選舉監督機構(Bawaslu)及「吉布蘭08群島民兵協會」(Perkumpulan Militan Gibran 08 Nusantara)則是相關方。
聲請人援引《2017年第7號選舉法》第169(r)條,該條規定總統與副總統候選人的最低教育程度為高中或同等學歷。他們主張,候選人在登記參選及候選人組合獲核准時,都必須依法符合這項要求。
他們也對KPU《2023年第19號規章》第18條第3項提出質疑。該項規定允許持有高等教育完成證明的候選人,不必另外提交外國高中或同等學歷的畢業證明。
對不熟悉學歷認定制度的讀者而言,爭議在於如何在印尼學制中承認海外取得的學歷。就讀證明、畢業證書,以及官方認定教育程度相當的文件,各自回答不同的行政問題。聲請人質疑,吉布蘭登記時獲接受的文件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這起爭議也提到印尼教育部2019年一份關於吉布蘭在澳洲UTS Insearch就讀情況的聲明。聲明指出,他已完成12年級課程,具備相當於印尼職業高中畢業生的知識。批評者質疑,作出這項認定所依據的文件是否充分。
聲請人要求法院採取的措施
丹尼等聲請人要求法院採取的救濟措施,遠超過對教育資格規定作出宣告。他們要求憲法法院取消吉布蘭的候選資格,並撤銷規範其參選及當選的KPU決定。
遭質疑的決定包括:核准總統候選人組合的2023年第1632號KPU決定、分配候選人組合選票號碼的2023年第1644號決定、公布全國選舉結果的2024年第360號決定,以及宣布當選總統組合的2024年第504號決定。他們要求這些決定在適用於吉布蘭的範圍內予以撤銷。
聲請人也要求取消吉布蘭的副總統就職儀式。他們要求法院命令人民協商會議(MPR)在裁決作出後60天內,從總統提出的兩名人選中選出替代人選,並援引憲法第8條第2項。
60天期限是聲請人要求的救濟措施之一。吉布蘭並未被取消資格,因此這項替代人選選舉時程並未成為實際安排。教授們之後改以公開信,持續要求他辭職。
爭議發展經過
法院程序、網路討論及教授們的呼籲,在數週內接連發生。先後順序很重要,因為目前流傳的社群媒體數據是在10月19日公開信發出前蒐集的。
- 2026年9月21日:法院舉行初步聽證,聲請人陳述主張並提出救濟請求。
- 10月6日:憲法法院開始宣讀第01/PHPU.PRES-XXIV/2026號案件裁決,由首席大法官蘇哈托約在雅加達主持。
- 10月6日至13日:Drone Emprit分析網路上對教育爭議及要求吉布蘭下台的討論。
- 10月19日:教授們在公開信上署日期,呼籲吉布蘭自願辭職。
- 10月21日:印尼民主鬥爭黨(PDIP)秘書長哈斯托.克里斯蒂揚托呼籲總統及國會各黨聽取這項訴求。政治觀察家穆罕默德.阿斯拉特拉也評估了其可能影響。
這段發展顯示,一起法院爭議如何演變成更廣泛的公職倫理討論。法院裁決後,教授們透過公開信提出有組織的學界呼籲;政黨人士與公民團體申訴者則採取各自的回應方式。
PDIP呼籲政治領袖回應
印尼民主鬥爭黨(PDIP)證實,中央領導層已收到教授們的公開信。秘書長哈斯托.克里斯蒂揚托呼籲普拉伯沃及在國會(DPR)有席次的政黨聽取學者的訴求。
哈斯托於10月21日在南雅加達的PDIP人民學校發言。他指控參與吉布蘭參選的人罔顧規範、誠信與表率責任,並主張最低資格要求是在政治權力介入下被強行通過。
他的發言讓這項呼籲進入政黨政治的討論,但並未提出國會後續行動的時程。伊德魯斯也表示,學者們無法確定他們的倡議是否會進入國會程序。
政治觀察家穆罕默德.阿斯拉特拉形容,這封信是關注民主倫理的知識分子所作的介入。他表示,這項倡議的影響力取決於論述品質、事實準確性,以及任何訴求是否具備憲法依據。
阿斯拉特拉指出,可能出現三種發展:引發更廣泛的公共討論、政府或副總統作出說明,或在其他公眾人物與公民團體加入後形成更大的政治壓力。他也區分了向公職人員施壓,與正式終止任期所需的程序。
警方就學歷認定文件詢問申訴人
印尼國家警察刑事調查局(Bareskrim)也已詢問提出申訴的人士。申訴內容指控有人偽造文件,認定吉布蘭的教育程度相當於印尼學歷。這份文件常以印尼文縮寫suket稱之,意為證明書或官方函件。
調查人員先後詢問申訴人薩姆蘇丁及里亞迪。里亞迪表示,調查人員就申訴內容、提出申訴的原因,以及是否有其他利益介入等問題,詢問了約15題。
里亞迪否認自己的申訴背後有政治利益。他表示,提出申訴是出於對印尼及教育倫理的關切,並呼籲警方專業處理此事。
目前所述的警方行動,是就相關指控詢問申訴人。相關報導並未提及警方已作出起訴決定,或完成對涉嫌偽造文件的調查並公布結論。對當事人而言,接下來具體的進展將是官方決定調查人員打算如何處理此案。
未來候選人規則的兩種主張
人民協商代表會議第二委員會(DPR Commission II)成員、戈爾卡黨政治人物艾哈邁德.多利.庫爾尼亞呼籲國會議員與政府訂定更嚴格且明確的總統教育資格要求。他希望《選舉法》明文規定如何查核在印尼及海外取得的學歷。
多利主張應保留教育資格要求,並可進一步提高門檻。他認為,立法訂出更詳細的規定,可讓KPU有更明確的依據制定技術規則及審查候選人文件,減少資格要求適用方式的爭議。
前憲法法院法官吉姆利.阿西迪基提出不同做法:取消文憑要求,並向選民清楚揭露各候選人的教育背景。依照他的提案,選民將自行判斷候選人的教育背景是否適合其擔任公職。
兩項提案將以不同方式改變KPU的職責。多利主張提高資格審查標準,候選人須通過審查才能參選;吉姆利則主張公開資訊,由選民在投票時作出判斷。兩者都著眼於未來選舉規則;當前爭議則涉及2024年選舉中獲接受的文件。
這場辯論也重新聚焦憲法法院第90/PUU-XXI/2023號裁決,該案涉及候選人年齡限制。裁決為未滿40歲、曾擔任民選地方公職的人士開闢參選途徑。吉布蘭參選時36歲。教育資格案則涉及另一項候選人資格規定。
網路數據呈現的情況
Drone Emprit分析了10月6日至13日X、Facebook、Instagram、YouTube、TikTok及Threads上的59,615則提及,以及網路媒體上的9,771則相關提及。其對X平台討論的分類顯示,支持質疑吉布蘭或要求他下台的聲量,多於反對聲量。
X平台的數據包括24,351則被歸類為正面支持質疑或要求下台的提及、5,706則負面提及,以及4,400則中性提及。公布的占比分別為70.7%、16.6%及12.8%。以24,351則及5,706則計算,支持聲量約為負面聲量的4.3倍。
正面類別包括要求自願辭職、批評吉布蘭參選資格據稱有瑕疵,以及要求國會監督。負面類別則包括為教育部學歷認定文件辯護,以及指控這場爭議是出於政治敵意。
這些百分比反映的是蒐集期間X平台上經分類的提及內容,並非印尼選民民意調查。數據蒐集在教授們於10月19日為公開信署名前六天結束,因此呈現的是法院案件引發的較早一波討論。
吉布蘭接下來面臨的政治考驗,是是否回應教授們對其登記文件提出的具體疑問。值得關注的近期發展,包括吉布蘭辦公室或總統府作出回應、國會採取明確行動,或警方發布消息。目前相關報導尚未公布任何一項行動的日期。
重點摘要
- 代表150名教授的論壇在2026年10月19日的公開信中,呼籲吉布蘭自願辭職。
- 這項呼籲的對象是總統普拉伯沃.蘇比安托及前總統佐科.維多多。
- 教授們根據對憲法法院教育資格案件的解讀,提出倫理層面的主張。
- 吉布蘭未被取消資格,聲請人要求選出替代人選的時程也未生效。
- PDIP呼籲政治領袖聽取訴求;警方則就涉嫌偽造文件一事詢問申訴人。
- 國會議員及一名前憲法法院法官,對未來教育資格規定提出不同主張。
- Drone Emprit引用的X平台數據涵蓋10月6日至13日,早於教授們發出公開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