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在12月前採取行動的壓力升高
馬來西亞面臨各界要求,須在國會於2026年12月會期結束前,公布加強霾害法規的時間表;印尼則正在調查11家涉及森林火災的企業,新加坡也要求10家種植園企業採取預防措施。區域監測顯示,煙霧正飄入砂拉越,馬來西亞和印尼部分地區的空氣品質已達「不健康」至「危險」等級,進一步加重了施壓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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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和平馬來西亞分會要求制定《清淨空氣法》,透明調查馬來西亞企業與印尼火災的關聯,並加強區域執法。該會代理國家代表王啟俊(Heng Kiah Chun)主張,外交協商及提供消防支援之餘,也須具備能追究相關企業責任的法律權力。
馬來西亞政府表示,主要難題在於跨境取證。調查人員必須找到火點、確認土地所有人及經營者,並釐清特定火災與馬來西亞空氣污染之間的關聯。部分紀錄受印尼司法管轄權及保密規定所限。
這場辯論已不再只是馬來西亞能否立法的問題。10月21日,天然資源及環境永續部副部長賽益易卜拉欣(Syed Ibrahim Syed Noh)告訴國會,原則上可以立法。尚待決定的是法律將賦予哪些權力、主管機關如何取得證據,以及何時將法案提交國會。
對社區而言,影響迫在眉睫:教育中斷、戶外工作者長期暴露於煙霧、家庭為維護健康增加支出,以及火場附近生計受損。綠色和平提出的12月期限,是要求政府提出路線圖,並非宣布立法通過日期。
煙霧正飄入砂拉越
東協專業氣象中心(ASMC)在其區域霾害評估中指出,濃淡不一的煙霧籠罩加里曼丹部分地區及砂拉越南部。蘇門答臘南部與中部,以及巴布亞南部也受到煙霧影響。
加里曼丹、西砂拉越及蘇門答臘中部的監測站記錄到「不健康」至「危險」等級的空氣品質。濃煙和雲層遮蔽加里曼丹與蘇門答臘部分地區,使該中心難以掌握完整火災情況。
ASMC預測,接下來幾天煙霧仍有跨境傳播風險,乾燥情況持續的地區尤其如此。部分地區預計會有陣雨,但長期乾旱地區的熱點活動與霾害可能仍偏高。
馬來亞大學氣象學家拿督阿茲占阿布沙馬教授(Prof Datuk Dr Azizan Abu Samah)認為,霾害反覆發生,主要與加里曼丹和蘇門答臘以火開墾土地有關。聖嬰現象帶來的乾燥條件可能減少區域降雨,讓火勢蔓延至森林和泥炭地。泥炭是富含部分分解植物材料的土壤,一旦乾燥起火,便可能難以撲滅。
努山塔拉地圖集(Nusantara Atlas)估計,2026年印尼遭焚毀的土地面積接近200萬公頃。環保團體WALHI運用NASA資料標示高度可信的熱點,發現約半數位於特許經營區,也就是獲准從事木材生產或棕櫚油種植等活動的土地。該組織依熱點數量列出40處木材及棕櫚油特許經營區。
衛星警報之外,調查人員還需要什麼
ASMC的熱點偵測說明指出,衛星會比對周遭像素的熱訊號,以辨識異常高溫區域。天然氣燃燒塔和發電廠也可能產生類似訊號;雲層、森林冠層及衛星通過時間則可能遮蔽火災。
大型火災可能產生多個熱點,彼此相近的小型火災則可能被視為單一熱點。2016年起的統計採用NOAA-19衛星資料;2006至2015年的資料則來自NOAA-18。該中心顯示的2026年10月17日至23日期間,附帶的頁面文字沒有列出總數。
綠色和平提出訴求時引用一筆下午5時的觀測資料,稱印尼及周邊島嶼約有250個熱點,鄰國則沒有熱點。該筆資料歸於ASMC,但未附上日期。TSH資源公司另稱,1月至10月21日期間,其園區邊界內有274個熱點;兩項數字涵蓋的範圍及期間不同。
綠色和平要求調查時,將衛星警報與經查證的焚毀土地地圖、特許經營區邊界及企業所有權紀錄相互比對。這些資料有助主管機關確認土地焚毀位置、土地控制者、當地活動,以及煙霧的傳播路徑。
努山塔拉地圖集創辦人大衛・加沃(David Gaveau)表示,衛星影像有時能顯示火災是從特許經營區內起火,還是從外部蔓延而來。要確認起火原因及經營者採取了哪些措施,仍須進一步調查。
馬來西亞承認可以立法
天然資源及環境永續部長拿督斯里阿瑟約瑟夫庫魯普(Datuk Seri Arthur Joseph Kurup)10月22日表示,馬來西亞曾多次檢視霾害立法提案,考量證據、司法管轄權、執法及與鄰國的關係。
阿瑟在霾害情況記者會上指出,政府最關切的問題是:
推動涉及跨境因素的立法,主要挑戰在於能否取得充分證據,以判定污染源頭及應負責任的當事人。
調查人員需要火災座標、土地所有權資料、辨識在該土地上活動者的紀錄,以及能將火災與馬來西亞霾害連結起來的證據。阿瑟表示,取得這些資料涉及相關國家的司法管轄權、保密規定及主權。
前一天,賽益易卜拉欣在國會表示,若馬來西亞認為有必要,原則上沒有立法障礙。他當時答覆萬宜國會議員沙赫雷贊約翰(Syahredzan Johan)的提問;後者詢問政府是否會推動立法,並檢視新加坡自2014年施行的《跨境霾害污染法》有哪些不足。
馬來西亞目前仍依據《1974年環境品質法》(又稱第127號法令),處理國內污染及露天焚燒問題。該部已成立由相關部會及機關參與的委員會,研究加強霾害因應措施。政府尚未公布提交法案的日期。
倡議人士要的是調查權,而非另一份研究
綠色和平馬來西亞分會在其對安華的回應中,質疑首相安華所稱馬來西亞已盡一切所能、無意採取法律行動或提出外交照會的說法。王啟俊要求在國會12月會期結束前,明確列出部長職責、立法進程里程碑及公開報告安排。
馬來西亞過去曾研議《跨境霾害污染法》,但提案最終未成為法律。綠色和平如今要求在《清淨空氣法》中納入可強制執行的條文,包括調查在海外營運或投資的馬來西亞企業,以及在證據足以支持行動時追究責任。
10月7日,綠色和平馬來西亞分會與馬來西亞人民倡議集會(Himpunan Advokasi Rakyat Malaysia,HARAM)從國家紀念碑遊行至國會,零廢棄馬來西亞(Zero Waste Malaysia)、KUASA及Mandiri也參與其中。各組織在國會遊行聲明中指出,吉隆坡當天在IQAir污染最嚴重的主要城市排行榜上名列第一。
這些團體向國會提交綠色和平印尼分會、綠色和平馬來西亞分會及Pantau Gambut的調查結果,指出有20家企業及企業相關人士與霾害來源地及焚毀區域有關,其中涉及馬來西亞和新加坡的關聯企業。8名國會議員收到調查結果,並表示支持更有力的法律措施:黃思麗、楊雪芙拉奧斯曼、邱培棟、賽麗娜阿都拉昔、尤尼斯瓦蘭拉馬拉吉、陳泓賓、陳家興及哈山卡林。
HARAM主席布蘭登甘(Brendon Gan)從公共衛生及責任角度提出訴求:
霾害不再只是我們可以等它過去的季節性問題。這關乎人民呼吸清淨空氣的權利、公共衛生,以及污染責任者應負的責任。
施壓行動如何逐步升高
這場倡議行動是在多年來的投訴、諮詢及提案之後展開。近期的發展脈絡顯示,行動在人權機構、外交管道及國會之間持續推進:
- 2021年12月:綠色和平馬來西亞分會與CERAH反霾害行動聯盟向馬來西亞人權委員會(SUHAKAM)提出申訴。
- 2022年及2024年:SUHAKAM先後舉行圓桌會議,之後發布《沉默的敵人》報告,提出清淨空氣治理建議。
- 2026年8月21日:印尼國會議員馬萬達索龐(Marwan Dasopang)呼籲,對在印尼擁有種植園利益的馬來西亞及新加坡企業追究更大責任。
- 9月4日:倡議人士在吉隆坡印尼大使館外遞交備忘錄,要求公開火災地點、所有權資料及調查結果。
- 10月5日及7日:綠色和平與Pantau Gambut公布企業調查結果,隨後遊行前往國會。
- 10月21日及22日:馬來西亞部長說明擬議法案所面臨的證據及執法問題。
SUHAKAM呼籲制定《清淨空氣法》、改善環境正義的可及性、加強東協合作,並全面落實馬來西亞《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東協領袖也於2025年通過一項宣言,確認人人有權享有安全、清潔、健康且永續的環境。
新加坡要求種植園企業採取行動
新加坡國家環境局向10家印尼種植園企業發出預防措施通知,要求採取防火措施、防止焚燒並提交行動計畫。未遵守規定可能面臨法律行動,包括依據《跨境霾害污染法》處以罰款。
綠色和平印尼分會在10月21日聲明中,列出與通知相關的六個企業集團:First Resources、Golden Agri-Resources、Wilmar International、Kencana Agri、Indofood Agri及TSH Resources。TSH其後在回覆新加坡交易所詢問時表示,未收到環境機關就霾害發出的通知。
新加坡高級部長尚穆根(K. Shanmugam)表示,當局將鎖定種植園背後的企業集團及實質受益人,並考慮更廣泛的法律、監管及經濟措施。實質受益人是最終擁有或控制企業的人,包括透過多層公司持有或控制者。
綠色和平印尼分會森林倡議負責人基基陶菲克(Kiki Taufik)也呼籲檢視資助種植園擴張的金融機構。新加坡管理大學會計學教授楊荷莉(Holly Yang)及學生阿什米特班薩爾(Ashmit Bansal)根據WALHI的調查結果,整理出特許經營區持有人、所有人、債權人、投資者及供應鏈合作夥伴之間的關係。
楊荷莉說明追查這些關係的重要性:
火災發生在印尼,但所有權、融資及商業關係都跨越國界。
印尼推動制裁與刑事調查
印尼警方在10月21日雅加達內閣會議後宣布,正在調查11家企業嫌疑人,其中3家有外資。警察總長蘇尤迪阿里奧塞(Suyudi Ario Set)未公布企業身分,並表示企業所有人及股東也可能須負責。刑事調查局(Bareskrim)已將涉及企業森林火災的98起警方申訴案,推進至正式調查階段。
林業部長拉惹朱利安東尼(Raja Juli Antoni)宣布,另有6家企業在中加里曼丹的許可證遭暫停,使面臨行政制裁的企業總數增至32家。這6家企業為PT Produk Kalimantan Jaya、PT Taiyong Engreen、PT Hutan Produk Lestari、PT Ramang Agro Lestari、PT Puspa Warna Cemerlang及PT Sinergi Hutan Sejati。
這6家企業持有的特許經營區共201,391公頃,其中7,531公頃受火災影響。當局命令企業復原受損區域。32家受制裁企業的特許經營區總面積超過190萬公頃,其中18,489公頃受影響。
因此,最新列入的6家企業占這項制裁計畫中受影響土地約41%,計算方式為7,531公頃除以18,489公頃。該計畫的土地數據僅涵蓋特定的特許經營區;努山塔拉地圖集估計的近200萬公頃,則是印尼全境的焚毀土地面積。
印尼也宣布對125名個人及企業展開刑事訴訟程序。這個較大的總數包括個人及企業;警方另行確認了11家企業嫌疑人。拉惹朱利表示,若調查發現蓄意違法的證據,行政制裁之後也可能進入刑事訴訟程序。
企業否認應負責任
First Resources表示,火災起於其土地邊界之外,之後蔓延至該公司管理的區域。亞洲紙漿與造紙公司(APP)則否認引發影響其供應商特許經營區的火災。雙方說法使火災起因及經營者的防火責任成為爭議核心。
TSH Resources表示,1月至10月21日期間,在其印尼園區邊界內記錄到的274個熱點,全部位於營運區以外的社區聚落。該公司稱,外勤團隊已撲滅火勢並向警方報案;種植區及營運區內未偵測到火災,也沒有員工縱火的通報或指控。
TSH指出,8月17日,子公司PT Bulungan Citra Agro Persada的土地權利區內一處社區聚落發生火災。公司表示,火勢當天即已撲滅。該公司並稱其政策禁止焚燒,自2015年12月31日以來未在新的泥炭地種植,每年防火支出估計為200萬令吉。
該公司配備123座瞭望塔、11架無人機及28支消防隊,共有425名受訓人員。TSH表示,營運及資產未受影響,預期不會造成重大財務、法律、監管或聲譽衝擊。
ClientEarth律師阿占哈瓦里(Azam Hawari)表示,即使火源來自外部或發生在極端天氣期間,企業仍可能須承擔民事責任。相關義務可能包括維持足夠的消防人力及設備;泥炭地排水等做法也可能造成重大環境風險。
居民要求賠償並復育泥炭地
南蘇門答臘居民正就2019年及2023年的火災,對3家APP企業提起訴訟:PT Bumi Andalas Permai、PT Bumi Mekar Hijau及PT SBA Wood Industries。目前仍在等待最終的抗告裁決,也就是由印尼最高法院進行的審查。
綠色和平印尼分會資深森林倡議人士阿瑟普・科馬魯丁(Asep Komarudin)表示,居民要求賠償霾害損失、復育特許經營區內的泥炭地,並要求企業採取措施,防止進一步排水、火災及煙霧。此案將過去損害的賠償與土地管理方式的改變連結起來。
區域合作仍是這些工作的關鍵。2002年簽署的《東協跨境霾害污染協定》是主要合作框架。阿瑟表示,協定承認各國主權,同時也確認各國有責任防止其管轄範圍內的活動損害其他地區的環境或健康。
阿茲占呼籲加強執法條文,包括明訂損害法律責任的歸屬條款。賽益易卜拉欣則提到科學外交、區域霾害基金,以及東協在2030年前實現無霾害區域的目標。對馬來西亞而言,下一個訴求的里程碑是在12月前提出路線圖,說明國內權力、證據共享及區域合作如何相互配合。
重點
- 綠色和平馬來西亞分會要求制定《清淨空氣法》、調查企業,並在國會2026年12月會期結束前提出政府路線圖。
- 馬來西亞部長承認立法可行,但表示執法需要取得跨境持有的證據。
- ASMC記錄到煙霧飄入砂拉越,馬來西亞和印尼部分地區的空氣品質達「不健康」至「危險」等級。
- 新加坡向10家種植園企業發出預防措施通知;印尼警方確認11家企業為嫌疑人。
- TSH Resources、First Resources及APP等企業否認對影響其營運及特許經營區的火災或霾害負責。
- 南蘇門答臘居民正等待最高法院裁決;案件要求賠償、復育泥炭地並採取防火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