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專法維護公共利益
中國於2026年11月6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公益訴訟法》,為檢察官提起訴訟、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建立專門法律框架。該法將於2027年1月1日施行。
該法由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共53條,分為六章,涵蓋總則、管轄、案件線索與調查、提起訴訟、審理、執行及附則。
這項立法為一套始於2015年試點、並於2017年擴大至全國實施的制度提供獨立法定框架。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的官方數據,2015年7月至2025年9月,檢察機關辦理公益訴訟案件逾122萬件。
這部法律所處理的是影響超出個人範圍的問題,包括環境受損、食品安全、兒童保護不力,以及無障礙環境不足等。法律訂定檢察官調查此類問題、要求採取補救措施及提起訴訟的規則。
公益訴訟的意義
公益訴訟處理的是損害社區或社會共同利益的問題。一般訴訟可能是為某個人的傷害尋求賠償;公益訴訟則可針對影響許多人的問題尋求處理,包括未自行提出訴訟的人所受的影響。
中國的檢察機關,也就是檢察官履行職務的機構,可提起行政公益訴訟和民事公益訴訟。行政公益訴訟關注政府機關是否依法履行職責;民事公益訴訟則透過民事司法程序處理損害公共利益的行為。
這部法律明定兩類訴訟涵蓋的領域、檢察建議的內容與程序,以及本法與其他法律的銜接方式。這些銜接規定很重要,因為檢察機關、法院、行政機關和其他具備資格的組織,在同一案件中各有不同職責。
先行糾正問題,再提起訴訟
檢察機關通常會先設法在提起訴訟前解決公共利益問題。主要工具之一是檢察建議,也就是正式建議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責並處理問題。
最高人民檢察院在11月2日的說明中表示,2015年7月至2025年9月,檢察機關向行政機關提出逾86.8萬件檢察建議,整改回應率達98.5%。
這種做法使訴訟前的階段格外重要。收到檢察建議的機關有機會在爭議進入法院前採取補救措施。新法明文規範檢察建議的內容與程序,將這項廣泛採行的做法納入專門法律框架。
相關數據也顯示,法院外的工作規模龐大:檢察機關辦理逾122萬件案件期間,共提出逾86.8萬件檢察建議。對受公共利益問題影響的居民而言,可透過這項程序開始採取補救措施,不必等到法院判決。
無障礙與文化遺產納入最終審議
立法過程中,立法委員擴大了草案的保障範圍。2026年6月的二次審議增列對老年人、身心障礙者及其他群體的保障;11月2日提出的三次審議稿則明確納入無障礙環境建設。
無障礙是指讓不同身體或其他需求的人都能使用場所與服務。將無障礙列為公益訴訟領域之一,可明確授權檢察官處理影響特定使用者群體的缺失,而非將每一道障礙都僅視為個別糾紛。
全國人大代表戴吟、張榮華等人曾建議增列無障礙相關規定。三次審議稿也將另一領域的表述,從「文物和其他文化遺產保護」改為範圍更廣的「文化遺產保護」。
11月審議期間所述的具體條文,屬於三次審議稿。通過公告確認了法律的通過、結構及主要內容,但未逐條公布最終條文。
民事案件應由誰提起?
三次審議稿也處理了其他機關或組織已依法享有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權利的情況。檢察機關在自行提起訴訟前,須發布公告或以其他方式督促具備資格的機關或組織提起訴訟。
這項程序讓法律已授權的機構有機會採取行動,也明定檢察官自行提起訴訟前的角色;當多個機構可能參與時,行動順序因此更為明確。
全國人大代表史家倫、王立峰曾建議為公告程序增設例外。提交三次審議的版本則規定,可透過公告或其他方式督促具備資格的機構提起訴訟。
同一草案也釐清初審裁判的法律效力生效時點:被告未在法定期間內上訴,且檢察機關未在期限內提出抗訴時。檢察抗訴是對法院裁判提出的正式異議。時點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決定初審判決或裁定何時發生法律效力。
法律如何銜接環境保護規定
環境保護是中國檢察公益訴訟制度最早涵蓋的領域之一。新法是在《生態環境法典》施行的同時制定;該法典於2026年8月生效。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黃海華在最後一次審議前說明,草案銜接了這兩套法律框架,並將生態環境列為行政公益訴訟和民事公益訴訟都適用的領域。
黃海華表示,草案詳細規定行政訴訟前提出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履職的做法,也處理民事訴訟前的程序、起訴期限、檢察官可向法院提出的訴訟請求,以及舉證責任。
這些都是案件處理中的實務環節。起訴期限決定檢察官可在多長時間內提起訴訟;訴訟請求明確指出向法院尋求何種處置;舉證規則則決定哪一方須以事實支持主張。這些規定共同引導環境問題從調查進入裁判,並確保裁判得以執行。
修法過程納入公眾意見
草案於二次審議後,在2026年6月26日至7月25日公開徵求意見。徵詢期間,全國人大網站收到758人次提交的2,482條意見。
立法機關也透過全國人大代表工作平台徵求意見,並邀請部分代表參與座談。建議內容涉及訴訟涵蓋領域、案件進入法院前的程序,以及裁判後續執行情況的監督。
民眾建議採用範圍更廣的「文化遺產保護」一詞,並增列檢察機關對執行活動進行監督的規定。執行是將判決付諸實踐的階段,因此相關規則會影響勝訴案件能否落實所要求的行動。
黃海華在10月30日的說明會上指出,修法主要涉及四個方面:適用案件範圍、管轄與審理程序、民事訴訟前的程序,以及對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工作的監督。他表示,立法旨在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同時規範檢察活動並保障訴訟參與者的合法權益。
從試點計畫到全國性法律
中國的公益訴訟制度在十餘年間逐步發展,之後才有這部專法。制度職責涵蓋範圍從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擴及兒童保護、職場安全、資料隱私及打擊電信詐騙等領域。
立法時程匯集了這些實務經驗、公眾諮詢與多輪審議:
- 2015年:檢察公益訴訟開始試點。
- 2017年:制度推廣至全國實施。
- 2026年6月:立法委員進行草案二次審議。
- 2026年6月26日至7月25日:草案公開徵求意見。
- 2026年8月:《生態環境法典》生效。
- 2026年11月2日:三次審議稿提交常務委員會審議。
- 2026年11月6日:常務委員會通過法律。
- 2027年1月1日:法律生效。
檢察機關、法院及行政機關如今已有新框架的明確施行日期。這部法律的核心任務,是為公益訴訟各階段訂定更清楚的規則,從發現損害、蒐集證據,到尋求補救、取得判決並付諸執行。
重點整理
- 中國於2026年11月6日通過《檢察公益訴訟法》,將於2027年1月1日生效。
- 該法共53條、分為六章,涵蓋行政公益訴訟和民事公益訴訟。
- 2015年7月至2025年9月,檢察機關辦理逾122萬件公益訴訟案件。
- 同一期間,檢察機關向行政機關提出逾86.8萬件檢察建議,整改回應率據報達98.5%。
- 三次審議稿涉及無障礙、文化遺產、民事程序、法院裁判及與環境保護立法的銜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