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新聞出版商挑戰資料隱私法,憂調查報導與機密消息來源受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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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ia's News Publishers Challenge Data Privacy Law Over Risks to Reporting and Confidential Sources

21家出版商尋求司法保護,避免2027年5月生效條文造成影響

代表21家新聞出版商的印度數位新聞出版商協會(DNPA)已向最高法院提出訴訟,挑戰《數位個人資料保護法》。協會主張,法中的同意要求、資料刪除義務及政府索取資訊的權力,可能妨礙調查工作並暴露機密消息來源。這份於2026年10月6日提出、共698頁的訴狀,要求撤銷預定自2027年5月起生效的關鍵條文。

目錄
  1. 21家出版商尋求司法保護,避免2027年5月生效條文造成影響
  2. 出版商為何認為這會威脅調查報導
  3. 同意規定實際內容為何
  4. 有人能要求刪除真實報導嗎?
  5. 法中已明訂的排除適用情形
  6. 機密消息來源為何是訴訟重點
  7. 罰款與封鎖權力加重新聞編輯室壓力
  8. 8月的保證未促成書面新聞豁免
  9. 接下來的進展,以及另一項影響資訊取得的修法
  10. 重點整理

由印度首席大法官蘇里亞・坎特(Surya Kant)領銜的合議庭,預計於10月27日(星期二)審理這項挑戰,以及倡議人士提出的訴訟。該協會的成員包括穆克什・安巴尼旗下集團所有的Network18、喬塔姆・阿達尼旗下集團所有的NDTV、《印度快報》(The Indian Express),以及《印度時報》集團旗下的Times Internet。

這場爭議的核心是個實際問題:當記者調查的對象正是法律要保護其個人資訊的人時,該如何適用這部法律?出版商主張,在蒐集資訊前先向調查對象徵求許可,可能打草驚蛇;之後若被要求刪除資料,也可能危及已刊出的報導。

由電子與資訊科技部公布、於2023年制定的《數位個人資料保護法》,訂定數位個人資料處理規範。資料處理涵蓋蒐集、儲存及使用可識別個人資訊等活動。法律列有排除適用情形及豁免條款,但並未明文豁免出版商所要求保障的新聞工作。

出版商為何認為這會威脅調查報導

DNPA的核心論點關乎報導刊出前的工作:記者可能正在檢視文件、查證指控,並保護提供資訊的人。協會表示,在報導的公共價值尚未評估之前,隱私義務就可能限制這些工作。

提出訴訟的協會DNPA,在訴狀中將受爭議條文描述為刊出前即生效的限制:

這些條文「構成事前審查,對任何名副其實的民主而言都不可接受」。

出版商表示,後果不只會影響報社法務部門。記者調查涉嫌貪腐事件時,可能需要蒐集姓名、財務細節或通訊紀錄。若必須取得受調查者的許可,對方就可能左右調查是否繼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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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法律旨在保護數位個人資訊,並要求企業遵循相關義務,包括Meta和Google等平台。新聞出版商則認為,調查報導需要不同待遇,因為資訊被檢視的對象可能有充分理由阻止資訊遭到蒐集或刊出。

同意規定實際內容為何

第4條允許基於同意或特定合法用途,為合法目的處理個人資料。合法目的指法律所允許的目的。同意是當事人的許可;法中將該人稱為「資料主體」。

第6條賦予個人隨時撤回同意的權利,且撤回程序應與給予同意同樣便利。撤回同意後,處理資料的組織必須在合理時間內停止處理;除非本法、相關規則或其他法律要求或授權在未取得同意的情況下繼續處理。

DNPA主張,適用於網路商店或社群媒體服務註冊的同意模式,在新聞編輯室可能造成截然不同的結果。顧客可以選擇是否提供資料給企業;但調查對象可能是記者正在調查、且不願配合的人。

協會在訴狀中說明反對事先通知並取得這些對象許可的理由:

這「將讓調查對象有機會銷毀證據、恐嚇證人」。

第4條允許特定合法用途作為另一種處理依據,這點很重要,因為同意只是法律規定的其中一種途徑,並非唯一途徑。出版商要求明文保障新聞工作,為其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據,包括調查拒絕給予許可者的報導。

有人能要求刪除真實報導嗎?

第8條和第12條規定資料刪除義務,也就是刪除個人資料。DNPA表示,若有人撤回同意或要求刪除資訊,這些條文可能導致真實新聞報導遭到移除或大幅修改。

第8(7)條一般要求組織在同意遭撤回,或可合理認定特定目的已無法達成時,刪除個人資料,以先發生者為準。為遵守其他法律而必須保留資料,則屬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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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條規定曾經取得同意而處理的個人資料,其更正、更新及刪除事宜,包括第7(a)條所述的同意。依第12(3)條,組織收到刪除要求後,必須刪除資料,除非為達成特定目的或遵守法律而有必要保留。

這些但書是爭議的關鍵。新聞檔案可能在報導刊出多年後,仍保存真實紀錄。出版商希望法律明文保障基於公共利益保留資訊,而不是只能依賴未明確處理新聞工作的條文,為資料保留辯護。

對讀者而言,令人憂心的是歷史紀錄可能無法完整留存。若調查報導中的姓名或其他個人資料遭刪除,讀者可能更難了解誰採取行動、誰從中受益,以及事件如何發展。協會主張,這類編輯決策需要明確的法律保障。

法中已明訂的排除適用情形

第3(c)(ii)條排除個人自行公開的個人資料,也排除依法負有公開義務的其他人所公開的資料。這項排除適用與否,取決於資訊由誰揭露,以及公開資訊的法律依據。

因此,記者使用某人自行公開的資訊,與取得機密消息來源提供的私人紀錄,面臨的法律情況並不相同。文件內容可能涉及重要公共議題,但仍包含從未經當事人自願公開、也非依法公開的個人資料。

第17(1)條針對特定活動,豁免適用若干義務,包括為執行法律權利或主張所必要的資料處理,以及為預防、偵測、調查或起訴犯罪或違法行為而進行的資料處理。

與犯罪調查相關的條文,可能適用於報導涉嫌不法行為;其是否適用於特定新聞活動,仍須透過法律解釋釐清。DNPA尋求範圍更廣、明文保障新聞工作的規定,包括公共價值不只在於調查犯罪的報導。

機密消息來源為何是訴訟重點

DNPA也對政府要求處理個人資料的組織提供資訊的權力提出挑戰。協會在訴狀中主張,這類要求可能取得能識別記者消息來源的資料,包括新聞編輯室持有的通訊紀錄。

協會表示,這種風險影響揭露貪腐、企業不法行為或選舉舞弊資訊的吹哨者。擔心身分曝光的人可能因此不願聯絡記者,在報導尚未開始之前,就已減少可供調查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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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PA在訴狀中說明其擔憂政府索取資訊權力所及的範圍:

這項權力「可能涵蓋記者或消息提供者持有的特權通訊內容」。

第7(c)條及第7(d)條則分別允許特定涉及政府的資料處理,包括依法執行政府職能及特定安全利益,以及依其他法律規定向政府揭露資料,但須遵守該法律的揭露規定。

出版商反對的是,這套制度給予政府相當大的空間處理或取得資訊,卻未以同等明文保障保護機密新聞來源的工作。他們的主張將消息來源保護與調查能力連結起來:如果提供證據的人一開始就擔心身分曝光,只保護最終刊出的報導,實際作用有限。

罰款與封鎖權力加重新聞編輯室壓力

訴狀也對聯邦主管機關得因不遵守規定而處以罰款表示擔憂。出版商主張,可能面臨的財務處罰,會影響是否蒐集資訊、是否繼續調查,以及是否讓報導繼續留在網路上等決策。

DNPA也挑戰政府為維護公共利益而封鎖資訊存取的權力。協會認為,這些權力可能限制新聞自由,卻未對新聞活動提供充分保障。

因此,新聞編輯室將面臨一連串相互關聯的決策:蒐集資訊是否有合法依據、是否可以保留資訊、如何回應政府要求,以及刊出報導是否可能招致執法行動。協會希望法院一併處理這些壓力。

訴狀要求的救濟範圍相當廣泛,包括撤銷受爭議的關鍵條文,並請求法院作出適當命令與指示。此前已有言論自由倡議人士及規模較小的新聞媒體提出挑戰;DNPA的訴訟則使印度部分規模最大的媒體企業也加入這場爭議。

8月的保證未促成書面新聞豁免

訴狀指出,媒體公司在8月的一場政府會議中獲得保障新聞自由的承諾。DNPA表示,由於沒有書面豁免,出版商仍須面對法律規定的要求。

隨訴訟附上的一封8月致政府信函,說明協會對政府豁免與新聞保障之間差異的批評。DNPA寫道:

印度「選擇給予國家廣泛豁免,卻未提供相應保障以保護新聞界」。

協會以歐盟、新加坡及英國的新聞保障規定為例,支持其訴求。協會主張,法律架構應納入明確保障,讓記者和執法機關有所依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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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狀未提及政府是否回覆8月的信函。政府對出版商指控的詳細答辯,以及法院可能提供救濟的範圍,在預定開庭前仍未明朗。

接下來的進展,以及另一項影響資訊取得的修法

近期的下一步,是最高法院預計於2026年10月27日開庭審理。提出訴訟至法律實施期限的主要日期如下:

  • 2023年:國會制定《數位個人資料保護法》。
  • 2026年8月:媒體公司獲得政府保證;DNPA致函要求以書面保障新聞界。
  • 2026年10月6日:DNPA向最高法院提出挑戰。
  • 2026年10月27日:由首席大法官蘇里亞・坎特領銜的合議庭預計審理相關訴訟。
  • 2027年5月:出版商所質疑的關鍵條文預定生效。

這部法律也修訂另一項用來向公部門索取資訊的法律。第44(3)條修訂《2005年資訊權法》第8(1)(j)條,以「涉及個人資訊的資訊」豁免條款取代原有條文。

修訂後的條文措辭簡短:

涉及個人資訊的資訊

對記者而言,取得政府紀錄與處理資訊的許可,都是實務上的相關議題。記者可利用向公部門取得的紀錄查核決策及支出;而個人資料處理規範則會影響資訊如何使用。資訊權法修正案在同一部法律中增添另一項資訊取得問題,與出版商訴訟所聚焦的同意、資料刪除及消息來源保密條款並存。

法院審理結果將決定出版商的訴求如何處理,也攸關受爭議條文生效前是否能獲得答覆。新聞機構要求明確的書面保障,以確保法律隱私保護措施實施之際,仍能蒐集證據、保存檔案並保護消息來源。

重點整理

  • 代表21家出版商的DNPA於2026年10月6日提出訴訟。
  • 由首席大法官蘇里亞・坎特領銜的最高法院合議庭,預計於10月27日審理相關訴訟。
  • 出版商主張,同意及資料刪除義務可能妨礙調查,並危及真實新聞報導的檔案留存。
  • 訴狀也挑戰政府索取資訊、可能暴露消息來源、處以罰款及封鎖資訊的權力。
  • 該法包含排除適用情形及特定豁免,但未明文豁免新聞工作。
  • 受爭議的關鍵條文預定自2027年5月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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