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修法,力求解決投資者面臨的延誤
尼泊爾政府提議修訂 59 部法律中的 494 項條文,將加快企業核准、縮短稅務期限、提供新的融資選項,以及調整土地徵收規定,納入一套投資與基礎建設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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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由總理暨部長會議辦公室擬定的草案,將修訂 326 項現行條文,並新增 168 項條文。最具體的措施是為 190 項政府流程訂定法定期限,從三天內更正公司登記錯誤,到 90 天內完成購電協議都有明確時限。
總理政策、行政與善治顧問蘇迪普・達卡爾在加德滿都舉行記者會,介紹這套方案。記者會在預定舉行的尼泊爾基礎建設會議前舉行。他表示,方案是在與企業、政府部會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協商後擬定。
這些措施仍是提案,正處於政府立法程序中。法律、司法與國會事務部長索維塔・高塔姆表示,若國會休會,政府可採用法令,之後再將替代法案送交兩院審議。法令讓政府得以在國會休會期間提出法規,但仍須遵循憲法程序。
基礎建設發展部長蘇尼爾・拉姆薩爾表示,會議將著重展現投資、勞工與市場所受的法律保障,而非只展示大型計畫、收集投資承諾。他所屬部會的目標不僅是加快核准,也包括在政府核准計畫後,保障計畫不受阻撓。
對企業而言,這套方案涵蓋同一項投資的多個階段:公司登記、取得土地、申請許可、安排融資、興建基礎設施及收取款項。方案的實際成效,取決於這些階段能否彼此銜接,而非某個機關加快決策後,申請人又在另一個機關長時間等待。
方案如何形成
達卡爾表示,民間企業針對 66 部法律提出 987 項建議。之後舉行諮詢工作坊、政策草擬週,並在各部會內進行討論。在國家計畫委員會協調下,官員接著逐一檢視 440 個項目下的 664 項建議,完成最終草案。
這套方案涵蓋 59 部法律。達卡爾表示,政府試圖擺脫一再對舊法規進行小幅修補的做法,相關法規包括源自潘查亞特時期的法律,以及尼泊爾比克拉姆曆 2010 年制定的法律。
財政部長斯瓦尼姆・瓦格勒將這套方案納入更廣泛的立法計畫。他表示,政府正處理 166 部法律,其中 59 部同步推進。他並指出,過去三年半內僅有 35 部法律完成立法,與目前的工作量形成對比。
這些數字代表立法工作的不同階段:166 部法律仍在政府審議中,而先前提到的 35 部已完成立法。高塔姆另表示,自尼泊爾曆沙拉旺月開始以來,已有超過 54 項法案在內閣推進,官員也會在提哈爾節與恰特節假期期間繼續工作。
擬議核准期限的意義
草案將為政府機關處理申請訂定明確期限。公司登記錯誤須在三天內更正。官員須在五至七天內一次列明所有缺漏文件,以減少反覆要求補件、讓申請人一再回到同一機關的情況。
工業許可,以及針對評估為低風險建築的快速核准,期限為 15 天。土地用途變更與核准砍伐樹木的命令,須在 30 天內作出決定。土地持有上限豁免與預先稅務裁定的期限則為 60 天。
購電協議與支付服務執照須在 90 天內完成。購電協議訂定買方購買發電業者電力的條件。預先稅務裁定則是在企業進行交易前,由官方正式說明稅務規定如何適用於該交易。
達卡爾表示,加快處理仍須審查申請,並遵守環境與法律義務。草案將保留審查要求,不會在機關逾期時自動核准。
單一線上流程,減少重複提交文件
政府提議設立單一線上入口,整合申請登記、核准及申訴。公務機關也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交政府紀錄中已持有的文件。
企業因此可透過政府現有紀錄辦理流程,不必一再取得並遞交相同文件。將申訴納入同一系統,也能把申請流程與申請人延誤申訴或問題處理連結起來。
依草案,企業擴張也會更簡便。增加資本或產能的企業,只須在 30 天內通知主管機關,取代現行事前申請核准的要求。
對正在營運的工廠而言,這將改變政府介入的時點。企業不必再等待許可才能擴張,而是在明確期限內通報變更。活動所涉及的其他法律義務仍然適用。
退稅、外國融資與女性創業者
擬議的稅務改革同時縮短核定期間,並為退還企業款項訂定期限。稅務核定期間將從四年縮短至兩年,減少一半。
出口商將在 15 天內收到加值型營業稅退稅,其他符合資格的納稅人則可在四個月內收到。加值型營業稅退稅是退還符合資格的納稅人已繳稅款。對等待退稅的企業而言,退款時間會影響可用於支付薪資、採購物資及承接下一批訂單的現金。
外國貸款可直接轉換為股份,不必先將資金匯出國外。簡單來說,外國貸款人可將尼泊爾企業的欠款換成股權,免去先向外匯款、再以新投資名義匯回的流程。
草案也將允許外國貸款人以不動產作為抵押品。抵押品讓貸款人依貸款安排對特定財產享有請求權。在指定的新城鎮,尼泊爾籍非居民與外國人可在規定限額內持有住宅。
女性持股比例達 51% 的新設小型企業,前三年可享有 50% 所得稅減免。這項措施同時設定明確的持股比例,並適用於企業創立初期。
土地與工程款項也將訂定時程
獲准的工業、基礎建設及新城鎮計畫,土地持有上限豁免申請將在 60 天內獲得決定。土地持有上限規定可持有的土地面積;豁免則允許符合資格的計畫超過上限。
草案也將土地估價納入計畫準備流程。補償金額須在 60 天內確定,之後須在 30 天內付款。對受影響的土地持有人而言,提案將估價決定與另一項付款期限連結,不再讓補償金額確定後的付款時間沒有明確規定。
公共基礎建設合約將設有完備條件。在土地徵收、詳細設計及環境核准完成之前,主管機關不得公開招標。這將使必要的前置準備工作在承包商遴選競標前完成。
工程完工後也將有付款期限。工程完成並提交帳單後,檢查與付款須在 30 天內完成。因此,承包商可明確掌握工程驗收及結清欠款的期限。
土地、採購與付款條款合起來,處理了可能導致工程停滯的三個不同階段:工地尚未取得前、計畫尚未具備開工條件前,以及承包商完工後仍在等待款項時。
開放電力網絡,保障官員決策
能源改革提案將開放輸電與配電系統,讓更多業者使用,並建立民間參與電力交易與儲能的途徑。輸電是透過大型網絡輸送電力,配電則是將電力送到用戶端。
開放這些網絡很重要,因為發電與將電力輸送給買方是兩項不同活動。擬議架構將讓民間企業在電力市場扮演更廣泛的角色,包括儲存能源以供日後使用。
在不超過指定容量的情況下,業者可免領執照,為自身用途設置太陽能或風力發電。大型計畫及其他活動仍須遵守適用的許可規定。
若政府官員在職權範圍內本於善意作出決定,並留有佐證紀錄,即使事後證明技術判斷有誤,也將獲得保障。達卡爾表示,賄賂、串通與詐欺仍屬濫用職權調查委員會的管轄範圍。
這項提案將官員及時決策的責任與保障有紀錄佐證的誠信判斷連結起來。其目標是降低官員作決策時的疑慮,同時維持貪腐調查機制。
本土企業盼參與大型計畫
尼泊爾工商會聯合會主席安詹・什雷斯塔對法律改革表示歡迎,同時主張,要吸引外國資金,應先改善尼泊爾本土投資者的營商條件。
什雷斯塔指出,海關通關緩慢及全國各地運輸耗時,是影響競爭力的實際障礙。他以以下說法描述問題,內容由尼泊爾語翻譯而來:
我們的物流和效率都不理想。貨物在海關通關,以及從東部運到西部,都要花很長時間。
什雷斯塔也呼籲,大型外資計畫應強制要求本土建築公司成為合資夥伴。合資企業是由多家公司依協議共同執行計畫、分擔責任。
他提到,當地工程師與技術人員透過德里地鐵及尼泊爾納格敦加隧道計畫累積了經驗。他的提議將讓尼泊爾企業直接參與大型建設合約,並有機會與合作夥伴一同學習。
拉姆薩爾表示,政府已在達賽節前發布指令,要求公共採購優先採用尼泊爾產品並支持本土企業。他說,待國會復會後,政府有意將本土產品優惠延伸至公私部門開發商的建設工程。
瓦格勒表示,這套法律方案與政府同時推進 8 至 10 項大型基礎建設計畫、增加民間投資及實施替代發展融資安排的計畫相互配合。他說,政府希望不再預期所有發展計畫都由國家單獨出資並執行。
從草案到實施
高塔姆表示,修法草案已送達法律部,正在定稿。拉姆薩爾則表示,草案已提交總理辦公室,將交由相關部會與法律部處理。
部長們提出配合會議、節慶及立法通過後首幾個月的加速時程:
- 達賽節前:拉姆薩爾表示,政府已發布優先採用本土產品的公共採購指令。
- 提哈爾節與恰特節期間:高塔姆表示,法律部與政府官員將繼續準備立法工作。
- 提哈爾節後:拉姆薩爾表示,政府目標是正式確立修法並刊登於《尼泊爾公報》。
- 預定舉行的會議前:部長們希望完成法律方案,並備妥相關規章、程序、標準與指引。
- 立法通過後首 100 天內:實施路線圖要求制定規則、開發系統並進行試辦。
時程一方面要求在會議前備妥配套規則,另一方面也安排立法通過後的後續實施工作。高塔姆表示,若採用法令,之後仍會提出替代法案,送交國會兩院通過。
官員公布的資訊未說明會議日期、最終法條內容、住宅持有上限,以及太陽能或風力發電的容量門檻。這些細節將決定多項擬議優惠的確切適用範圍。
企業與家庭將透過具體交易感受到改革:出口商收到退稅、土地持有人領取補償、承包商收到工程款,或創業者取得許可。能否在提案所定期限內提供這些服務,才是政府會議目標背後的實際考驗。
重點整理
- 尼泊爾提議修訂 59 部法律中的 326 項條文,並新增 168 項條文。
- 方案為 190 項流程訂定法定期限,包括許可、土地決策及購電協議。
- 擬議改革包括加快加值型營業稅退稅、簡化企業擴張,以及將外國貸款直接轉換為股份。
- 土地補償、工程開工準備及承包商款項將有明確要求與期限。
- 女性持股比例達 51% 的新設小型企業,三年內可享有 50% 所得稅減免。
- 部長們希望在基礎建設會議前完成改革;若國會休會,政府可能採用法令。
- 實施路線圖包括立法通過後首 100 天內制定規則、建置數位系統並進行試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