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恐須至2065年才能收回福島支援款1.54兆日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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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pan Could Take Until 2065 to Recover ¥15.4 Trillion in Fukushima Support

跨越世代的償還帳單

根據日本會計檢查院的估算,若政府提供的1.54兆日圓融資額度全數動用,日本可能要到2065會計年度才能收回福島第一核電廠事故的墊付款。最長情境代表還需償還39年,最短情境則將於2050會計年度結束。

目錄
  1. 跨越世代的償還帳單
  2. 政府資金如何回流
  3. 為何回收期限取決於東京電力
  4. 13.9兆日圓的去向
  5. 反應爐清理工程尚未計入的成本
  6. 漫長財務尾聲背後的時間表
  7. 賠償為何持續增加
  8. 電力用戶也在分擔成本
  9. 利率攀升,獲利能力轉弱
  10. 重點整理

隨著賠償需求擴大,包括與排放處理水相關的損失,日本政府在2024會計年度預算中將融資額度從13.5兆日圓提高至15.4兆日圓。新上限增加1.9兆日圓,增幅約14%。

日本的復原機制由東京電力控股公司、其他核電業者、電力用戶及國家預算共同分攤財務負擔。東京電力取得賠償資金時無須支付利息,政府則向民間金融機構借款並負擔融資成本。

這份涵蓋至2026年3月的審計報告也指出,賠償、除污、中期貯存及受損電廠作業支出約達13.9兆日圓,約為政府事故應對估算23.4兆日圓的59%。

如今兩項壓力同時浮現在帳目上:日本仍有數十年的款項待收回,而電廠最棘手的部分工程尚未有完整成本估算。東京電力必須在維持供電並分擔賠償成本的同時,為這些工程提供資金。

政府資金如何回流

政府與東京電力之間設有原子力損害賠償與廢爐等支援機構作為中介。政府向該機構提供公債,並在公債兌現時提供現金;該機構再將賠償資金交給東京電力。

核電業者每年向該機構繳交一般分攤金。東京電力另須繳交特別分攤金,2025會計年度金額訂為400億日圓。經由該機構流動的資金會繳回國庫,逐步收回先前墊付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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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套償還機制也仰賴出售該機構持有的東京電力股票。政府2016年的計畫將預期股票出售收益用於收回約4兆日圓的除污成本。因此,股票售價會影響仍須透過持續繳交年度款項收回的金額。

中期貯存另有一項公共資金管道。依據規範該機構的法律第68條,政府提供資金以增加機構收入及其繳回國庫的款項。2016年的框架將約1.6兆日圓中期貯存成本列為政府責任,若股票出售有盈餘,也可用來降低這筆金額。

讀者在理解各項總額時,可留意:15.4兆日圓是最新回收估算中假設的最高賠償融資額;約13.9兆日圓則是截至2025會計年度、涵蓋多項事故應對工作的支出;政府估算的23.4兆日圓涵蓋範圍更廣,包括廢爐成本。

為何回收期限取決於東京電力

最新估算顯示,若東京電力自2026會計年度起每年維持400億日圓的特別分攤金,且股票出售收益以每股614.9日圓計算,回收期限將延至2065會計年度。採用不同假設,最早可於2050會計年度完成回收。

兩種情境相差15年,顯示回收進度高度仰賴公司財務狀況與股價。年度分攤金提高或股票出售收益增加,都可能讓回收期限提前;付款金額較少,則代表款項須在更長期間內收回。

會計檢查院的2022年審計報告依不同假設,估算如何收回先前13.5兆日圓的額度。其中一種情境估計總回收期為33至45年。若東京電力特別分攤金維持在400億日圓,回收期則為36至53年,最長情境將於2064會計年度結束。

最新估算的最晚完成時間比先前晚一年。先前的年期是從回收開始時計算;最新所稱「還需39年」則是從2026年起算。以日曆年份呈現,兩者較容易比較。

這些回收期限是依假設的付款金額與股價計算而得。實際時程將取決於財務條件,以及融資額度最終動用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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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兆日圓的去向

與前次截至2021會計年度的審計期間相比,事故應對支出在四年間增加約1.8兆日圓。最新明細顯示,復原工作的不同部分進度不一。

  • 對受災民眾與企業的賠償達7.9384兆日圓,較前次審計總額增加約11%。
  • 除污成本達3.2131兆日圓,增加約7%。
  • 廢爐及污染水對策支出達2.2477兆日圓,增加約32%。
  • 中期貯存成本達5,310億日圓,增加約98%。

賠償仍是最大支出項目,包括支付災後民眾與企業遭受的損失。除污涵蓋移除受影響地區放射性污染的工作;中期貯存則包括存放清理過程中收集物質所需的設施與相關作業。

中期貯存支出幾乎從較低的基期翻倍。在電廠內,隨著東京電力準備進行難度日益增加的受損反應爐作業,支出也持續增加。

先前的官方審計記錄顯示,截至2021會計年度,政府已撥款10.2351兆日圓給該機構,用於東京電力的賠償。當時已有2.2881兆日圓繳回國庫,約為撥款總額的22%。在後續資金挹注前,當時仍有約7.95兆日圓待收回。

反應爐清理工程尚未計入的成本

廢爐支出加上未來預估費用,目前合計達5.8341兆日圓,約為政府拆除受損電廠及相關工程8兆日圓估算的73%。

截至2025會計年度底,東京電力在廢爐及污染水對策方面已支出2.2477兆日圓。預計自2026會計年度起還將增加約3.6兆日圓成本。

未來成本估算未納入1號機與2號機取出燃料碎屑所需的設備費用。燃料碎屑是核燃料熔化後與反應爐部分結構混合形成的物質。要移除這些碎屑,必須使用可在高輻射、受損空間中作業的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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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8兆日圓估算中扣除已支出或預期支出的5.8341兆日圓後,約有2.17兆日圓留待支應目前帳目未涵蓋的成本。尚未納入的取出設備及其他剩餘工程,最終費用仍不明朗。

廢爐費用預計由東京電力全額負擔。先前的審計記錄顯示,截至2021會計年度底,廢爐準備金餘額為5,855億日圓,另有截至該年度已發生的約1.7019兆日圓成本。準備金制度要求東京電力將資金存入該機構,並在需要提領執行工程時取得核准。

政府支援也涵蓋高難度研究、設施及訓練。2022年審計記錄顯示,截至2021會計年度,相關公共財務措施金額為3,178億日圓,包括放射性物質分析及遙控技術相關工作。

漫長財務尾聲背後的時間表

福島的財務時程如今已超出廢爐目標期限。日本政府與東京電力以2051年為完成廢爐工作的目標,但最新回收情境最遠延至2065會計年度。

主要里程碑呈現事故發生以來相關義務的演變:

  • 2011年3月11日:地震與海嘯引發福島第一核電廠事故。
  • 2011年9月:政府設立支援機構,以協助確保賠償資金。
  • 2016年12月:政府將賠償公債上限從9兆日圓提高至13.5兆日圓。
  • 2023年:開始向海洋排放處理水。
  • 2024年:開始試驗性取出燃料碎屑,2024會計年度預算也將融資額度提高至15.4兆日圓。
  • 2026年3月:最新審計期間結束,距事故發生已15年。
  • 2037會計年度或之後:計畫在3號機開始大規模取出燃料碎屑。
  • 2051年:政府與東京電力設定的廢爐完成目標年份。
  • 2050至2065會計年度:最新融資回收情境的預計完成時間範圍。

3號機計畫顯示,大規模取出燃料碎屑的工程預計在2051年廢爐完成目標前不久啟動。工程成本與進度將攸關東京電力能否持續負擔電廠作業及賠償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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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為何持續增加

東京電力在2022年4月核准的特別事業計畫中,估計賠償責任為12.5865兆日圓。會計檢查院指出,隨著新申請陸續提出,以及除污和貯存計畫推進,估算金額也隨之增加。

這項估算未納入可能與排放處理水相關的風評損害賠償,因為當時無法估計損失規模。風評損害是指消費者因疑慮而避買某項產品或避開某個地方,導致企業銷售受損。

截至2025會計年度,處理水排放相關賠償支出約達900億日圓。這有助於說明政府為何擴大賠償融資額度。

先前審計也指出,法院判決是另一項壓力。截至2022年3月,40件集體訴訟中已有7件判決定讞,法院判令東京電力支付超出既有賠償標準的金額。2022年4月,政府的原子力損害賠償紛爭審查會開始研議,是否需要修訂賠償標準所依據的指引。

對受影響的居民與企業而言,賠償標準決定哪些損失符合資格,以及可獲得多少賠償。對融資制度而言,標準若有變動,可能增加政府支援及最終須收回的金額。

電力用戶也在分擔成本

電力用戶透過輸配電系統中的費用分攤款項出資。這項收取作業於2020年10月開始,用來回收事故發生前未提列的賠償準備金。

先前的官方審計記錄顯示,核定收取金額約為2.4398兆日圓,預計分40年收回。平均每年約收取609億日圓。

2021會計年度,核電業者既有的年度一般分攤金從1,630億日圓降至1,337億日圓,減少293億日圓,降幅約18%。再加上透過電網費用收取的約609億日圓,年度一般分攤金總額約為1,946億日圓。

會計檢查院發現,公布的公司分攤金總額沒有將這兩個部分分開列示。讀者只能看到各公司繳交的總額,無從得知既有分攤金部分已調降,而新增款項由電力用戶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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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機構以事故後核電業者財務狀況改變,以及電力零售自由化後市場變化,解釋分攤金調降的原因。審計人員要求更完整說明一般分攤金的調整,以及東京電力特別分攤金的計算方式。

中期貯存對社區而言仍是實際問題。日本正考慮在橫濱2027年國際園藝博覽會的景觀工程中使用福島除污土壤。電廠周邊目前貯存約1,400萬立方公尺的移除土壤,日本法律規定,須於2045年3月前在福島縣外進行最終處置。

利率攀升,獲利能力轉弱

政府在等待款項回收期間,融資成本不斷增加。以2025會計年度底未償還借款餘額及1.287%的平均利率計算,審計人員估算每年利息支出約為1,019億日圓。

這筆年度金額約為2011至2025會計年度整段期間所支付利息508億日圓的兩倍。這項比較顯示,利率上升會如何改變龐大未償餘額的融資成本。

2022年審計採用0.1%的借款利率進行情境估算,並警告利率若上升,可能需要額外公共資金。利息由政府支付,即使核電業者持續繳交分攤金,這筆支出仍由國家預算承擔。

東京電力的獲利能力也構成限制。該集團截至2026年3月止年度淨損4,542億日圓,受到與廢爐相關的特別損失影響。2025會計年度,東京電力為賠償與廢爐籌得約3,680億日圓,低於5,000億日圓的年度目標。

籌資短少約1,320億日圓,僅達目標的約74%。審計人員要求東京電力提升獲利能力,以便持續供電並負擔事故應對成本。

因此,日本的融資安排取決於多項彼此相連的結果:東京電力能否創造足夠現金、年度分攤金能否持續、股票出售能否帶來足夠收益,以及廢爐成本能否隨工程推進獲得支應。每一項都會影響事故造成的財務後果將由用戶與公共預算承擔多久。

重點整理

  • 若1.54兆日圓賠償融資額度全數動用,款項可能於2050至2065會計年度間收回。
  • 截至2025會計年度,事故應對支出約達13.9兆日圓,約為政府估算23.4兆日圓的59%。
  • 廢爐支出及預估未來成本合計5.8341兆日圓,但部分取出燃料碎屑所需設備成本尚未納入。
  • 電力用戶透過電網費用協助負擔回收成本,政府則支付借款利息。
  • 按2025會計年度底的利率與借款餘額計算,政府每年利息支出約為1,019億日圓。
  • 東京電力2025會計年度為賠償與廢爐籌得約3,680億日圓,低於5,000億日圓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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