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憲法改革引發朝野分歧:誰有權推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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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gladesh's Constitution Overhaul Splits Government and Opposition Over Who Can Deliver Reform

公投授權遇上權力之爭

孟加拉政府正透過國會委員會推動修憲,但反對黨堅持,必須由另一個改革議會落實改革;在2026年2月12日的公投中,近69%的有效票支持改革。這場分歧如今可能使反對黨被排除在塑造國家治理規則的程序之外。

目錄
  1. 公投授權遇上權力之爭
  2. 爭議如何形成
  3. 國會還是憲法改革議會?
  4. 為何2024年8月的意義如此重要
  5. 學生陣營對參與方式看法分歧
  6. 第二院將由誰組成?
  7. 更自由的投票與中立的選舉管理
  8. 主要政黨之外的參與
  9. 誰來監督新設機構?
  10. 政府持續推進,反對黨動員施壓
  11. 重點整理

11月3日,國會特別委員會與學生代表會面,討論總理權力、緊急狀態條款、教育、醫療保健及《七月國家憲章》。同日,與國民公民黨(National Citizen Party)有關聯的學生組織「民族學生力量」(Jatiya Chhatra Shakti)領袖拒絕接受該委員會,要求改為召集憲法改革議會。

孟加拉民族主義黨(BNP)政府表示,國會應依據第142條修憲。由伊斯蘭大會黨(Jamaat-e-Islami)領導的聯盟則表示,公投核准的是另一條路徑:由民選議員依據2025年發布的《七月國家憲章》實施命令,以憲法改革議會成員身分推動改革。

委員會成員扎伊努爾・阿貝丁表示,委員會將設法在2026年12月前完成工作,並於2027年1月向國會提出法案。這些是預定目標,並非已確認的通過時程。委員會保留五個席次給反對黨,但反對黨拒絕加入、退出國會程序,也沒有提交人選名單。

這場爭議的實際影響不只涉及國會程序。討論中的改革將影響選舉管理方式、議員能否自由投票、法官任命方式,以及教育和醫療保健是否成為基本權利。雙方都承諾推動改革,卻對有權落實改革的機構各持己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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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如何形成

改革行動源自2024年8月5日推翻謝赫・哈西娜政府的起義。在後續的臨時政府時期,多數政黨就《七月國家憲章》達成共識,這份憲章旨在引導孟加拉的民主轉型。

以下重要節點顯示,政治協議如何演變為一場關於憲法權限的爭議:

  • 2024年8月5日:起義後,哈西娜政府垮台,民眾要求進行重大憲法改革。
  • 2025年10月17日:臨時政府在多數政黨同意下,採納《七月國家憲章》。
  • 2025年11月:總統穆罕默德・沙哈布丁發布《七月國家憲章(憲法改革)實施命令》,之後又發布公投條例。
  • 2026年2月12日:公投與第13屆國會選舉同日舉行,近69%的選民投票支持改革。
  • 2026年7月13日:國會成立由12名成員組成的特別委員會,由內政部長薩拉赫丁・艾哈邁德主持,負責提出修憲建議。
  • 2026年10月31日:由伊斯蘭大會黨領導的11黨聯盟舉行從達卡到庫爾納的遊行,要求落實公投結果。
  • 2026年11月3日:委員會諮詢學生組織,其他學生領袖則公開否定委員會的權限。

實施命令要求民選議員另行宣誓,成為改革議會成員。贏得壓倒性國會多數的BNP議員只宣誓就任國會議員;伊斯蘭大會黨聯盟的成員則兩種宣誓都完成。不同選擇使程序爭議演變為具體的體制分裂。

國會還是憲法改革議會?

BNP表示,將落實《七月憲章》,但會擱置其已記錄異議的事項。該黨偏好的做法是將改革納入現行憲法架構:由國會委員會提出修憲建議,再由國會依據第142條審議法案。

國會秘書處對11月3日會議的說明,闡述了政府的法律理據。說明指出,憲章提到改革須透過修憲進行。因此,政府將委員會視為履行憲章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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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黨更重視實施命令與公投結果。他們認為,選民同時核准了憲法改革內容,以及推動改革的指定程序。對他們而言,以修憲委員會取代改革議會,等於改變了民意授權的重要部分。

最高法院律師伊姆蘭・A・西迪基主張,實施命令明確要求在公投結果有利時成立改革議會。他認為成立該議會是法律與政治上的義務。律師曼齊爾・穆爾希德則質疑這項主張的法律基礎,表示第93條並未授權總統發布可變更或修正憲法的命令。

最高法院律師卡齊・扎赫德・伊克巴爾認為,核心分歧在於程序;雙方對恢復選舉看守政府、修改第70條及建立兩院制立法機關等事項已有廣泛共識。不過,他認為,在現行憲法架構之外運作的改革議會,在法律上容易受到質疑。

為何2024年8月的意義如此重要

憲法律師對於起義是否打破舊憲政秩序,或該秩序是否在轉型期間延續,意見不一。他們的判斷影響其認定哪個機構有權重塑國家體制。

憲法律師沙里夫・布伊揚主張,政府以暴力對付人民時,主權便直接回到人民手中。他將其後形成的權力稱為「革命憲政主義」:意指在原有政治協議瓦解後,人民起義可以為政府創造新的權力基礎。

因此,布伊揚認為,臨時政府的正當性來自人民的革命授權,而非最高法院上訴庭依據第106條提出的諮詢意見。教授兼作家薩利穆拉・汗也主張,舊憲法在8月5日後已停止運作,其後只是沿用1972年憲法中必要的部分來治理國家。

穆爾希德持相反看法。他表示,起義後行政工作、國家決策與命令仍持續運作,這支持憲政延續的觀點。他援引涉及第五修正案訴訟中對既成過往行為的處理方式。這些彼此競爭的法律見解,正是政治爭議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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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陣營對參與方式看法分歧

學生組織參與了爭論雙方。反歧視學生運動(Anti-Discrimination Student Movement)及其他團體的代表,出席11月3日在國會舉行的委員會會議;會議由薩拉赫丁・艾哈邁德主持。

討論內容包括將教育與醫療列為基本權利、保護婦女與兒童、維護憲法機構獨立性,以及為參與七月起義者提供法律保障。將教育與醫療保健列為基本權利,會提升其憲法地位,但實際義務及救濟途徑仍取決於最終條文內容。

民族學生力量主席阿布・巴克爾・馬祖姆德爾及秘書長塔赫米德・穆達西爾・喬杜里當天發表聯合聲明,拒絕接受委員會。他們援引選舉委員會修訂後的公報指出,公投中有超過4,720萬人投下贊成票,並主張這些選民支持由改革議會推動改革。

該組織提出三項要求:廢除特別委員會,不得依其建議提出法案;立即召集憲法改革議會;並由該議會完成憲章所列的憲法改革。其立場顯示,單靠諮詢並未化解衝突,部分團體根本不承認委員會有權主持討論。

第二院將由誰組成?

上議院提案顯示,改革的實質內容與程序同樣存在分歧。兩院制立法機關由下議院與上議院分擔國會職能,但實際影響取決於議員的產生方式,以及兩院各自擁有哪些權力。

薩利穆拉・汗支持由選民直接選出上議院議員,孟加拉64個縣各選出兩人。他的提案將設置128個席次。他反對依政黨得票率透過政黨提名分配席次,警告這可能助長提名買賣。

汗主張,彈劾總統及高等法院法官的專屬權力應交由上議院行使。布伊揚則支持比例代表制,讓獲得相當民意支持、但在下議院席次很少或沒有席次的政黨,能依得票比例取得代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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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伊揚提議,上議院可以提出反對意見並將法案退回下議院重審,而非直接否決。穆爾希德反對設立上議院,認為一個非民選機構若能推翻民選議員的決定,將違背人民主權,也會增加不必要的公共支出。這些不同提案將形成截然不同的政府制衡機制。

更自由的投票與中立的選舉管理

第70條也是改革焦點之一,因為該條限制議員投票反對所屬政黨。放寬限制,可能讓民意代表得以反對政府提案,而不會自動面臨失去席次的風險。

布伊揚支持議員在非財政法案與不信任動議上享有自主投票權;不信任動議用來檢驗政府是否仍獲得國會支持。他也表示,要有效行使這項自由,政治文化必須改變。

最高法院律師沙赫丁・馬利克警告,放寬議員違背黨意投票的限制,可能使議員受到大型企業與商業利益集團施壓或收買。因此,改革既關乎加強國會監督,也涉及防止政治影響力遭到收買的保障措施。

選舉管理則帶來另一項制度設計難題。穆爾希德支持依據舊第58C條架構恢復無黨派看守政府。他反對由國會議長負責,因為議長通常出身政黨。布伊揚則支持由政府與反對黨協商;若無法達成共識,便由退休首席大法官接手負責。

穆爾希德也支持限制任何人最多擔任兩屆總理。對於反貪污委員會及國家人權委員會等機構,他主張由退休法官或非政黨政治人士出任,而非政治領袖。

主要政黨之外的參與

律師兼人權倡議者薩拉・海珊在11月3日於最高法院禮堂舉行的憲法日研討會上,呼籲以包容方式進行修憲與憲法起草工作。她特別呼籲讓女性參與討論及文本擬定。

最高法院律師公會主席A. M. Mahbub Uddin Khokon在同一場研討會上表示,憲法改革不應只由宗教思想主導。他呼籲制定一部服務所有人的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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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發言將參與議題延伸至更廣泛的範圍,不再只限於國會反對黨是否接受委員會保留的五個席次。婦女及其他公民都將生活在新規則之下,包括涉及權利、公共機構與政治代表性的條文。

特別委員會受命徵詢政黨、憲法專家、律師、教師、七月起義參與者及其他利害關係人的意見。委員會10月13日與學者舉行的會議,討論看守政府、司法獨立、國家原則與修憲程序。諮詢範圍有多廣,以及負責諮詢的機構是否具備權限,仍是兩個不同的爭議點。

誰來監督新設機構?

馬利克主張,增加憲法條文並不會自動帶來正義、發展或問責政府。孟加拉憲法已有153條,但他認為公共生活中的問責仍有重大缺失。

最高法院律師馬利克以一句話表達他的憂慮:

良法不會自動讓國家變好。

汗同樣關注權力的運作方式。他主張,在H. M. 艾爾沙德的總統制及哈西娜的議會制下,都曾出現威權統治,因為國家仍由少數人掌控。他支持在新制定的民主憲法中,將立法機關置於核心地位。

司法權也引發另一場分歧。穆爾希德支持保留最高法院審查憲法變更、維護憲法基本特性的權力。汗則批評司法權力過度擴張,並提議任命高等司法機關法官前,必須通過孟加拉語能力測驗。

伊克巴爾針對無法直接透過法院強制執行的憲法國家政策原則,提出具體的報告機制。他提議政府在年度國家預算提出前,必須向國會提交詳細的年度進展報告,讓議員定期檢視政府實際採取的措施。

政府持續推進,反對黨動員施壓

薩拉赫丁・艾哈邁德在委員會10月13日會議後表示,即使沒有反對黨參與,修憲工作仍將繼續。他稱,落實《七月憲章》是全國的期待,也是政府承諾,不能無限期拖延。

伊斯蘭大會黨領袖兼反對黨領袖沙菲庫爾・拉赫曼在10月31日從達卡到庫爾納的遊行中承諾,將繼續動員。聯盟協調人A. H. M. Hamidur Rahman Azad表示,反對黨將繼續在國會與街頭推動行動,堅持落實公投結果及48項改革議題。

扎伊努爾・阿貝丁表示,委員會希望避免單方面行動,並會檢視各方意見,再向國會提交綜合報告。西迪基與伊克巴爾都呼籲反對黨留在程序中、提出異議並爭取修改。他們的憂慮很實際:反對黨缺席,將使執政黨更能掌控建議內容。

重點整理

  • 2026年2月12日公投中,近69%的有效票支持憲法改革。
  • BNP主張依據第142條由國會修憲;伊斯蘭大會黨聯盟要求成立憲法改革議會。
  • 反對黨未填補委員會保留的五個席次。
  • 爭議涵蓋上議院、議員投票自由、選舉管理、司法權力及公民權利。
  • 11月3日憲法日研討會的主要訴求包括女性參與,以及制定一部服務所有公民的憲法。
  • 委員會目標是在2026年12月前完成工作,並於2027年1月尋求提出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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