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已繳清、法院已下令,移送暫緩
馬來西亞總檢察署於 2026 年 11 月 6 日要求暫緩將納吉拉薩克移送居家服刑。此前,他所屬政黨已繳清 5,000 萬令吉罰款,吉隆坡高等法院也下令將他釋放,改在住所服刑至 2028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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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爭議的關鍵,在於繳清罰款是否代表這名前首相在 SRC 國際公司貪污案中的刑期仍須在家服完,或是依法已經執行完畢。答案也將影響他在另一宗一馬發展公司(1MDB)案件中所判處的 15 年徒刑何時開始執行。
納吉的律師隨後證實,他仍在加影監獄服刑。此前有目擊者描述,他曾乘坐銀色轎車,在車隊陪同下駛離監獄園區。總檢察署表示,在釐清法律問題前,他應留在目前的羈押地點。
移送所需的多項準備工作已經完成。巫統(UMNO,馬來民族統一機構)表示,已透過民眾募款繳清罰款。納吉位於吉隆坡的住所也已被公告為監獄,涵蓋這處面積 4,559 平方公尺地產上的所有建築物。
暫緩移送的決定立即引來納吉律師及巫統領袖反對,他們表示,居家服刑的條件已經具備。這也延後了交通部長陸兆福所說、將促使他辭去內閣職務的時刻。
現年 73 歲的納吉於 2009 年至 2018 年擔任馬來西亞首相,始終否認有不法行為。他因涉及 SRC 國際公司 4,200 萬令吉資金的案件被定罪,自 2022 年 8 月 23 日起入獄服刑。
特赦令措辭為何重要
總檢察署指出,蘇丹依布拉欣國王於 2026 年 9 月 18 日頒布的有條件特赦令,可能有兩種解讀。該命令允許納吉在符合相關條件並繳清 5,000 萬令吉罰款後,改在家中服完剩餘刑期,至 2028 年 8 月 23 日為止。
第一種解讀是,繳款只代表清償罰款。納吉在 SRC 國際公司案件中的監禁刑期仍會持續至 2028 年 8 月 23 日,只是服刑地點改為其住所。
總檢察署在聲明中說明這種解讀:
依此解讀,居家服刑是服完剩餘監禁刑期的替代方式或地點,而非終止監禁刑期。
第二種解讀則是,繳清罰款後,特赦令即全面生效,SRC 國際公司案件中的整體刑罰,包括監禁刑期,也隨之終止。
高等法院於 11 月 6 日作出的「繳清罰款後釋放令」也引發相關疑問。總檢察署表示,該命令一方面要求立即釋放納吉,另一方面又指明他須在家中服完剩餘刑期,直至 2028 年 8 月 23 日。當局必須釐清兩項指示如何並行。
總檢察署表示,暫緩移送是為確保王室敕令及法院命令獲得正確執行。該署將在審視並釐清問題後採取進一步行動,但未公布完成日期或法院聆訊安排。
另一項刑期讓裁定影響重大
納吉在 1MDB 案中的另一項刑期,預定於 SRC 國際公司案件刑期結束後開始執行。因此,如何認定刑期已經執行完畢,攸關他目前的羈押安排。
他在另一宗貪污與洗錢案件中,於 2025 年 12 月被判處 15 年徒刑,目前正對判決提出上訴。該案也判處他 114 億令吉罰款。
總檢察署援引法院命令指出,1MDB 案的刑期須接續 SRC 國際公司案件的刑期執行。該署也提到,高等法院於 2026 年 10 月 14 日駁回暫停執行 1MDB 案刑期的申請。
若 SRC 案刑期持續至 2028 年 8 月,後續刑期便依此時程接續執行。若依法認定繳清罰款即代表 SRC 案刑期目前已經執行完畢,當局就必須釐清這對 1MDB 案刑期的起算有何影響。這也是爭議不只關乎納吉將在哪裡服刑的原因。
納吉的法律團隊立場不同。Shafee & Co 表示,另一宗 1MDB 案的訴訟程序,不影響當局在 SRC 國際公司案件中執行王室特赦的義務。該律師事務所說,特赦令效力的相關疑問應由高等法院裁定。
律師質疑暫緩移送的權限
Shafee & Co 敦促監獄局長立即完成納吉的移送,並要求總檢察署撤回聲明。該律師事務所主張,總檢察署無權暫停國王行使特赦權。
納吉的律師在聲明中表明立場:
總檢察長無權阻止王室行使特赦權。
律師表示,5,000 萬令吉已全數繳交至吉隆坡高等法院,法院隨後向加影監獄相關官員發出加蓋封印的命令。律師法漢沙菲證實,罰款繳清後,法院已發出命令。
Shafee & Co 也質疑處理時程。該律師事務所表示,9 月公布的消息已將繳款列為居家服刑的條件,但總檢察署直到七週後才提出對特赦令解讀的疑慮。
律師表示,總檢察長曾出席向國王提供建議的特赦委員會會議,若有疑慮,本應在會中提出。他們主張,任何未解決的爭議都應交由法官處理,而非以此為由讓納吉繼續留在加影監獄。
納吉住所已公告為監獄
內政部長賽夫丁納蘇申依據《1995 年監獄法》第 3 條,將納吉位於 Taman Duta、Jalan Langgak Duta 11 號的住所公告為監獄。相關公告於 11 月 6 日刊登在聯邦政府公報。
公告範圍涵蓋所有建築物及 4,559 平方公尺土地,所列用途為羈押依法拘禁的人士。
納吉的律師表示,這代表預定的移送將是在兩處依法指定的監獄之間轉移。Shafee & Co 如此描述這項安排:
將當事人移送至該處,不會使他脫離合法羈押,而是將他從一處刊登於政府公報的監獄,移至另一處同樣刊登於政府公報的監獄。
這項公告為預定的居家羈押提供了法律上的地點。實際執行規定則是另一項爭論焦點。據稱,計畫中的安排要求納吉在監獄局監督下單獨服刑,並限制家人探視。
土團黨主席、前首相兼前內政部長慕尤丁呼籲政府及內政部說明相關規章與程序。他詢問,相關限制是否會與一般監獄的規定相似。
慕尤丁表示,如有制定新法的必要,應交由國會處理:
如果目前還沒有規範居家服刑的法律,現行規章是什麼?如果需要特別立法,就應草擬法案並提交國會。
巫統質疑為何繳款後才提出疑慮
巫統表示,已於 11 月 6 日上午在吉隆坡高等法院完成繳納罰款的程序。納吉特別事務官阿末魯菲阿茲哈於上午 11 時 30 分到法院辦理行政手續。
該黨透過公開募款籌得 5,000 萬令吉,約合 1,230 萬美元。之後,巫統宣布關閉「納吉拉薩克團結基金」專戶,表示此項用途已不再需要民眾捐款。
巫統資訊主任兼馬來西亞法律及體制改革部長阿莎麗娜奧斯曼賽益詢問,總檢察署何時發現相關疑慮,以及為何要等到款項入帳、法院發出命令後才提出。
阿莎麗娜以黨職身分發言,要求說明暫緩執行的法律依據:
巫統尊重總檢察長作為政府首席法律顧問的立場。該黨敦促總檢察署立即說明暫緩執行居家服刑的法律依據。
巫統秘書長阿斯拉夫瓦吉迪杜蘇基也表示反對。他說,國王透過聯邦直轄區特赦委員會訂下條件,而這些條件均已達成。在他看來,延後執行等同不尊重王室命令。
總檢察署則重申,其目的在於正確執行敕令及相關法院命令,而非質疑或推翻國王的決定。
納吉家人原已準備迎接他返家
納吉的女兒諾莉雅娜娜吉瓦表示,家人原本預期他會在 11 月 6 日返家,並已準備迎接。她說,罰款於中午前後繳清後,家人收到法院簽發的居家服刑命令。
諾莉雅娜表示,該命令已送交加影監獄,家人原以為獄方會將納吉送回家。據她所述,原先預計抵達時間從下午 5 時改為晚上 8 時 30 分。
她說,家人約於下午 2 時得知內政部正尋求暫緩移送,但仍繼續等待,因為他們相信法院命令已足以執行。總檢察署隨後發布聲明,要求暫緩移送。
諾莉雅娜感謝團結基金的捐款者,並質疑為何在收款前未告知任何其他條件。她表示,法律論辯將交由納吉的律師處理。
對家人而言,原本以為納吉當天會回家,最後卻以其法律團隊證實他仍留在加影監獄作結。
陸兆福將離開內閣與居家服刑掛鉤
交通部長陸兆福表示,納吉開始在家中服刑後,他便會辭職。陸兆福領導的民主行動黨是首相安華所領導的執政聯盟「希望聯盟」成員。
陸兆福於 9 月首次宣布因抗議有條件特赦而離開內閣。他後來表示,安華曾要求他暫時留任,直到居家服刑開始。
陸兆福於 11 月 6 日說明辭職的觸發時點:
(納吉)一踏進家門,我就會辭職。
陸兆福表示,這項立場反映黨的決定。他說,民主行動黨尊重國王的憲法權力,但反對讓一名涉及損害馬來西亞經濟與聲譽醜聞的人居家服刑。
陸兆福也表示,他已與內閣及部會官員會面,處理行政事務並準備交接。他說,東海岸鐵路計畫及新山—新加坡捷運系統將按計畫啟動;他也會繼續以國會議員身分貢獻心力。
納吉如何走到今天
納吉目前的羈押始於 SRC 國際公司案件,該案涉及 4,200 萬令吉資金,並以濫用職權、刑事失信及洗錢罪名將他定罪。他最初被判處 12 年徒刑及 2 億 1,000 萬令吉罰款。
以下重要日期呈現該刑期如何演變成目前的爭議:
- 2020 年 7 月:納吉在 SRC 國際公司案件中被判處 12 年徒刑。
- 2022 年 8 月 23 日:聯邦法院維持定罪後,他開始服刑。
- 2024 年 1 月:王室特赦將刑期減至 6 年,罰款降至 5,000 萬令吉。
- 2025 年 12 月:他在 1MDB 案中另被判處 15 年徒刑,目前正提出上訴。
- 2026 年 9 月 18 日:蘇丹依布拉欣國王頒布有條件特赦,准許他居家服刑至 2028 年 8 月 23 日。
- 2026 年 10 月 14 日:高等法院駁回暫停執行 1MDB 案刑期的申請。
- 2026 年 11 月 6 日:巫統繳清罰款,高等法院發出釋放令,總檢察署則要求暫緩居家服刑。
2024 年 1 月的特赦將刑期減半,也將罰款從 2 億 1,000 萬令吉減少 1 億 6,000 萬令吉,降至 5,000 萬令吉。2026 年 9 月的決定則規定,在符合相關條件下,剩餘的 SRC 案刑期可在家中服完。
範圍更廣的 1MDB 醜聞,涉及一支於 2009 年在納吉任內成立、旨在支持基礎建設與都市發展的投資基金。美國調查人員估計,遭挪用的款項高達 45 億美元,其中超過 10 億美元據稱流入與納吉有關的帳戶。
檢方表示,資金透過空殼公司及複雜交易流轉,所得款項用於購置豪宅、遊艇及珍貴藝術品。被控策劃這項計畫的金融家劉特佐仍在逃。納吉則表示,他成了整起行動的代罪羔羊。
重點摘要
- 巫統繳清納吉 5,000 萬令吉罰款後,總檢察署要求暫緩他的居家服刑。
- 爭議核心在於,繳款是否代表 SRC 國際公司案件刑期執行完畢,或只是讓他在家中服刑至 2028 年 8 月 23 日。
- 答案將影響他在 1MDB 案中另被判處的 15 年徒刑何時開始執行。
- 納吉的律師表示,總檢察署無權暫緩特赦,相關問題應交由高等法院處理。
- 納吉位於 Taman Duta 的住所已依《1995 年監獄法》公告為監獄。
- 交通部長陸兆福表示,納吉開始居家服刑時,他將辭職。
- 納吉的法律團隊證實,暫緩移送後他仍留在加影監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