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教育法案進入內閣審議階段
泰國《國家教育法》草案將賦予公立學校更多人事、支出、教學及日常行政管理權,同時成立國家委員會,協調至少40個機構及10個部會的教育事務。教育部長巴瑟特(Prasert Jantararuangtong)表示,草案已完成並送交內閣秘書處,目標是在2026年12月初進行國會一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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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瑟特10月28日在曼谷鉑爾曼王權酒店舉行的「Matichon Forum 2026」論壇上表示,這項法案將取代1999年制定的教育架構。他提出的核心承諾著眼實務:減少教育部下達的指令、減輕教師文書作業,並讓更多決策在接近學生的地方做出。
改革壓力來自多個方面。巴瑟特指出,2025年新生兒僅41萬6000人,創75年來新低;另有超過60萬名兒童及青少年未納入教育體系。他表示,泰國到2029年需要為東部經濟走廊及目標產業培育超過100萬名技術人才。
法案將地方自主與更強的全國協調機制結合。學校將有更大空間因應社區需求;由總理或指定副總理擔任主席的委員會則負責制定共同政策。教育改革學者帕維奇.通羅(Pavich Thongroj)教授認為,相關權限如何細訂,將決定實際有多少自主權能落實到教室。
學校可自行決定的事項
草案列出四大校務自主範疇:教務、財務、人事及一般行政。具備足夠能力的學校可自行發展課程,也可與其他學校、地方政府、社區及企業合作,但須符合國家教育標準。
巴瑟特也提議採用彈性整筆補助。這類補助讓學校在約定規範內自行決定如何運用款項,而非將每筆支出都限定在狹義用途。補助金額將依學生需求及地方情況調整,並要求透明運用及妥善管理。
對學校而言,實際改變在於能更密切地配合教學需求安排支出。若與地方社區共同設計課程,就需要合適的教職員、教材及時間。讓學校在四大範疇都擁有權限,目的在於使這些決策彼此配合、相互支援。
經費改革也著眼於校際差距。巴瑟特的顧問披拉威.坎提素(Peerawit Khantisuk)說明,計畫將提高小型學校及服務低收入家庭學校的每名學生補助。巴瑟特4月曾提議,為偏遠地區的小型學校設定最低補助額;這些學校招生人數少,經費可能不足以支應基本營運需求。
國家委員會將協調分散的教育體系
教育部常務次長帕威.埃拉旺(Prawit Erawan)在論壇上指出三大問題:人才與技能規劃各自為政、經費運用效率不彰,以及教育未能照顧學生時責任歸屬不明。他表示,孩子離開學校後,責任往往在學校、家長與社會之間互相推諉。
擬議成立的國家教育政策委員會將邀集各部會、教育機構及外部專家,共同參與決策。教育部長及高等教育部長將擔任副主席。委員的專業領域涵蓋身心障礙、兒童發展、科技、終身學習及公共財政,也包括商業與地方事務。
委員會將制定政策與標準、訂定預算分配規則,並協調各部會推動落實。委員會也可核准監理沙盒,讓學校在受控環境中試行新做法,並暫時豁免部分現行規定,再視情況推廣。
地方教育議會將為社區參與教育決策提供管道。帕威認為,家庭、地方政府及雇主都應共同承擔學習責任,而非把整項工作都交給學校與教師。
巴瑟特將全國協調與政策延續性連結起來。他表示,過去27年泰國更換教育部長22次,平均任期約一年兩個月。他主張,穩定的法律架構應能讓教育計畫在政府更迭後繼續推動。
學校自主承諾面臨檢視
帕維奇主持泰國國家研究委員會旗下的泰國教育改革專家中心。他檢視了2026年7、8月公開徵詢意見的版本,關注法案通過後由誰掌握執行權。
該諮詢草案第15條規定,國家委員會秘書處設於教育部內,作為部門運作,秘書長則直接向教育部長報告。帕維奇認為,負責協調並監督多個教育提供者的單位,應比目前更獨立,不受其中一個大型教育提供者掣肘。
第58條列出學校在四大範疇的自主權,但仍須遵守國家委員會訂定的規則及條件。帕維奇希望法案明訂學校可直接行使的最低權限,為校務自主確立明確的法律基礎。
他建議,實施細則應在180天內訂定,並在三年內完成權限移交計畫。這些是他的建議。他分析的文本是諮詢版本;最終提交內閣及國會的條文,才會決定實際安排。
帕維奇也建議,在國家教育架構之外另行準備《基礎教育法》,並將教師專業標準與人事管理分開。他的比較追溯至1999年法案第39條:2007年才發布分權相關部會規章,中間相隔八年,說明為何實施期限至關重要。
教師將減少行政作業時間
草案將調整學校評鑑方式,允許依各校情況及發展階段採用不同方法,不再依賴單一評鑑機構。評估將著重學習成果與校務改善,並明確以避免教師承擔不必要工作為目標。
巴瑟特更廣泛的改革計畫包括運用人工智慧減少文書及採購作業。他也提議與地方政府試辦中央廚房供應學校餐食,讓教師不必再負責採買食材等事務。
披拉威表示,計畫將教育部系統與泰國身分證數位應用程式(ThaiID)中的資料串聯,包括出席紀錄及成績。資料互通有助學校找出可能輟學的學生,也能減少重複輸入資料。他說,已有部分學校測試運用大型資料集的做法。
朱拉隆功大學教育學院前講師、教育學者頌蓬.吉拉達(Sompong Jitradub)教授呼籲,應改革影響教師職涯發展的誘因。
「教師的學術職級評定及調薪,應與學生發展成果掛鉤,而不是看行政文書作業。」他說。
新制下,教師工作也將轉向引導學習:協助學生提出問題、練習技能及解決問題。帕威表示,教師是改革核心;學校則應將實體教室與線上學習相互串連。
學習銀行將串連學習與工作
擬議中的學習銀行(Credit Bank)將讓民眾累積並轉移經認可的學習成果,涵蓋學校、訓練課程、非正式學習及職場經驗。此制度旨在依共同規則,讓不同管道取得的學習成果可用於繼續升學或取得資格。
例如,重返校園的工作者可申請認列已在職場習得的相關技能。國家委員會將訂定學習成果評估及轉移標準。制度適用於不同年齡層,而非將教育視為只在童年及成年初期完成的事。
巴瑟特表示,超過半數泰國勞工從事的工作與所學科系不符,近四分之三的勞工數位技能未達所需水準。他也引用全球預測指出,到2030年將新增1億7000萬個工作機會、消失9200萬個工作機會,近四成現有工作技能將有所改變。
人力培育目標的時程說法不一。巴瑟特4月提出五年內培育超過100萬名高技能人才;10月論壇上則稱,到2029年將需要超過100萬名技術人才。要滿足需求,除了培育在校生,也須為成年人提供訓練。
政府2028至2030年的計畫,是推動以能力為本的課程,也就是著重學習者能如何實際運用所學。數位技能、人工智慧及批判思考將獲特別重視,並規劃自2030年起推動完善的終身學習體系。帕威也將幼兒教育投資,以及人事與預算改革列為「教育2030」的優先事項。
留住學生須處理費用與安全問題
巴瑟特所提超過60萬名兒童及青少年未接受教育,讓學生留校成為這項改革的核心考驗。他4月提出的措施著眼於家庭眼前開支,包括制服、學雜費、書籍及文具。
4月10日,教育部長說明這些措施的原則。
不得讓規定或隱藏費用成為孩子離開教育體系的原因。
教育部指示學校放寬制服規定,讓學生升年級或轉學後仍可繼續穿著現有衣物。其他措施包括簡化童軍及女童軍制服要求、要求學校減少不必要費用,以及提供延後繳費或分期付款選項。教育部也爭取以管制價格供應書籍及文具。
學生安全也是改革計畫的一環。帕威表示,與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合作進行的分析顯示,泰國學生網路霸凌問題高居全球前十;披拉威則形容泰國已接近這個排名。兩人都指出,霸凌及情緒困擾會影響出席及學習。
教育部正與朱拉隆功大學心理學院合作,推動學生彼此支持。披拉威表示,現有課業輔導網絡可延伸至情緒健康領域,訓練學生辨識情緒困擾徵兆並尋求協助。他也提到將設立專責權益保護中心;巴瑟特4月曾提出此一構想。
校長領導力影響法案與日常校園經驗
亞洲基金會2023年1月25日發布的教育改革分析,有助理解為何移轉權限不能只靠修改法律。分析將校長描述為連結國家政策與兒童教室經驗的關鍵角色。
基金會的研究《泰國優質教育的挑戰:規則、資源與領導力》指出,繁重行政作業、法律規範不明、資源短缺及領導責任混亂,都是改善教育的障礙。這些發現與新法案希望改革的面向高度吻合:決策、經費、教職員時間及責任歸屬。
基金會與合作夥伴舉辦全國作文競賽,收到3300篇學生投稿,描寫理想校長的樣貌。學生希望校長常在校內、關心學生、支持教師、創造學習機會,並挺身反對霸凌及不公平對待。
沙拉堪比提亞空學校學生瑪娜莎楠.坎東(Manasnan Kandon)的文章收錄於基金會報告中,她寫下了獲得傾聽的重要性。
我理想中的校長,是一位平易近人、思想開放,讓學生願意與他交談的人。
基金會與MCOT HD電視台、教育部、曼谷市政府及阿南達瑪希敦基金會合作,推動「好學校就在身邊」活動,介紹校園領導的實例。對這項法案而言,具體挑戰在於賦予校長權限、資源及時間,讓他們能專注學習,同時對社區負責。
時程與進展衡量方式
目前的改革推動,是1999年法案多次修法未果後的最新嘗試。帕維奇追溯指出,先前一份草案曾由國務委員會以案號660/2564審查,後因國會任期屆滿而失效;另一版本則在國會解散後失效。巴瑟特表示,草擬工作已延續近十年。
最新時程同時涵蓋立法工作及較長期的教育計畫:
- 2026年5月27日:教育部高階官員同意推動起草新的《國家教育法》。
- 2026年7月及8月:諮詢教師、學生、家長、行政人員及民眾意見。8月3日的公告指出,線上諮詢為期一個月。
- 2026年10月28日:巴瑟特表示,草案已送交內閣秘書處。他說,約九成參與諮詢者表示支持。
- 2026年12月初:教育部以完成內閣及國務委員會審議為前提,目標是在國會進行一讀。
- 2028至2030年:政府計畫推動能力本位課程,並自2030年起建構完善的終身學習體系。
巴瑟特指出,泰國在他所稱的「PISA 2025評量」中有所進步:科學進步23分,數學及閱讀各進步13分。PISA評量15歲學生如何運用這些科目的知識。不過,他也表示,泰國仍有近六成兒童在數學及閱讀方面低於OECD的基礎程度。
披拉威表示,專門學校的PISA平均分數約600分,與略高於300分的職業學校形成明顯落差。兩者約差300分,凸顯資源及機會分配問題。
巴瑟特也提到,IMD教育排名由58名升至52名,進步六名,但他的演說中稱進步三名。頌蓬呼籲政府檢視評量成績改善是否反映教學的長期變化,並主張透過科學、科技、工程及數學,增加實作學習。
泰國的國際計畫包括準備加入OECD。帕威表示,OECD教育政策委員會的技術審查工作已完成,可提交審查。巴瑟特也宣布,泰國將於2027年3月31日至4月2日在曼谷舉辦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全球教育會議,並表示希望在2028年推動東協「零輟學」議程。
重點摘要
- 擬議中的《國家教育法》將賦予學校更多教學、財務、人事及行政管理權。
- 由總理或指定副總理擔任主席的國家委員會,將協調各部會教育事務。
- 彈性補助、簡化評鑑及減少文書作業,旨在將更多資源與教師時間投入學生身上。
- 學習銀行將認列教育、訓練及職場經驗中的學習成果。
- 帕維奇.通羅建議保障學校最低自主權,並訂定權限移交期限。
- 草案目前由內閣秘書處審議,目標在2026年12月初進行國會一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