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茲別克斯坦規定加入遭禁組織最高可判處10年徒刑

閱讀時間 5 分鐘
Uzbekistan Sets Prison Terms of Up to 10 Years for Joining Banned Organisations

徒刑、罰款與公開名冊

烏茲別克斯坦修訂了有關極端主義的法律,規定參與極端主義、分離主義、原教旨主義或其他遭禁組織者,處5年至10年徒刑。司法部公告指出,修法也針對涉及特定極端主義材料與標誌的行為新增行政處罰,並由司法部維護公開電子名冊。

目錄
  1. 徒刑、罰款與公開名冊
  2. 哪些行為會被判處徒刑?
  3. 哪些材料與符號在規範範圍內?
  4. 行政罰款有多高?
  5. 再犯何時可能轉為刑事案件?
  6. 電子名冊將收錄哪些內容?
  7. 材料如何送交最高法院?
  8. 擴大用詞範圍並保障舉報者
  9. 重點整理

民眾若犯下相關行政違規行為,將面臨相當於基本計算額50至100倍的罰款;公務人員則為100至150倍。另可處以最長15日的行政拘留,違規所涉物品也將予以沒收。

法律也將現行法條中的「宗教極端主義」一詞改為「極端主義」。除了刑事處罰外,修法還規定,哪些組織、材料及特定網路來源將登錄於名冊,並由司法部透過官方網站提供查詢。

烏茲別克斯坦最高會議參議院於2026年8月13日通過這項法律。法律自正式公布之日起生效。公告未說明公布日期、名冊啟用日期,也未提供將罰款換算為烏茲別克索姆時適用的金額。

哪些行為會被判處徒刑?

《刑法》相關條文規定,參與極端主義、分離主義、原教旨主義或其他遭禁止組織者,處5年至10年徒刑。該條文針對參與組織的行為;公告所述的行政處罰條文,則針對涉及材料、屬性標誌及象徵符號的行為。

條文涵蓋數種類型的組織。一般而言,分離主義是指試圖使某個地區脫離現有國家的行動。讀者在了解修法時,關鍵在於各條文規範的行為:參與遭禁止的組織將面臨徒刑;特定材料與符號相關違規行為則適用下述行政處罰。

廣告

徒刑的最低與最高年限,界定了修法所訂的量刑範圍。公告未細分不同參與方式的刑度,也未列出適用該條文的特定組織。

哪些材料與符號在規範範圍內?

《行政責任法》的修正條文涵蓋製作特定材料,或持有這些材料以供散布。相關類別包括含有極端主義、分離主義或原教旨主義思想的材料;煽動大屠殺或強迫民眾遷離的內容;以及意圖在民眾間製造恐慌的內容。

條文也涵蓋為了散布或展示而製作或存放極端主義與恐怖組織的屬性標誌或象徵符號。簡單來說,這指的是與相關組織有關的識別標誌或徽記,且目的是散布或展示。

公告所述的條文也將意圖列為規範要件。就材料的持有而言,條文要求持有者有意散布;就組織的屬性標誌與象徵符號而言,則要求有意散布或展示。這些細節有助於說明新行政規定所針對的行為。

處罰包括罰款或短期拘留,並沒收違規所涉物品。沒收是指將相關物品作為法律處置的一部分予以收取。

行政罰款有多高?

烏茲別克斯坦以基本計算額的倍數表示罰款。基本計算額是用來計算特定法定款項與罰則的標準貨幣單位。若要換算為應繳的索姆金額,須將適用的基本計算額乘以罰則所列倍數。

  • 民眾:罰款為基本計算額的50至100倍。
  • 公務人員:罰款為基本計算額的100至150倍。
  • 替代處罰:行政拘留最長15日。
  • 違規所涉物品:予以沒收。

兩種罰款級距的差距相當明顯。公務人員的最低罰款為基本計算額的100倍,等同於民眾罰款的最高額。公務人員最高罰款為150倍,民眾則為100倍。

廣告

行政拘留與參與遭禁組織所適用的5年至10年徒刑,是兩種不同的處罰。讀者須區分這兩項規定:法律依不同違規行為訂定不同罰則。

再犯何時可能轉為刑事案件?

參議院討論指出,對於涉及製作極端主義材料,或持有材料以供散布的某些違規行為,初次處置將是行政處罰。若已受行政處罰後又再犯,則將承擔刑事責任。

就參議員討論的材料相關違規行為而言,處理程序分為兩階段:初次違規可能遭行政處罰;若受罰後再犯,則可能承擔刑事責任。因此,先前是否受過處罰,是後續轉為刑事案件的重要條件。

參與遭禁組織的徒刑規定屬於另一項條文。5年至10年的刑度適用於參與組織;參議院的說明則涉及某些材料相關行為在重複發生後如何加重處理。公告未提供這類重複違規行為的刑度範圍。

公告所述的立法程序如下:

  • 2026年8月13日:參議院通過法律,並討論初次與重複材料相關違規行為的處理方式。
  • 司法部公告:司法部說明《刑法》與行政法規的修正內容。
  • 正式公布:法律於公布當日生效。

電子名冊將收錄哪些內容?

《打擊極端主義法》修正案責成司法部維護極端主義組織、材料或來源的電子名冊。名冊將刊載於司法部官方網站,供公眾查閱。

名冊收錄範圍不只包括已被認定為極端主義的組織,也包括因與極端主義活動有關而遭停止活動的組織。查閱名冊時,讀者因此須留意各組織登載的狀態。

名冊將包含以下四類資料:

  • 因涉及極端主義活動而遭停止活動的組織。
  • 被認定為極端主義的組織。
  • 被認定為極端主義的材料。
  • 電信網路或網際網路上的電子來源,其極端主義材料在一年內至少被刊載及散布兩次。
廣告

電子來源的門檻為重複行為訂出明確標準:一年內兩次或以上。因此,名冊既可列出個別材料,也可列出涉及反覆刊載與散布的電子來源。

公開查閱讓民眾與組織能夠查詢官方紀錄。名冊的實際效用,取決於其中是否準確載明相關組織、材料或來源,以及其法律狀態。

材料如何送交最高法院?

負責打擊極端主義的國家機關會啟動程序,尋求將材料或來源認定為極端主義。這些機關須向總檢察長辦公室提出申請,並附上確認材料含有極端主義內容的專家評估報告。

總檢察長辦公室接著審查支持申請的文件是否有根據。若同意申請,總檢察長或其副手將向最高法院提出聲請。

最高法院依法律所定程序,審理是否將材料或來源認定為極端主義。因此,整個程序包括負責的國家機關提交評估、檢察機關審查,以及向該國最高法院提出聲請。

專家評估報告在程序中有明確作用:透過審視內容為申請提供依據。檢察機關審查聲請理由,最高法院則依立法所述作出司法裁定。這些程序說明,內容如何從初步的國家機關評估,進入正式認定為極端主義的階段。

擴大用詞範圍並保障舉報者

將「宗教極端主義」改為「極端主義」,使相關法律用語不再帶有宗教限定。這項用詞調整與明確規範極端主義、分離主義及原教旨主義思想與活動的條文相呼應。

參議員也表示,這項立法將釐清極端主義的概念,並改善保護極端主義活動舉報者的機制。公告未詳細說明相關保護措施或修訂後的定義。若要完整了解修法範圍,這些內容同樣重要。

廣告

這套修法包含數項具體變更:參與遭禁組織者的徒刑範圍、針對特定材料與符號違規行為的行政處罰、某些行為重複發生後轉為刑事責任的程序,以及透過檢察機關與最高法院程序建立的公開名冊。

對民眾、公務人員與組織而言,眼前最重要的是各項規定涵蓋哪些行為、製作或持有材料與符號的目的,以及名冊資料所列的法律狀態。修正案自正式公布之日起適用。

重點整理

  • 參與極端主義、分離主義、原教旨主義或其他遭禁組織者,處5年至10年徒刑。
  • 特定材料與符號相關違規行為可處罰款或最長15日行政拘留,並予以沒收。
  • 民眾罰款為基本計算額的50至100倍;公務人員為100至150倍。
  • 參議院討論指出,某些材料相關違規行為在受行政處罰後再犯,將承擔刑事責任。
  • 司法部將維護公開電子名冊,收錄組織、材料及符合條件的電子來源。
  • 將材料或來源認定為極端主義的申請,須經總檢察長辦公室送交最高法院。
  • 參議院於2026年8月13日通過法律,法律自正式公布時生效。
分享本文

您可能也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