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提議第四度延後加密貨幣課稅至2029年,並新增虧損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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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th Korea Proposes Fourth Crypto Tax Delay to 2029, With New Relief for Losses

再延後兩年,變動不只在實施日期

南韓政府提議將加密貨幣所得稅從2027年1月1日延至2029年1月1日,同時新增條款,讓投資人可在接下來三年以虧損抵減應稅獲利。

目錄
  1. 再延後兩年,變動不只在實施日期
  2. 課稅期限如何從2022年延至2029年
  3. 依現行稅率投資人須繳多少
  4. 海外交易為何是延後課稅的關鍵
  5. 三年虧損扣抵如何運作
  6. 稅額減少,但舊虧損不能扣抵
  7. 新型交易需要更明確的指引
  8. 日本作法為討論帶來哪些參考
  9. 年輕投資人與不同的公平觀
  10. 政府接下來的計畫
  11. 重點整理

副總理兼財政部長李亨一於2026年11月5日在首爾政府大樓宣布這項計畫。這將是第四度延後這項稅制。該稅制於2020年透過《所得稅法》修正案設立,原定2022年1月開始實施。

這項延後提案不改變稅率:符合課稅條件的年度加密貨幣獲利超過250萬韓元的部分,合計課徵22%。政府希望爭取更多時間取得海外交易資訊、敲定計算規則,並為更廣泛的數位資產立法做好準備。

延後措施生效前,國會必須修正《所得稅法》。在立法委員通過修法前,法定起徵日仍是2027年1月1日;目前尚未公布國會表決日期。

李亨一承認課稅日期一再延後,並承諾善用額外準備時間,讓制度能夠落實。他表示:

我們將利用這兩年的準備期,確保2029年順利實施。

對投資人而言,這項提案不只是再多等兩年。它將改變虧損的計算方式,把既有持倉的估值日期移至2028年底;若依計畫通過,首個年度申報與繳稅期間將落在2030年5月。

對交易所來說,額外時間可用來依據尚未定案的詳細規則建置申報系統。對政府而言,任務是將再次修訂的期限,轉化為能處理南韓境內與海外交易的課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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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稅期限如何從2022年延至2029年

南韓於2020年7月公布加密貨幣課稅政策,國會同年12月修正《所得稅法》。此後,投資人反對聲浪及對行政準備是否到位的疑慮,讓起徵日期三度延後。

這項最新提案扭轉了政府2026年稍早的立場。財政部官員5月曾表示將於2027年實施,政府也在8月的稅制改革計畫中維持這個期限。

  • 2020年12月:國會建立課稅架構,原定2022年1月開始課稅。
  • 2021年底:立法委員將實施日期延至2023年1月。
  • 之後再度延後:起徵日先改至2025年1月,之後又延至2027年1月。
  • 2026年10月:因申報制度及海外紀錄仍有疑慮,總統辦公室支持進一步研議延後。
  • 2026年11月3日:執政黨共同民主黨立法委員建議延至2029年。
  • 2026年11月4日:共同民主黨黨魁金敏錫正式提議再次延後。
  • 2026年11月5日:政府宣布支持自2029年1月起徵。

這項宣布是在10月出現系統尚未完備的警訊後提出。國民力量黨立法委員朴秀英取得的文件顯示,自2022年以來,稅務機關與交易所進行49次諮詢,但五家大型交易所都尚未完成課稅系統。

Bithumb曾表示,詳細規定定案後,系統開發至少需要六至九個月。這項警告突顯了實務問題的急迫性:業者被要求準備在1月上路,卻還沒有一套完整指引。

依現行稅率投資人須繳多少

規劃中的22%稅率由20%的國家所得稅及2%的地方所得稅組成。投資人須計算符合課稅條件的年度加密貨幣所得,扣除250萬韓元免稅額,再就餘額繳稅。

因此,符合課稅條件的年度獲利若為500萬韓元,應稅金額就是250萬韓元。乘以22%後,應繳稅額為55萬韓元。符合課稅條件的獲利若未超過年度免稅額,則不須繳納這項稅。

計算基礎是扣除符合資格的取得成本及費用後的所得,而非持有加密貨幣的總價值。依現行架構,同一曆年內符合課稅條件的交易獲利與虧損可以合併計算。

政府公布的提案維持250萬韓元年度免稅額。提高扣除額及更廣泛調整投資課稅的呼聲,將納入接下來的討論,並非已經採納的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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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交易為何是延後課稅的關鍵

財政部表示,預計2029年起與美國交換加密貨幣交易資訊。官員認為,若提前開始課稅,南韓當局將較難追蹤海外交易,可能使境內市場處於不利地位。

相關國際制度是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加密資產申報架構》(CARF)。該架構提供一套制度,用於蒐集加密貨幣使用者與交易資訊,並在參與國的稅務機關之間交換資料。

南韓居民可能透過境內交易所、海外平台及個人錢包進行交易。稅務官員需要能串連這些交易並準確計算所得的紀錄。若資產移至海外,光取得境內交易所紀錄仍會留下缺口。

政府計畫在提議的準備期間,提升取得海外交易資訊的能力。政府表示,目標是讓使用不同平台的投資人都能適用一致的課稅方式。

香港採行較早的申報時程。依據已核准的CARF立法,加密貨幣服務業者將自2027年起開始蒐集使用者資料,並於2028年起與合作司法管轄區交換資訊。這些日期涉及申報基礎設施;首爾的提案則關乎獲利稅何時開始實施。

三年虧損扣抵如何運作

這項虧損結轉提案將允許投資人用符合資格的虧損,抵減接下來三年賺取的獲利。因此,2029年記錄的虧損可用來抵減截至2032年的符合課稅條件獲利。

現行架構只允許在同一年內合併計算獲利與虧損。這可能導致一種情況:投資人前一年虧損更多,隔年賺錢時仍須繳稅。

例如,某投資人第一年虧損1億韓元,隔年獲利5,000萬韓元。若不能結轉虧損,扣除免稅額後,第二年的應稅所得為4,750萬韓元;按22%計算,應繳稅額為1,045萬韓元。

若採行虧損結轉,前一年的虧損可抵減隔年的5,000萬韓元獲利,這個例子中便不須繳稅。不過,投資人兩年合計仍虧損5,000萬韓元。

財政部主張,加密貨幣價格波動劇烈,因此有必要將符合資格的虧損跨年度計算。這項提案改變了衡量投資成果的期間,使先前的虧損能影響之後的課稅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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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額減少,但舊虧損不能扣抵

政府的另一個案例是一名投資人在2029年虧損1,000萬韓元,2030年獲利2,000萬韓元。若不能結轉虧損,扣除年度免稅額後,應稅金額為1,750萬韓元,應繳稅額為385萬韓元。

若先扣除前一年的1,000萬韓元虧損,再扣除免稅額,應稅所得將降至750萬韓元。稅額也會降至165萬韓元,減少220萬韓元,降幅約57.1%。

擬議的2029年起徵日期之前實現的虧損,不適用虧損結轉。投資人若在實施前以虧損價格出售加密貨幣,就不能用這筆虧損抵減課稅開始後的獲利。

既有持倉將適用另一套取得價值規則。財政部稅制政策局長趙萬熙說,實施前持有的資產,取得價值將採實際購買價格或2028年底市價兩者中較高者。

取得價值是計算日後獲利時所扣除的起始金額。採用較高的數值,可降低日後出售時被視為應稅所得的部分。若修訂時程成為法律,2029年交易所得將於2030年5月首次申報並繳稅。

新型交易需要更明確的指引

南韓現行法定架構將加密貨幣移轉及借貸所得列為其他所得。預定進行的檢討將處理目前市場上已出現的質押獎勵、去中心化金融收益、空投,以及加密貨幣互換等情形。

質押可藉由協助驗證區塊鏈活動,讓持有人獲得獎勵。去中心化金融常稱為DeFi,透過區塊鏈應用程式提供借貸等服務。空投則是向接收者分發代幣。這些情況都可能衍生實務問題,例如所得何時產生,以及應如何計算其價值。

國會立法調查處1月發布的研究報告《日本虛擬資產課稅制度》,指出交易分類、外國稅額扣抵及穩定幣的法律地位都是南韓面臨的議題。例如,質押可能因獎勵究竟是借出資產的報酬,還是驗證工作的報酬,而有不同認定。

天主教大學教授安成熙指出,簡化申報與準確分類之間存在兩難:

將移轉與借貸一併課稅,或許能讓申報更方便,但其中有些情況並不符合稅法的課稅架構。

交易所也需要明確指引,以便彙整不同平台及錢包的交易紀錄、確認取得成本,並處理各類交易。這些細節將決定軟體必須記錄哪些資料,以及投資人須申報哪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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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作法為討論帶來哪些參考

日本的經驗讓南韓立法委員能參考具體的交易規則。國會立法調查處的研究報告說明了日本對挖礦、借貸、加密貨幣互換及硬分叉的處理方式;硬分叉是區塊鏈分裂並產生新代幣的情況。

依該研究所述的日本作法,挖礦所得按取得當時的市價計值,並扣除必要費用。硬分叉取得的代幣在收到時不課稅,日後出售時的取得成本則為零。

日本的改革方案也將改採20.315%分離課稅、比照股票的計畫與金融監管連結。適用較低稅率須以相關法律生效為前提,且僅適用於持牌交易所處理的指定資產。日本也正推動虧損結轉。

若海外所得已在當地繳稅,南韓還須處理另一項問題。立法調查處指出,《所得稅法》第57條可能限制加密貨幣所得若以其他所得分離課稅,就不能申請外國稅額扣抵。

討論中的選項包括,允許投資人選擇綜合所得課稅,也就是將符合資格的所得合併計算稅額;或將已繳海外稅款列為費用。兩種方式都希望在計算國內稅額時納入已在海外繳納的稅款。

穩定幣旨在維持相對於貨幣等資產的價值穩定,也需要明確的法律定義。日本2023年修訂《支付服務法》,將穩定幣定義為電子支付工具,並限定發行者為銀行、信託公司及資金移轉服務業者。南韓規劃中的數位資產立法,也將處理交易所及穩定幣發行者規範,以及投資人保護。

年輕投資人與不同的公平觀

根據金融監督院資料,截至6月底,30歲以下投資人占加密貨幣帳戶持有者的44.1%。年輕投資人占比高,有助於解釋為何社會大眾特別關注年輕族群的反對聲浪。

股票課稅也影響了這場辯論。南韓延後後又廢除原定的金融投資所得稅,但符合條件的大股東出售股票獲利仍須課稅。相關資料所列的KOSPI持股門檻為每檔股票50億韓元。

加密貨幣投資人反對對相對小額的獲利課稅,認為許多一般股票投資人受到不同待遇。加密貨幣稅制一再延後,也引來另一種質疑:符合條件的大股東仍須繳稅。

國會預算政策處8月委託的一項研究建議,將加密貨幣免稅額提高至至少600萬韓元,高於原訂的250萬韓元。研究提出的理由包括,小額稅款的申報、繳納與行政管理成本。

業界代表也希望投資人可以用加密貨幣虧損抵減其他投資獲利,包括股票。政府計畫在檢討期間討論免稅額及更廣泛的虧損處理方式。這些提案將超出允許加密貨幣虧損抵減未來加密貨幣獲利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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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接下來的計畫

由專家、業界代表及相關部會組成的工作小組,將在2027年上半年研擬改善措施。詳細課稅標準預計於2028年上半年訂定。

政府計畫在2027年國會例會期間提出較全面的稅制修正案。李亨一也表示,眼前的延後措施及虧損結轉應在本會期處理,將急迫的起徵日變更與後續詳細架構的制定分開進行。

財政部將與金融服務委員會合作推動數位資產立法。許可制度、投資人保護及新型產品的法律定位,都會影響課稅規則涵蓋的交易範圍。

因此,政府規劃的時程相當明確:爭取國會通過延後措施、於2027年研擬改善方案、2028年公布詳細標準,並於2029年開始課稅,首批年度申報則於2030年5月進行。屆時交易所也能依據已公布的要求建置並測試系統。

在前三度延後之後,政府能否取信於民,不只取決於再次訂出日期,也取決於是否完成各項工作。尚待解決的事項包括取得海外資料、交易分類、取得價值及虧損處理方式,這些都會影響投資人的最終稅額。

重點整理

  • 南韓提議將加密貨幣所得稅從2027年1月延至2029年1月,仍須國會批准。
  • 規劃中的稅率維持22%,適用於符合課稅條件且超過250萬韓元的年度獲利。
  • 虧損結轉提案將允許符合資格的虧損抵減接下來三年的加密貨幣獲利。
  • 實施前實現的虧損不適用這項減免。
  • 既有持倉的取得價值將採實際購買成本或2028年底市價兩者中較高者。
  • 政府以預計2029年與美國開始交換資訊,以及國內規則尚未完備,作為延後課稅的理由。
  • 改善措施預計於2027年上半年提出,詳細標準則預計於2028年上半年訂定。
  • 若相關措施如期實施,2029年所得的首個年度申報與繳稅期間將是203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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