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表示,維吾爾人引渡案須由法院裁定;人權團體警告不得將他們遣返回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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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iland Says Courts Must Decide Uyghur Extradition as Rights Groups Warn Against Return to China

五張中國逮捕令,兩人出獄

泰國表示,中國若要遣返自2014年起遭拘留的五名維吾爾男子,必須正式提出引渡程序。泰國將案件交由法院審理之際,人權團體警告,他們若被送回中國,可能遭受酷刑及強迫失蹤。

目錄
  1. 五張中國逮捕令,兩人出獄
  2. 引渡程序將如何進行
  3. 已委任律師,但能否會見仍有爭議
  4. 兩人表示不願被遣返
  5. 超過12年的拘留歷程
  6. 2025年遣返的40人後來如何?
  7. 泰國法律將免受酷刑保護置於核心
  8. 中國為與泰國合作辯護
  9. 安全去處有賴另一國政府接收
  10. 重點整理

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猜亞普魯克・杜昂巴帕表示,2026年11月4日,五人全都面臨中國逮捕令,且都未取得難民身分。其中兩人於10月21日獲王室特赦,並從監獄移送至曼谷的移民拘留中心。另三人因試圖逃離拘留而被判刑,刑期約還剩一年。

眼前最令人關切的是兩名獲特赦男子的處境。他們雖已出獄,卻仍被移民機關拘留,無法自由離開。兩人都表示不願被送回中國,因為他們害怕遭受虐待。

猜亞普魯克表示,泰國外交部將先評估中國的逮捕令及任何引渡請求,再交由法院處理。兩人可以委任律師並反對遣返。他指出,這與政府在2025年2月將40名維吾爾人遣返中國的做法不同。

國際特赦組織在11月聲明中提出一項關鍵法律問題:泰國《防止及禁止酷刑與強迫失蹤法》第13條規定,若有充分理由預期當事人會遭受酷刑、殘忍待遇或強迫失蹤,就不得將其遣返。該法自2023年起施行。

因此,對這兩名男子而言,案件不僅涉及審查中國要求的程序,也關乎泰國保護民眾免受嚴重侵害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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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渡程序將如何進行

泰國與中國於1993年簽署引渡條約,該條約於1999年生效。引渡是指一國依法要求另一國交出某人,以進行刑事訴訟;遣返則是移民機關用來將某人移出境外的措施。

猜亞普魯克表示,五人的案件將交由司法系統處理,而非由他所屬機關以政策決定。泰國法院將審查是否可以交出當事人,當事人有權提出異議。

身為國家安全委員會首長的猜亞普魯克談到可能的結果時表示:

但如果法院裁定對他們不利,他們就會依條約被引渡。這就是司法程序。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毛寧未說明北京是否已正式提出引渡請求。官方也未公布聆訊日期或裁決時程。

若法院裁定有利於這些男子,接下來仍有實際問題待解決:他們可以前往何處。猜亞普魯克表示,安置須有另一個國家同意接收。

已委任律師,但能否會見仍有爭議

政府發言人艾卡波・比安披色表示,已為兩名男子委任律師,他們也能在法庭上反對引渡。他的說法回應了被移民機關拘留者最關切的問題之一:他們能否在遭遣返前準備法律抗辯。

然而,國際特赦組織表示,當局自10月21日移送兩人以來,拒絕讓他們會見律師。該組織也說,民間團體及泰國國家人權委員會都遭阻止接觸兩人。

政府的說法關乎已委任法律代表;國際特赦組織提出的問題,則是代表能否實際接觸當事人。兩人必須能與律師聯繫,說明他們的恐懼、了解遣返案的理由,並提出反對意見。

國際特赦組織秘書長艾格妮絲・卡拉馬爾呼籲,應讓兩人取得法律協助,並安排安全去處:

泰國當局現在必須讓他們會見自己選擇的律師,並與國際社會合作,緊急為他們及其他仍被拘留在泰國的維吾爾人尋找安全、自願前往第三國的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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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表示不願被遣返

兩名男子透過書信表達恐懼,信件由曾任泰國國會議員、現為代表他們的和平權利基金會創辦人的甘納維・蘇布桑公開。他們的訴求直接而明確:希望免於被送回中國。

其中一名男子以英文寫下對被遣返的恐懼。甘納維分享的信件中,他寫道:

我們每次都擔心中國會把我們帶回去,

同一名男子也否認中國將被拘留者稱為恐怖分子的說法:

我們不是恐怖分子,

兩人目前被拘留在曼谷的萱普魯移民拘留中心。國際特赦組織表示,他們在泰國遭拘留已超過12年,最早可追溯至2014年3月遭逮捕。

五人於2020年因試圖逃離移民拘留而入獄。依泰國法律,遭監禁的外國人須待刑期屆滿後才能被遣返;這也解釋了為何兩名獲特赦男子如今面臨較迫切的遣返風險,而另三人仍在服刑。

超過12年的拘留歷程

國際特赦組織將這群人最初遭逮捕的日期定為2014年3月13日。當時,300多名逃離中國的維吾爾人,在泰國南部靠近馬來西亞邊境一帶遭到拘留。維吾爾人是主要信奉伊斯蘭教的突厥語系民族,原居於中國西北部的新疆。

之後,泰國將不同群體送往不同目的地。婦女與兒童獲准前往土耳其,但大批男性仍被遣返中國,儘管人權組織及國際官員曾提出反對。

  • 2014年3月13日:據國際特赦組織,泰國當局逮捕300多名維吾爾人。
  • 2015年6月:泰國允許173名婦女與兒童前往土耳其。2015年期間,泰國也至少將109名維吾爾人遣返中國。
  • 2020年:五名男子因試圖逃離移民拘留而入獄。
  • 2025年1月7日:據國際特赦組織取得的一份文件,中國大使館要求遣返45名維吾爾男子。
  • 2025年2月:泰國將40名維吾爾人遣返中國,另有五人仍在服刑。
  • 2026年10月21日:五人中的兩人獲王室特赦,並被移送至移民拘留中心。
  • 2026年11月4日:泰國官員表示,引渡須經法院程序。

2025年1月的大使館信函,將最新案件與先前遣返事件串連起來:中國要求遣返45人,泰國送回40人,另五人仍在獄中。泰國安全首長所稱的逮捕令,現在正是針對這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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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遣返的40人後來如何?

2025年2月,泰國不顧當事人、泰國國會議員及聯合國官員的呼籲,將40名男子遣返。行動前,泰國政府曾否認計畫將他們送往中國。

泰國官員後來表示,這些男子已簽署中文表格,同意自願返國。泰國國家人權委員會指出,相關官員未能提出當事人同意遣返的證據,也未能保證他們的人身安全。

國際特赦組織表示,泰國當局應中國邀請,於2025年2月及3月前往新疆。監督此案的組織指出,訪問團得以會見的被遣返者不到10人。部分泰國媒體也參加官方參訪,但未獲獨立採訪這些返國者的機會。

目前尚未確認40人的下落及身心狀況。甘納維表示,他任職國會議員期間提出的正式查詢均未獲回覆。他說,泰國外交部等單位也曾嘗試追蹤後續情況;外交部則拒絕評論。

人權觀察亞洲區主任伊萊恩・皮爾森警告,先前遣返者可能遭受的待遇令人憂心:

先前的泰國政府多年來將維吾爾人關押在不人道的拘留環境中,之後又遵從北京要求將他們送往中國,導致他們遭到強迫失蹤,

強迫失蹤是指某人遭到拘留,而當局隱瞞或拒絕承認其遭遇或下落,使其無法受到一般法律保障。

泰國法律將免受酷刑保護置於核心

泰國並非《聯合國難民公約》締約國,但仍受《禁止酷刑公約》及國際不遣返原則約束。該原則禁止將人送往其面臨特定嚴重侵害實際風險的地方。

泰國《防止及禁止酷刑與強迫失蹤法》第13條,為這項保障提供了國內法依據。國際特赦組織表示,若有充分理由相信某人將面臨酷刑、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強迫失蹤,該條文即禁止遣返。

猜亞普魯克表示五人沒有難民身分,但這項說法仍須與上述義務並列看待。只要有人面臨遭受酷刑的危險,無論是否正式獲認定為難民,都應受到禁止遣返原則的保護。

反對派人民黨國會議員薩西南・塔姆尼提南表示,泰國依國內法與國際法都負有義務。她在聲明中敦促政府,應將這些義務置於外交便利之前:

維持國際關係固然重要,但不能凌駕人權與法治。任何人都不應只因政府想結束一個問題,就被送回危險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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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為與泰國合作辯護

北京多次要求將維吾爾人送回,並將被拘留群體中的成員稱為恐怖分子。中國公安部則稱2025年遭遣返的40人是非法移民。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毛寧在被問及最新案件時,為中國與泰國的合作辯護:

中國和泰國在打擊包括非法移民在內的跨境犯罪方面進行合作,符合兩國法律,也符合國際法與國際慣例,

中國否認在新疆侵害人權的指控,並表示其政策促進經濟發展、打擊極端主義。人權組織及聯合國則指控北京嚴重侵害維吾爾人及其他以穆斯林為主的社群,包括大規模拘留與強迫勞動。

國際特赦組織在2021年的調查記錄了監禁、酷刑及迫害,並認定這些行為構成危害人類罪。聯合國於2022年8月發布的評估指出,新疆的侵害行為可能構成危害人類罪。該罪名指在廣泛或有系統攻擊平民的情況下所犯下的特定嚴重行為。

這些調查結果是人權團體警告五名男子可能面臨危險的依據。卡拉馬爾表示,中國的保證不能凌駕泰國保護民眾免受酷刑或其他嚴重侵害實際風險的義務。

安全去處有賴另一國政府接收

國際特赦組織與人權觀察呼籲泰國,允許兩名獲特赦男子前往安全的第三國。這項安排需要另一國政府同意接收,也需要設法讓兩人安全離開泰國的拘留場所。

泰國過去曾允許原先那群人中的部分成員離境前往土耳其。國際特赦組織表示,2015年6月共有173名婦女與兒童前往土耳其。至於仍在泰國的五名男子,安全委員會首長表示,若法院裁定有利於他們,安置仍須以另一國同意接收為條件。

眼前待決事項包括能否會見律師、如何處理中國的要求,以及如何適用泰國禁止將人送回嚴重侵害風險地點的保障。對兩名已獲特赦的男子而言,這些決定將左右他們服刑期滿後,是能在他處獲得安全,還是被送往中國。

重點整理

  • 泰國表示,中國要求引渡五名維吾爾男子,必須經由泰國司法程序處理。
  • 兩名男子於2026年10月21日獲王室特赦,但仍被拘留在曼谷的移民拘留中心。
  • 政府表示已委任律師;國際特赦組織則稱當局拒絕讓兩人接觸法律代表。
  • 若有充分理由預期當事人將遭受酷刑、殘忍待遇或強迫失蹤,泰國法律禁止將其遣返。
  • 2025年2月被遣返中國的40名維吾爾人,下落及身心狀況至今仍不明。
  • 人權團體呼籲,為仍在泰國遭拘留的男子安排安全的第三國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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